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溪严重怀疑这药有后遗症,吃了后,她昏睡了整整两个小时才醒过来。
屋子里静悄悄的,没有旁人。
她伸手要去倒水喝时,发现保温杯里已经倒好了水。
水杯下压着一张纸条,字迹是蒋聿成的:我去接嘉嘉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饭菜在保温盒里,记得吃。
她盯着纸条看了会儿,手指忍不住在上面抚摸。
字迹深刻入木三分,是他的字。
彼时,迟嘉嘉已经放学了,蒋聿成陪着她在校门口附近的一家中餐厅吃饭。
“迟小溪的病好了吗?”迟嘉嘉捻着手里的一只水晶包,问他。
“好多了,一会儿我们去前面那家面包店给迟小溪买点儿她最爱吃的全麦面包吧。”
“好。”迟嘉嘉重重点头。
面包店还是以前那家面包店,和蒋聿成记忆里的一样。
历经十几年的风霜,店面已经非常陈旧。
蒋聿成挑了两袋全麦面包,去柜台处付账。
迟嘉嘉说是给迟溪挑,其实偷偷往盘子里放了一包红豆面包和两盒酸奶。
蒋聿成笑。
她这嘴馋的毛病,和迟溪完全不像。
他自己也不是好口腹之欲的人,也不知道这是随了谁。
正思索着,门铃响了,蒋聿成朝门口望去,眉梢微微挑了一下。
进门的不是别人,而是孟元廷。
这次他没有和他的小侄女孟晓冉一起,而是一个人来的。
身上穿的很休闲,一件哑光的象牙黑西服,衬得他倜傥而俊朗,卓尔不群。
在他打量他的时候,孟元廷也在看他:“蒋先生。”
“你好。”蒋聿成笑容温和,和初见时那副冷若冰霜的样子截然不同。
孟元廷在日光下静静打量着他无懈可击的笑脸,心里堵得慌。
女人被爱情滋润会换一个模样,男人同理。
尽管同是男人,他也不得不承认,蒋聿成长得很好看,而且是很符合女性审美的那一种。尽管他觉得自己长得也不赖,可在对方面前似乎并没有什么优势。
孟元廷在心里冷笑,瞥一眼他盘子里的面包,笑道:“蒋先生很喜欢吃这种全麦面包?”
“是迟溪喜欢。”蒋聿成笑了笑说,“这家店我们以前经常来,所以每次路过这儿时,我总会下意识地给她捎一点。我和迟溪都是很念旧的人,有些记忆,有些东西,不是旁人可以明白的。”
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像是锥子一样狠狠扎了孟元廷的心。
旁人?
指的是他吗?
他好歹也是迟溪的前夫,和她婚姻一场,到了他嘴里竟然成了旁人?
他不过就是迟溪一个老朋友而已,顶多算个情夫,身份上还比不上他呢,跟他在这儿摆什么正室的架子?真是可笑!
孟元廷出生到现在,没吃过这
种哑巴亏。
偏偏他不能直接开口戳破他,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像泼妇骂街一样争风吃醋就没意思了。
何况迟嘉嘉还在旁边。
他笑容不改,不动声色地说:“可有些东西太旧了就厌了,一个人的习惯怎么可能十几年都不变?可能只是你这么认为罢了。其实,她也喜欢吃别的,只是你没有给她买,没有给她去尝试。你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