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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第1页)

nick死死咬着嘴唇,全脸的肌肉紧绷,硬是忍住不在妈妈面前落泪。

「儿子啊,我每次听你讲去哪儿旅行看了什么风景遇见什么趣事,都很入迷,总也想去看一看。」杜妈妈淡淡笑着,没有一点儿忧伤,她把nick勾近捏了捏他的脸,「你上次说印度恒河的日出很美,很祥和很灵性,明天带照片来给我看看好吗?」

「好。」nick喉结上下滚动几次,点点头答应她。

但就在nick离开医院后的三个小时后,杜妈妈用一个塑料袋套住头,坚定地结束了生命。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完結哦

第57章ch57(正文完)

nick赶到医院的时候,杜妈妈已经气绝多时,塑料袋被取了下来,她安静祥和的躺在床上,像只是睡着一样。

连诀亮紧贴着站在nick身后,一手轻轻环在他背后,像是怕他随时会撅过去似的,但nick只是愣愣地看着床上熟悉的面孔,侧过头用几乎听不见的音量对连诀亮说:「可以让我跟我妈独处一下吗?」

「好,我在外面,有事叫我。」连诀亮在他肩上捏了两下,走出病房并把门带上。

nick像昨晚一样在床边的椅子坐下,很不真实的感觉,明明昨晚还能说能笑的人,每次都喊着说等好天气要出去看海的人,怎么会抛下他就走了呢?

杜妈妈枕头边夹了一张对折起来的纸条,上面写着「给翩翩」,他颤着手把纸条抽出来,打开就是妈妈娟秀的字体。

「翩翩,原谅妈妈,妈妈不想再被囚禁在这臭皮囊了,你也不该被因禁在这里,带妈妈去看美丽的风景吧,我也想沐浴在庄静祥和的日出之下,也想吹吹南方自由的风。能当你妈真好,我爱你。」

nick把纸条按在心口,伏在妈妈已经发凉的手臂上嚎啕大哭,如果这样是爱,他为什么这么痛苦?为什么每个人对他付出的爱,他都无法承受?

他把所有的泪水都倾注在那个心碎的清晨,之后不论是入棺火化或诀别的时候,都没有再哭过,但那双漂亮清澈的眼睛里面,已随着泪水失去了一些色彩。

告别仪式办的相当简单,以前纺织工厂的老员工来跟杜妈妈说声再见,连诀亮的爸爸妈妈也来了,在灵前拿香祭拜献花献果,嘴里喃喃地不知道跟逝者说什么,两个老人家眼眶都红了,低声啜泣频频拭泪,nick本来以为自己会恨他们,但抬眼看着相框里笑的温婉柔美的妈妈,他也扯了嘴角苦笑一下,人生太短,有些事情必须让它随风而去。

之后nick依照那晚妈妈的嘱咐去办理了抛弃继承,花了一个星期亲自把屋子里的一件一件物品清空,每件东西背后都有个故事,冰箱上的全家出游时在纪念品店买的俗气磁铁,妈妈手工缝制放琴谱的提袋,一台跟他一样年纪吹起来嘎嘎叫的电风扇。他把电风扇打开,像小时候一样正面闭着眼睛吹风,重温一次嘎嘎嘎声响,景物依旧,但在这屋子里度过的夏天再也不会回来。他亲手把它打包丢掉,有实体的东西最终都是留不住的,可是点点滴滴全记在心里又太沉重,他必须学习告别与丢弃。

把房子交出去之后nick觉得自己的人生归零了,他跟连诀亮借了个堆货用的小仓库,把去芜存菁之后所剩下为数不多的东西暂放在那里,然后把大背包找出来,准备再度踏上旅途。

「放仓库干嘛呢?放我家里就可以了,东西又不多。」连诀亮垂眼看了看那几个大箱子。

「不了,你家是你的私人领域,我就不进去了。」nick拒绝的相当坦然,「更何况我这趟出去不知道多久会回来,东西大概得放上一段时间。」

「撇的那么清楚,哥听了可是会难过的,」连诀亮苦笑着摇头,「翩翩,我们真的…」

「不可能,」nick嘻嘻一笑,「如果我们只能当朋友不能当情人会让你觉得很痛苦的话,那就别联络了吧。」

连诀亮沉默了会儿,深深吐口气,从兜里拿出一个信封给他,「诺,收着吧。留些钱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nick一听是钱,连看都不看一眼就要推拒,连诀亮按住他的手说:「你不收,我们家就永远欠着你们家,我永远对你有种亏欠,数目不大,就算是帮哥一个忙,结清咱们两家的恩恩怨怨。」

nick垂眼抿着嘴低笑一声,不再推辞,「那我得在旅途上选个精美的纪念品给你。」

连诀亮扯了下嘴角,看着他放在脚边的背包,犹豫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问:「你这次旅行…是一个人吗?」

「不是,这次带了我妈。」nick捞出挂在脖子上的银链子,坠饰是一个只有指节大小的玻璃瓶,里面装了一些白色的粉末,「终于能带她四处走走了。」他弯了弯眼睛笑着。

「他呢?」连诀亮又问,「你有跟他说吗?」

「没有,我不想以这么软弱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nick摇了摇头,眼里露出几分落寞跟无奈,「我很迷惘,不知道怎样才是对的。爱好像是裹着糖的药丸,甜甜的外壳舔完了之后里面都是苦的。我不懂为什么爱一个人会衍生出那么多的烦恼跟痛苦,最后就算修成正果了,总有一日还是会天人永隔,何苦来搞一遭?」

他拧着眉挠挠头叹口气,弯腰使劲将背包甩上肩,掂了掂,「我还是自己出去走走吧,在旅途上沉淀一下慢慢想答案。」

「嗯。路上小心,肩膀才刚好别太逞强,吃的住的不要亏待自己。」他又要走了,这个人他永远留不住的,连诀亮垂在身侧的手攥紧了拳头又松开,在nick肩上捏了捏:「再见。」

nick毫不迟疑地转身,手往空中随意一抹,「我走啦,拜拜。」

「翩翩,我忘了问你要去哪儿?」连诀亮冲着他的背影喊着。

「我啊,」nick侧身,眼一眨嘴角一扬,「我带我妈去看最美的日出。」

在隔了一年多以后,他又再度踏上这个一言难尽的国度,降落的城市是东方大城,曾经是英属印度的首都-加尔各答。

下了飞机温暖潮湿的空气袭面而来,全身细胞敞开舒展,nick脱掉羽绒外套塞进背包最里层,摸出太阳眼镜夹在领口,长裤被他卷起来一截,很久没日晒的脚踝白晃晃地特别扎眼。

nick和当地人一起挤上巴士,跟前后左右的人大玩三贴,很快就蹭出一层薄汗,车箱里的空气比三千公尺高山还稀薄。心脏随着车子没有预警的急煞猛停越跳越快,咚咚咚地胸腔里面鼓臊,他把手掌覆在心口上,重新感受到生命的力量。

他很快地回归到旅行模式,到达的第二天就在路边给街头理发师剪头发,坐在小凳子上肩头披了不知道多少人披过的圈兜,一直叫再短一点再短一点,不到二十分钟,三千烦恼丝变成了小寸头,阳光能够照进头皮里,nick觉得全身暖洋洋。

即使不是第一次到访,在印度旅行仍然相当不容易,这个多元且兼容并蓄的国度弹性太大,价格是用谈出来的,路是永远摸不清方向的,时间是讲来参考的,贫穷脏乱跟噪音是无所不在的。对任何一个习惯规律与安定的人来说,很容易适应不良,但对背负着种姓制度的印度人来讲,他们虽然认命,却不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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