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对婉儿好象很好,说得比任何时候都多。
还有三天,我想,我就应该走的。
但是现在,我那封信,已经寄出了。
我心里面闪过一丝悔意,真不该那么做。
世界上根本有两种感情,一种是平静的,非到一定的时候不会发觉。
我想念国栋,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在戏剧院里,婉儿与他笑得很开心,我想他们俩应该是一对,我从第一次见到便有这个感觉。
信也许要好几天才收到吧?我只剩三天了,我赶着去,也许可以比信早到。
何必为一个幻像留下来?
我想我这么做法是对的。
赶着去?
为刊一么不呢?我跳起来。
我留下来的原因是以为我并不爱国栋,可是到底我发觉自己的感情还在他身上。我情愿他看到那封信,我不想骗他。
我竟是这么的笨,去追求一些并不存在的东西,不晓得自己需要的是什么。
婉儿几乎要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了。
这孩子,回去我必需要说她几句,怎么可以对男孩子这么轻狂,就算是心里喜欢也不可以这样。
对任何男孩子都不可以这样。
婉儿手里拿着一包爆壳,吃得起劲,根本没发觉我在斜眼看她。
天晓得我并没有妒忌,我只是觉得她的态度不对。
电影不怎么样好看,这也在我意料中。
我不喜欢随便踏进电影院,事实上我做事很少即兴,都是要考虑很久,才做的。
然而那封给国栋的信,显然还是写得太快了。
我用手托着头,那信,真是天晓得。
也许国栋不再会喜欢一个反反复复的女孩子了。
也许他会原谅我。
电许他来不及看到那封信,也许我会一字不提。
但是无论如何,这件事我自己是很清楚的,我觉得非常惭愧,惭愧自己这样容易被引诱。
我低下头。
他发觉了,他问我,“你不舒服吗?”
我说:“没有。”我微笑。
在黑暗中,他的眼睛低垂着,还是很好看。
但是我在这一刻里,对他的态度是很客观的。
“就散场了。”他说。我点点头。
能够不投入的喜欢一个人,的确是很开心的一件事。
电影终于散场了。
我们站起来。
婉儿的脸颊是红红的。是戏剧院里空气不流通,还是她真正的兴奋了。
看戏的时候她笑得是那么漂亮,而且白棉衫,旧粗布裤又那么的随和潇洒。
沈大概是喜欢那种形象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