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活在过去的男人,我没有什么好感,我亦不想做她的影子。
等到再次相逢,我对他的印象好得多,那是一个商业展览,他是乙方的代表,他很亲热的跟我打招呼。
“记得我吗?我是范文原。”
他精神奕奕,衣着整齐,一改当日婆妈形象。
我立刻知道自己太主观,怎么可以凭一次见面就武断别人的性格?上次在沙滩,我何尝不是鞋脱袜拉的,像个小子,今天他也许很惊异的想:怎么她变成职业女性了?
我们谈得很愉快,也有进一步约会的意思。
他不像要把我当作他以前那位女友,也许他愿意从头开始。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在山顶。
两人畅谈天南地北,非常高兴。
他坦言道:“我喜欢慡朗的女子,所以头一个女朋友是这样的个性,第二个女朋友也是这样的个性。”
“这不稀奇,”我温和的说。“但我与她是两个人。”
他笑。“不消-提醒,我也知道。”
我释然。
“-不是一个爱吃醋的人吧?”范问我。
我无奈的说:“我像吗?”
不久我就知道他这样说是有原因的,范文原与“我的前身”实在是不可分割的一对情人,他留有她的一切:小学成绩单、旧衣服、纪念册、照片、信件,他的房间简直是一间小型纪念馆,纪念已故的旧情人。
他家人丝毫不觉奇怪,干脆当我是一个还魂的人,一为二,二为一,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自己却觉得尴尬了。
我有种进入蝴蝶世界的感觉。
一个陌生的女人,留下这么多物件。开头是我好奇,伸出脚踏进她的皮鞋里,刚刚是一脚,我便穿了她的鞋子走动起来。
她有上打的漂亮鞋子,高跟的、平跟的,全是纤巧的式样,颜色特别,我尤其喜欢一双珠光粉红的半跟鞋,鞋头是空的,镶着银边与云头图案。
于是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打开柜子取出相配的衣裳,一并穿上。
没想到一下子贪好玩,令得范家的女佣人大惊失色。
因是傍晚,我在老房子的走廊里出现,女佣一转头,瞪大眼看牢我,双脚钉在地下,惊得说不出话来,手直发抖,捧着的一碗茶泼翻在地。
“是我,”我知道她是吓到了。“我是茵茵。”
过半晌她嘘出气来。“是茵茵小姐……”弯身拾茶盅。
我问:“真有那么像?”
“呵,”她拍拍胸口。“简直一模一样。”
我蹲下帮她。“我穿上她的衣服。”
“怪不得。”女佣说。“茵小姐,下次请别这样做。”
“我不怕。”我安慰她。
回到房间里我揽镜自照。她显然去世没多久,一切衣服式样尚未过时,很合我身,虽然我平时的品味要比她随和,但是并不介意偶尔穿一、两件女性化的衣裳。老实说,我觉得好玩。
文原进来,看见我,呆住,我转过身来,他松口气。“茵茵!”
“你以为她回来了?”我问。
“淘气。”文原说。
我坐下来。“认识你也已经三、五个月,不妨问你一句话,倘若她回来,你选择谁?”
文原脸上现出一种厌恶的神色。“幸亏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发生。”他说。
我觉得很宽慰。因我喜欢范文原,亦喜欢范伯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