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搂着他的脖子。屋内寂静无言,浓浓的温情在默默流淌。别有忧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告别生活了四五年的地方,沈禾不舍的只是留在这儿的人。天下之大,吾心安处是吾乡。柳溪屯,我很快就回来。
火车站依旧是妈妈来接,她跟以前比更有活力,充满了朝气。看到她激动的搂住,开口就埋怨。
“你以前很喜欢中文的,怎么去了趟农村,大学都要学农了?难道想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啊?”
沈禾搂着妈妈的胳膊,娘俩儿跟着人群出站。“跟土地打交道怎么了,妈你这思想可不对啊!土地是最养人的,没有土地哪来人类的繁衍,生生不息越来越壮大。民以食为天,这事业很伟大的。”
“好,好,伟大,伟大。”沈妈妈拍拍她胳膊,转头仔细瞅她的脸。皮肤依旧白嫩,五官精致美丽。好像比之前更漂亮了,从含苞待放到亭亭玉立,仿若盛开的清莲,清丽而淡雅。
“我闺女长大了,有主意了。好事啊!爸爸妈妈都尊重你的选择,你的人生你做主……不过,你这每天地里干活儿,皮肤怎么还能这么好?”
沈禾闻言一愣,她植物系满级,异能可以滋养身体,或者直接将植物的精华吸收。下地这点儿伤害根本不算什么。
“你闺女我天生丽质,就算天天大太阳晒也没问题。”
沈妈妈拿指头戳戳她脑门,“臭美。”
娘俩说笑着到家,一开门就闻到饭菜的香味。麻辣鲜香的味道不用说,肯定是她那个跟着大哥一起回来的四川嫂子的杰作。
换了鞋进屋,一个女人端着盆水煮鱼出来,放到桌子上后望着她们有些无措。她长相还行,挺漂亮,只是神情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不大方。
想也是,听说她生于川贵交界处的一个小山村,跟她大哥是食堂打饭认识的。一个自行车都没骑过的人,忽然住进了城里的小楼,看到她爸爸居然坐小汽车上下班,任谁都会拘谨。
“你妹妹,之前跟你说过的,叫沈禾。”
沈妈妈淡淡的介绍,女人赶快点头:“妹妹好。”
沈禾朝她友善的笑笑,伸出手:“大嫂不用客气,叫我苗苗就好。”
她的和蔼消除了对方的紧张,一瞬后伸出手与她交握:“苗苗你好漂亮,比照片上更好看。”
她的话语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沈妈妈听着就皱起了眉头。显然对这个儿媳非常不满。
若是之前的沈禾,娇娇女一枚。对着土里土气的大嫂估计也会有轻视之心,不过经历过末世,什么繁华在她眼里都是虚的,只有真情才是万金不换的。
脸上始终带着和善的笑,她指指卫生间:“我先去洗手,闻到大嫂的饭菜,我都馋的不行了。”
她调皮的话语,让这个拘谨的女人轻松了几分。脸上露出兴奋的笑。“你喜欢我天天做给你吃。”
沈禾已经进了卫生间,闻言探出脑袋:“那敢情好,我这四年有口福了。”
中午,沈海逸和俩儿子都不回来,就她们仨在家吃饭。大嫂看沈禾是真的很喜欢她做的饭,拿着筷子一个劲儿的给她夹。
看沈禾看她,她赶快说:“这是干净的筷子,我没用过。”
沈禾笑笑摆手:“不是说这个。大嫂你别管我,你自己赶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没事,我吃饭快,等一下两分钟就扒拉进了。”
沈禾夹了一筷子泡菜,酸爽的口感让人毛孔都在颤抖“好爽,大嫂你腌的泡菜太好吃了。酸,辣,甜、够味。”
姜红芳被小姑子夸的脸都红了。在婆家第一次有人如此赞赏她,肯定她的价值。
沈妈妈低头吃饭,心里暗暗称奇。难道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老大下放几年,娶了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农村媳妇。闺女在农村生活几年,看着她这老土的大嫂也挺亲近。老二跟嫂子也相处良好,倒显得她格格不入,不近人情。
心里有些不快,她低头只顾吃饭。沈禾自然知道妈妈的心思,她和爸爸都是高材生,几个孩子也都是高学历。这忽然来这么一个儿媳妇,她不愿接受很正常。
可夫妻感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大哥会娶她,一定是她身上有吸引他的东西。人家自己过的好就行了,你这当婆婆的看不惯有啥用。
吃完饭,沈禾和妈妈上楼收拾东西。进屋关了门,她笑着亲妈妈一下:“干嘛给人脸色看啊?女人到了婆家,本来就觉得自己是外人,你再给人冷脸,她心里该多难受。”
沈妈妈暗叹一声,打开箱子帮她挂衣服:“我也知道是这个理,可她大字不认识一箩筐,让人怎么喜欢?”
“妈,你这辈子经历的风雨还少吗?人生在世,真心最难得。不识字可以学,气质不好可以培养。唯有患难中的真情最难得。”
“难道俩门当户对,学识相当的就不能共患难?像我和你爸,那才是举案齐眉,患难与共。”
“好,好,好,你跟我爸是令人称羡。可那更该体谅我大哥吧,那是他选择的伴侣,你就算再看不上,也得给自己儿子五分薄面不是。”
“我怎么没给他们面子?我要不认他们是我的儿子儿媳,我早把他们撵出去了。”
沈禾苦笑一下:“妈,你换个角度想想。要是我嫁了人,婆婆这么给我脸子看,你该是个什么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