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季褚只听见耳边响起“哐当”一下,心底有个声音在说:你完蛋了。
下一秒,不带任何犹豫的,他伸出手,一把握住了女孩高举着的那只手,两人十指相扣。
他轻声道:“我也会。”
只偏心她一个人这种事,他想自己一定能做到最好。
少年少女两人十根手指紧紧相扣着,季褚听见自己胸腔里的一颗心脏跳得飞快,声音如同滚雷一般。
在这一刻他甚至怀疑,整条大街上的人现在都已经听见他的心跳声了。
右手陡然被年轻男孩滚烫的掌心包裹住,初蘅愣了愣,下意识就要挣脱他的手。
谁知下一秒,季褚却将她的手握得更牢,然后强行与她十指交握。
初蘅盯着两人交握的手指足足三秒,然后抬头看向了季褚,语气疑惑之外更带了几分恼怒:“你……干什么?”
他和她之间有很熟吗?
初蘅知道这人对自己有意思,不然怎么会既帮自己去跑步、又答应来舅舅店里照顾生意?
不过初蘅也很清楚,这种富家公子哥儿对女孩儿的意思,也就约等于她看网上那些可爱的猫猫狗狗时产生的那么点意思——甚至还不如她对豌豆黄的感情。
她实在是半点也不稀罕。
按照资深恋爱大师小胖头鱼的理论,对付这种公子哥儿,只要不咸不淡的溜着他即可——就像遛猫遛狗一样——反正这种纨绔公子哥儿,他自己觉得没意思了就会消停。
不过此时此刻,初蘅深刻怀疑自己在实践资深恋爱大师小胖头鱼的理论时出了问题——不然怎么会让这人误以为他居然有资格摸她的手?
在她发出了疑问之后,季褚轻咳一声,然后慌忙松开她的手,满脸通红的转过了脸去——可即便如此,初蘅还是能看见,他连耳垂都红透了。
过了好一会儿,季褚才转过头来,声音干巴巴的:“我……我就是想看看,你们好学生的手上有没有茧子。”
这个借口拙劣又傻气,但季褚还是把它当成真的来说。
在昏黄的路灯下,他朝着面前的少女摊开了自己的手掌,“我的茧子都在手掌心……”
他常年打篮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六十天都要打篮球,经年累月的,手心便积了一层薄薄的茧子。
他看向初蘅,欲盖弥彰道:“……你们好学生天天写字,手上怎么没茧子?”
尤其是刚刚还帮他抄了三千字的检查。
初蘅凉凉道:“我是左撇子。”
……而这个蠢货刚才握的是她的右手。
看着季褚再次朝自己伸过来的手,初蘅微微地皱了皱眉。
……还想再摸?
下一秒,她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了一眼。
因为极度讨厌运动,初蘅连跑步都不跑——哪怕是上学快迟到了她也绝对不跑,更别说什么网球乒乓球羽毛球之类的运动了,所以她的掌心光滑柔软,半点茧子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