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心我自然也就开心了。
第22章
玫兰的番外
其实改造手臂的血液循环并没有像对麦尼所说的那般容易,要不然归心似箭的我怎么会愿意在这里一耗就是五年。哪怕有心改变这个世界,在这里做点儿事儿,我的主意或者想法也早就用得差不多了。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后来的好多政令都是我提出个模模糊糊的概念,由本地的土著们完善健全它们,才得以实施的。
我比他们多的优势,也就是有曾在更高文明民主的社会里生活过而已。至于将来,工业发展起来,资本家们和贵族与国王之间的斗争,那就不是我能计算和掌控的了。那也应该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我现在只是留下了一点儿火种。
而且这里与地球上的情况不同,贵族除了是一种地位,也与实力挂钩,比如那些斗士们。所以未来社会会形成一种怎样的情况,其实我也说不好。说不定大公家就能够千秋万代下去,谁让他们家的人骨子里都冷静狡猾的厉害。
其实当初并不是没有动过杀掉麦尼的念头。只不过我现在虽然冷血,但是良心仍然未泯。为了避免从此后都寝食难安,我决定就近观察这个人。也许能发现他是个混蛋,那我杀起来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了。
可惜,他是个难得的好人。我下不了手了。于是只得妥协找第二条路。和他相认叙述一下老乡之情,其实我对&ldo;老乡&rdo;并没有多少情分,就像当初的孟宇,我所做的也仅仅是帮他从酷刑中解脱,再让我多做一点儿我也不情愿。
如果那时候我就知道杀了孟宇我可以得到他的印记,恐怕我是会杀了他的。不是为了能力,而是为了回家。
和老乡相认的结果倒是难得的惊喜,麦尼竟是刘强,我从小的邻居和发小。他这个人,就算换了一张皮,但是骨子里的性情那是一点儿也没变。
这个人,说他纯真善良,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的好,那要看对什么人了。我觉得他并不真的笨,只是他宁可凭着本能活着,而不是动脑子。
对那些他接纳了的人,那是掏心掏肺的好,根本不会去计算得失,也不会动什么心眼。
但是对那些他本能的觉得对他有敌意的人,比如孟宇和他妈,他又有种本能的狡猾,总能避开那些刺探和伤害,让别人刻意的打击一拳打空。让那些人憋闷,偏偏他又从未放在心上,也不去计较。
这种人,对于在意的人不介意自己吃亏,对于不在意的人吃不了亏。天天乐呵呵的,过得比谁都美。
至少比我美。他这个用本能生活的人,倒比我这个用脑子生活的人,看得透亮。其实我们小时候关系很好,也都看不上孟宇那小家子气的样子。小孩子不懂那么多,全是凭着本能来决定喜好。
后来我懂得多了,反倒是被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迷惑了。听到别人说我和孟宇是&ldo;金童玉女&rdo;的虚荣心,还有孟宇那帅气的脸蛋儿和拿的出手的成绩,还有对孟宇家庭不睦的同情心等等之类的,我竟然和这个人纠缠了近两年。
后来我再回想这段不堪的历史的时候,我真怀疑自己怎么会看上了这么个人。明明从小的时候就对他知根知底,这个人早被他妈教的又自私又势力了。我怎么就忽略了那些?
哪像刘强,他对孟宇的态度始终如一,不管孟宇是得意还是失意,他都远远避开了孟宇。这么憨厚的人,也不会有多余的同情心。哪怕孟叔对他再好,哪怕后来孟宇得了抑郁症,不肯出门也不肯交朋友,孟叔求他带孟宇出去转转玩玩儿,他也始终没有靠近孟宇。
孟宇对刘强的态度也是始终如一,表面上是看不起,其实骨子里有种妒恨,恨他抢了自己的父亲,恨他人缘儿好朋友多,恨他过得乐呵。
这样两个人,竟然是血缘上的兄弟。也许是孟宇他妈基因太差了。
话题绕远了,现在再说回来。
印记合二为一之后,我又用了近一年的时间拼出了六幅长宽均为八百三十个方格的拼图。之后我就有了个像房间大小的空间。我在里面准备食物,淡水,衣物等等。甚至还有皮质的游泳圈,以及一艘小木船。这是以防万一我掉到海里,还有点自救的可能。
虽然根据我的估计,随机的瞬移,最有可能的就是回到我的来处地球,可是我没有一分的把握,毕竟还有可能到达其他不知名的空间。但我只能尽力的试一试。
我进入自己的空间,用时间控制能力定住了自己的身体,谁知道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回家,我的身体可不是不老不死的。然后在空间里用瞬移能力,果然如我所预料的,整个空间包括我,都到了太空里。
我闭上眼睡了,希望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到家了。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发现空间已经停了下来。而空间外面的人说得是英语。感谢老天,我喜极而泣。战战兢兢的看了日期之后,发现离我出电梯事故的那天,已经过去了五年。
幸好是五年,不是五十年,好多事情应该还来得及。
在空间里,我砍掉了右臂,用禁术断肢再生修复了右臂。虽然失去了祭祀的能力,但我没什么遗憾的。在地球上当个异类,就等着被研究被解剖吧。
瞬移到沙漠边缘,我脱离了空间,手臂上的印记一阵模糊,然后消失了。我的空间也不见了。里面的东西纷纷掉落了出来。我放火烧了大部分东西,换上类似沙漠民族的袍子,背上食物和水,怀里放着麦尼给我防身的一把极锋利的匕首,内衣里还藏着一袋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