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似乎能够察觉寄主大脑的思维状态。从而随时调整自己的所有动作,与之形成有效的配合。
杀掉雷震,对于林霁云而言,绝对是一件极不划算的事情。
可是,他却不得不这样做。
他深信,只有将一百九十六号置于死亡境地,使其体内的细胞,在濒死绝望的边缘一次次爆发。方可在最短的时间里达到最完美的进化效果。
事实证明,他是的对的。
从昆明城到边缘基地,每一次战斗的背后,都有着他故意释放的大量变异生物。面对越来越强大的对手,一百九十六号也越战越强。甚至,每一次战斗之后,由微型机器人从战场上收集到的血液样本中,无不显示着细胞频繁的变化。
&ldo;我前后一共制造了近千名试验体。只有你的各项数值最高。尤其是其中的&ldo;求生意志&rdo;一项,足足超过预计数倍以上。当然,其中也有部分原因是你与&ldo;猎杀者&rdo;融合产生的变异所导致。但是究其根底,却也是综合能力最强,细胞配比最优秀的超级进化体。&rdo;
对于老者充满赞叹的话语,雷震不置可否。
这并非他所关心的问题重点。
他唯一想要弄明白的,便是自己的身世。
换句话说,自己身体里流动的,究竟是什么人的血液?
&ldo;其实,从某种意义上看,你,相当于我的儿子。甚至,可以说是我的兄弟--------&rdo;
果然,老者接下来所说的,无可避免地涉及到了这个最核心地话题。
大凡生物研究者。总喜欢使用最优秀的细胞,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独特生物。
这几乎是所有科学家身上都有的通病。
很自然的,前代伟人遗留下的基因,也总会被融合成为新造生物体内,众多构成物其中之雷成与莫清,这两个看似普通的名字。在前代人类那早已毁灭地世界中,不亚于历史上地任何英雄。
在基地的冷藏基因库中。林霁云找到了一份特殊的样本。
那是两袋五十毫升。用厚重金属保险箱盛装的人类血液。
前代人类也许早已料到会有毁灭的那一天。因此,他们的后备措施极其完整。甚至,就连一些重要人物的血液也被提前预置。为的,仅仅只是能够在未来某一天,重现地球曾经地辉煌。
林霁云当然明白这些样本的重要性。不过,在他看来,这仅仅只是为自己长生计划添加上部分必要的基因保证罢了。
伟人,是永远不可能被复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