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现场有无脑浆、血液,要看颅骨有无严重骨折、体表有无皮肤裂口以及裂口的大小。&rdo;我自信可以接住任何招数。
&ldo;尸斑是在身体下侧,他掉下来是俯卧的,为什么尸斑在背后?不应该是在肚子上吗?&rdo;知识分子搜索完了网页说。
&ldo;您把词条儿看完了再说嘛。尸斑分坠积期、扩散器和浸润期。在死后十二小时内属于坠积期,此时尸斑不稳定,尸体体位变动后会重新在新的低下未受压处形成。也就是说在死后十二小时内变为仰卧,就会在腰背、臀处重新形成。&rdo;大宝急着说。
&ldo;他跳下来了还能动吗?&rdo;一名家属说,&ldo;真是说假话不眨眼啊!你们不怕遭报应吗?&rdo;
我咬了咬牙,忍住了自己的情绪,继续说:&ldo;死亡后,不是立即被发现,然后就变成仰卧位送殡仪馆了吗?而且,你不会以为所有高坠下来的尸体都立即死亡吧?死者是从四楼下来的,这个高度,有很多案例都是没有立即死亡,可能会有小幅度的体位变化。&rdo;
&ldo;你们还让我们解剖吗?&rdo;大宝说,&ldo;只能留两个人在里面哈。&rdo;
这个解剖进行得非常困难,一边解剖还要一边去解释每一处尸体现象和损伤。但我知道,即便是这么细致地解释,依旧不可能终止家属无休止的问题。
解剖结束了,我们在一片质疑声中离开了殡仪馆。
&ldo;他为什么自杀?&rdo;
&ldo;跳楼那么疼,他为什么不去上吊?&rdo;
&ldo;他的存款哪里去了?&rdo;
……
到了专案组,我们把尸检情况进行了通报。
&ldo;高坠多见于意外和自杀,罕见于他杀。&rdo;大宝说。
我挥挥手说:&ldo;这个只是概率学上的说法,这个案子更多的是通过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才锁死了自杀这个结论。&rdo;
案件的善后,还有许多事情要做。这不是我的专业,我也不愿意多涉足,所以,我们早早地撤了,算是尽早地置身事外吧。不然一个礼拜之内被喊去喝两次茶,实在是面子上挂不住。
早在几天前韩亮就说了这两天要请假,所以回到了厅里,韩亮把车钥匙丢给我就离开了。韩亮是个很敬业的人,一般不请事假,这次请假虽然没有告诉我们去做什么,但是我知道一定是有很重要的事情在等着他。
&ldo;全省一年一万起非正常死亡。&rdo;大宝牢骚满腹地说,&ldo;如果每一起都这样闹一下,我不如去死算了。&rdo;
&ldo;真相就是真相,事实就是事实。&rdo;我说,&ldo;被骂算什么,只要咱们问心无愧、追寻真相就好了。而且,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相信事实和真相的。&rdo;
&ldo;也不知道前两起被动物咬的案件有什么进展没?&rdo;陈诗羽的话把我们从郁郁寡欢中拽了出来。
&ldo;对啊,不如我们去市局看看吧。&rdo;我说。
到了市局门口,正碰见胡科长带着勘查组出勘现场。我们一听有现场,干脆向师父做了汇报,和胡科长他们一同前往。
&ldo;那两起案件调查好像掉进了一个黑洞。&rdo;胡科长坐在我们的车上说,&ldo;总是查不清这两个死者死亡当天的行动轨迹是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去现场附近。而且,按照你们的想法,专门有一组人调查两名死者的潜在联系。可是,他们的社会关系已经挖得很深了,始终无法找出两人之间的潜在联系。我觉得,以我们龙番刑警的侦察能力,怕是这两个人确实没有任何联系啊。&rdo;
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是失望,也许这两起案件真的只是个巧合吧。
&ldo;那,这起案件是怎么回事?&rdo;大宝无案不欢,着急地询问这次现场出勘的原委。
&ldo;是城郊一个村民报警,他家田里的土有被新翻动的痕迹,然后周围有很多滴落状血迹。&rdo;胡科长说,&ldo;派出所民警到了现场,进行了初查。&rdo;
&ldo;挖出来一具尸体?&rdo;大宝插话道。
&ldo;还没挖,但是血迹经过血液预实验,是阳性。&rdo;胡科长说,&ldo;所以民警没敢继续挖,怕破坏现场,就通知我们了。&rdo;
&ldo;刺激。&rdo;大宝暗叹了一声。
这里真是市郊,隔着一条马路,一边是错落有致的楼房,另一边就是一望无际的田地。马路是刚刚修好的,一边还拦着塑钢板。看来,随着城市的扩张,拆迁已经离这片田地越来越近了。
土地被翻动的痕迹距离马路不足百米,周围果真有不少滴落状血迹,还有小的血泊。仔细寻找,发现血迹是往马路方向滴落的,顺着血迹能找到距离楼房不远的地方。
胡科长下车以后,看了看派出所民警手上的血迹预实验试纸条,果真是阳性反应。现在随着分级、分类勘查制度的普及,很多派出所民警都掌握了初步的现场勘查知识,也承担起部分案件现场初查的职责。
胡科长和我们穿戴好现场勘查装备,先是在土地周围进行外围勘查。
&ldo;我看了,除了这里有一枚立体足迹,其他没啥。&rdo;林涛蹲在离翻动痕迹三步远的地方,往足迹上倒石膏,&ldo;不过这足迹很清晰,有比对价值。&rdo;
发现了痕迹物证,我们的心总算先放了下来。一个案件的初次现场勘查是最重要的,提取到痕迹物证和没有提取到,是天壤之别。一旦发现了痕迹物证,不仅可以甄别犯罪嫌疑人,而且能为法庭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