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要把人融入骨血,毕生难忘。
季云淮将药膏拿过去,卡在筋骨利落的虎口处,打算帮她上药。
至于其余的,只能全凭体内的火自己消下去。
涂药前,他特意幽幽解释说,“放心,我还没禽|兽到那个地步。”
到底心疼他的姑娘。
光是下车这么一小会儿功夫,纱布下就牵扯出了血迹。
胸口受着伤,想做什么剧烈运动都不太可能,干脆等会儿回去冲个冷水澡得了。
缠绕的纱布打开,那道受伤的口子直接呈现在眼前。
伤口偏长,幸亏划得浅,就是不知道这祛疤痕的药效用如何。
若是留了疤痕,定然是可惜得让人心疼。
他可还记得这姑娘最怕疼,高中时受了点小伤在他面前就要拧眉头,活脱脱娇气大小姐的性子。
时间真的能治愈很多。
也许是经历赋予,可能是职业加成,人原来真的会随着时光蜕变。
思及至此,季云淮停下涂药的动作,抬眼看她,嗓音轻淡:“怎么想到去当医生的?”
按照少女时期她肆意骄纵的性子,怎么看都难以跟现在穿着白大褂,奔波在救死扶伤一线的薄医生联系到一起。
“我妈妈去世后,我就想我要是医生就好了。”说话时,薄幸月唇线绷直,整个人像一缕缥缈的雾,像是大风一吹就能散了。
“要是能把她救活的话,这世界上就还有亲人爱我。”
她垂下眼睫,倏地流露出无比脆弱的情绪。
是那种以坚强为外衣,从未展示给他人的脆弱。
季云淮愣怔片刻,被她这番话搅动得五味杂陈。
她理科不差,当年即使留在国内通过高考考上a大或者其他综合类医科大学,也能走一样的路。
“看着我。”季云淮掀起眼皮,晕开一个好看的弧度。
两人间的浪潮再次拍岸而来,薄幸月狐狸眼里含着氤氲的雾气,迎上他如漆的瞳孔。
“永远有人爱你。”他的大掌摁在她发顶,语气温柔到极致,“记住了吗?”
对季云淮而言,薄幸月永远是自带万丈光芒的存在。
无论是少女时期,还是现在。
她就应该一帆风顺,永远明亮,享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爱与善意。
薄幸月呼吸微滞,胸腔如同洪水激荡,肆意回响。
“那你呢,年级第一——”薄幸月收敛好情绪,拖长了语音的尾调,“怎么会去当军人?”
远在洛杉矶时,她曾数次想过,二十多岁的季云淮会是什么样儿。
按照他的优异成绩,可能会从最优秀的院校毕业,逐步成为某个行业顶尖级的人物。
但从没想过,他会在大漠荒雪,山河万里中磨砺成长。
季云淮碰了下鼻尖,简而言之:“一时热血吧。”
因为有忘不掉的姑娘。
因为尝过了生活的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