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名学生变成一名上班族,夏至没有任何缓冲。周末的奔波与缠绵后,她正式投入到朝九晚五的生活中。
相对来说,她上班的工业园要比潘锐上班的科技园近一些,因为找房子的时候,就是想找一个离她上班地点较近的商圈,而科技园属于楠洲城北一侧的另一个商圈。
从万象商城到科技园,得倒两轮地铁,几乎从城南赶到城北,在上班高峰期挤地铁,单程的通勤几近一个半小时。
为免迟到,潘锐六点半就得起床出门。
从出租屋走到地铁站要二十分钟,他有十分钟的时间洗漱穿衣,并且在走往地铁站的途中买个早餐,边吃边赶。七点前去到地铁站的话,他就能保证在八点半到达公司。
夏至的闹钟本来是调了七点十五分的。她会花半个钟头梳洗化妆,七点四十五分出门,她不坐地铁,只需一程公交就可以去到欧娅。
不过在这个周一,夏至跟着潘锐一起在六点半起了床。她坐在床边踢着腿,休闲地看着他忙忙碌碌。
仅用了五分钟,他就穿好了衣服刷牙洗脸完毕,衬衫的纽扣敞着,等出门的时候边走边扣。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他偷空看了她一眼。
她摇了下头,追着他跑到了楼梯前:“等下!”
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一个红包,塞进他胸前的口袋里:“我妈说,第一天上班,得带一个红包,这样才能逢凶化吉,顺顺利利。”
他笑了,因为皮肤被晒得黝黑,牙齿显得特别白:“你不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新时代青年吗?还那么迷信?”
她比他站高了两级楼梯,揪住他的衣领时,她要微微低下头才能亲到他的嘴唇:“去吧,早点回来,我给你做饭。”
他嘿嘿地笑了,他还没吃过她做的饭呢,他说:“能吃么?”
“糊了也得吃。”她皱了皱鼻子,再凶狠的语气,也掩盖不住满脸的柔情。
夏至趴在楼梯栏杆上,看着潘锐走没了影才重新回到了屋内。
她也睡不着了,干脆起来换好衣服看书,过了七点就出门吃早餐。尽量早点上班吧,早去早回,下班的时间是属于两个人的。
创刊号早在一个星期前印出来了,夏至现在忙着第二期的刊物。
这首期的刊物印了两千本,主要寄往欧娅的合作伙伴、全国各专柜。全铜板印刷的刊物,连封面在内只有32页,但因为用料好,拿着厚厚实实的一本,很有高级感。
封面是王博逸坐在办公室里的照片,照片上方是“欧娅之光”四个加粗的镀银宋体字。很土的刊名,是王博逸钦定的,夏至没有改。
这一个多月的工作经验告诉她,在某些细节问题上顺一下老板的意,不仅可以事半功倍,还可以哄一下老板高兴。
彭芮晗不幸言中,在她离职的这两个星期内,夏至都没有看到有人来应聘她的空缺——大概他们根本就没有发布招聘信息。
夏至感到一阵阵头疼。上个月那几篇新闻通讯稿都是彭芮晗采写的,在王博逸看来,可能她就是写了几篇文章而已,可是夏至知道,每篇稿子后面都包含着大量的准备工作和整理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