清国军队不仅枪炮武器装备中存在诸多问题,在后勤、医疗、食品、输送等领域内的战争储备同样存在致命伤,很难应对一场近代战争。清国虽然兴建了亚洲最强大的要塞炮群,但海岸炮台只强调正面攻击力,而忽略后路防御。战争中,日军屡屡从后路迂回夺取炮台,轻易摧毁了李鸿章舰船和炮台相互庇护的作战构想。清国军队的军事改革只学到西方军事的皮毛,没有真正掌握近代西方军队的建军思想和原则,并因此在清日战争中付出了巨大代价。
大清王朝的统治经过二百五十年的兴衰起伏,清初的尚武精神已经所剩无几。朝廷唯恐将领拥兵自重,在军队中设立了文官和武官两重管理制度。武官的权力和地位被不断削弱,在朝廷中的地位明显低于文官。地方战略决策权掌握在属于文职系统的总督、巡抚手中;武官只是战术上的指挥官。战事发生时,各省总督临时任命调动将军参战,文武官员间经常出现作战思维和战法构想相悖的状况。李鸿章身为大清国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是政务官员;又是主理北洋外交事务的外交官,同时还担任对日作战的总司令官,国家政军体制混乱,这样的体制构造对一场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战争来说,无疑是有违近代战争规律的致命错误。
近代日本军队
兵役制
庆应四年(1868)日本国改元&ldo;明治&rdo;,开始了&ldo;明治维新&rdo;。维新政府下的各藩阀兵权奉还天皇,军队合编成明治新军,施行天皇赦令下的&ldo;国军&rdo;军政体制。明治维新废除了旧的士、农、工、商(四民)差别的封建制度,允许平民名前冠姓,允许平民居住、职业、结婚自由。军内长老山县有朋,倡导在&ldo;四民平等&rdo;原则下&ldo;全民皆兵&rdo;的建军方针。明治六年(1873)一月十日天皇颁布&ldo;征兵令&rdo;,将&ldo;四民平等原则&rdo;贯彻到兵役制度中,规定日本男性公民不论贫富贵贱、地位高低,都有为国服兵役的义务。日清战争中,日本皇室与国民履行相同的兵役义务,多名适合兵役条件的皇室成员入伍,参加了战争。
明治国家早期兵役制度,常备军三年(在营);第一后备军两年(每年召集一次训练);第二后备军两年(专务家业)。17岁至40岁男子中未服兵役者,皆为国民军(战争爆发时本地域内守备)。明治二十二年一月,为适应扩军的需要,发布了明治新&ldo;征兵令&rdo;。凡年满17岁至40岁的男性国民,有义务承担国家的兵役。兵役义务分四个阶段,第一&ldo;现役&rdo;,年满20岁者服现役三年。第二&ldo;预备役&rdo;,现役期满者服预备役四年四个月。第三&ldo;后备役&rdo;,预备役期满者服后备役五年。第四&ldo;国民兵役&rdo;,年满17岁至年满20岁以及预备役期满至40岁者为国民兵役。日本国民的兵役义务,现役、预备役、后备役、国民兵役,满期合计23年。1893年,日本修订战时兵役编制,现役、预备役、后备役,构成国军的野战部队、守备部队、补充部队的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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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近代军备(3)
明治维新的兵役制度,彻底改造了旧藩阀的军队体制,成为&ldo;国家军队&rdo;最重要的法律支柱。政府设置兵部省(国防省),采用法国式军制改编军队,大力扶植军校教育体制,严格接受西方军事思想的训练。兴建陆军屯兵营地、海陆军士官和将校培养军校、兵器弹药制作所、军队专属医院。在&ldo;国家军队&rdo;意识统合下,把江户时代续存的尚武精神与近代国军意识融合起来,建设成有极高战斗素养的近代国家军事集团。明治维新导入&ldo;国家&rdo;和&ldo;国民&rdo;的概念,把国民和国家捆绑在共同生存的精神支柱上,形成军、民、国一体化的&ldo;天皇的国家军队&rdo;。
陆军
1889年,陆军发布《野战教范条例》,提出炮兵是战场&ldo;主兵&rdo;的概念。炮兵作为未来战争的&ldo;战斗骨干&rdo;开始在军事思想中定位,推动了炮兵兵种空前发展的势头。陆军野战教范采用欧洲炮兵炮术战法,炮兵学校讲义导入&ldo;弹道学&rdo;课程,聘请意大利武官布拉加尼讲习弹道学,开创了日本弹道学理论基础。弹道学科理论不但在陆军广泛采用,也是当时海军舰炮唯一的弹道理论教程。此后,日本武田大佐又提出了本国的弹道学理论,在陆海军炮兵中推广。炮兵弹道学的应用,使日军炮兵发展迅速,一举跨入炮兵先进国家行列。
日本陆军的炮兵制式,采用野炮还是山炮,在军中出现过严重意见分歧。野炮论者小川又次中将强调&ldo;炮火威力优先论&rdo;,山炮论者德国教官梅克鲁主张&ldo;炮械机动性优先论&rdo;。两人在东京炮兵将校研究会上力陈己见、互不相让,最终陆军大臣大山严折中了双方的观点,采用了野炮和山炮混用方案。日清战争中,师团炮兵联队混用野炮、山炮,获得良好的战果,证明野炮和山炮混合使用具有火力和机动性兼备的战术功能。虽然9厘米臼炮、15厘米臼炮、8厘米加农炮、9厘米加农炮、12厘米加农炮等中大口径炮械,也有少数参加日清战争的记录,但这些炮类没有留下值得赞誉的功绩。反倒是小口径75厘米马驮可分解山炮、75厘米马拉野炮在战争中战果显著。
近代早期炮械受火药技术的限制,炮弹射出后硝烟弥漫,极易暴露炮队位置,为此炮兵不惜采用暴露自身,先发制人的手段,先于对手进行炮击,颇有成效。日军炮弹多采用榴霰弹,以杀伤敌军地表目标为目的,弹内携带新式起爆引信,弹头在到达敌阵地上空时爆炸,能有效杀伤地表敌军,成为炮兵制敌的一大优势。榴霰弹的威力震撼,被清军谓之&ldo;天弹&rdo;,日军大炮一响,清军阵地的士兵就会立即出现恐慌和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