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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1页)

老板说:&ldo;这事就算了吧,医药费我们自己付。&rdo;而左手虎口的伤,虽然差不多治愈了,最终还是留下终生的缺陷,大拇指的反应非常迟钝,握拳执物时总是非常别扭。老板叫我不要去鉴定伤残,直接承诺补贴我五万元,有时,我们对于这个社会而言只是一个小小的工蚁,随时可以是一个牺牲品。凌一尧知道以后在电话里哭,叫我赶快回南京,但我没有听她的,固执地留了下来。我叫她再等我一段时间,只要工程结束,我拿了工资分红和伤残补贴金,就完全有能力娶她回家了。

凌一尧向来是一个非常隐忍的女孩,如果不是沉重得让她无法承受的坏情绪,她都不会轻易向我宣泄,顶多闹一闹小脾气就过去了。她终于找到一份算得上满意的工作,每天一个人上班下班,一个人吃饭睡觉。我从镇上搞来一个无线上网卡,夜晚闲下来时会开车开到一个搜得到信号的堤坝上,和她视频一会儿。她每次都会像约会似的认真对待,梳洗化妆,连小房间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由于摄像头和屏幕是两回事,我们轮流看着着镜头,好让对方可以感受被&ldo;深情凝望&rdo;的滋味。有时我会说:&ldo;尧尧,我想要你了。&rdo;她说:&ldo;来吧。&rdo;然后我们互相抖窗口,这就是相隔数百公里的性爱。有一天,她加班到十点多,往回走时遭到一个变态男人的尾随,无论走得多快,对方都紧随不舍。情急之下,柔弱的她向路边一辆车子求助,司机帮她用远光灯照那个变态,并且大声叱问,那个变态才落荒而逃。尽管安全脱险,但凌一尧受到很大的惊吓,一整夜都没敢睡觉,她打电话与我吵架,问我到底回不回去。我给出的答案与以往一样,做完这个工程至少能带十七八万回去,只要干完就立即回去。但她不依不饶,两人开始争吵起来。最后她说了一句狠话:&ldo;我今天要是被人强奸了,你带一百万回来又能怎么样?你口口声声说赚钱是为了娶我,我看你是为了你自己,这样的恋爱谈了还有什么用,有你没你都一样,不如分掉算了。&rdo;那天我陷进淤泥潭里差点丢了小命,被人救援上来腰部以下几乎麻木,从小到大从未受过那样的罪,本来就满腹的委屈,被她这样一说,我也忍不住光火了:&ldo;分就分!嫌我没出息的是你,现在埋怨我不在身边的又是你,你以为我想背井离乡在这个鬼地方卖命?既然这样,你去找一个富二代好了,不愁没钱花还天天陪着你,只要拔一根毛就能把你娶走!&rdo;她听我这样一吼,顿时被呛住了,电话那头沉默许久以后她才低声地说:&ldo;吕钦扬,你以前不是说过么?我是你辛辛苦苦追来的,几千双眼睛见证的。。。&rdo;她说到这里就说不下去了,带着哭腔挂了电话。而我一下子醒悟过来‐‐‐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曾经说过,&ldo;你是我辛辛苦苦追来的,几千双眼睛见证的,以后只有你甩我,没有我甩你。即使你哪天说了分手,我也不会答应。&rdo;原来她一直都记在心里。

当我年底离开海边,那场异地恋已经持续长达九个多月。这九个月里,我们一个在风急浪高的海边,一个在节奏匆忙的城市,过着完全迥异的生活。我提着行李包从车站里走出来,城市的喧嚣让我觉得无所适从,就像一个流放雪山多年的野人。一看见我,凌一尧的眼圈就红了,她扑上来一把抱住我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好奇地看着,仿佛我们是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当我走过一面镜子,无意中往里瞥了一眼,这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我穿着一件我自以为还算干净的军大衣,面部被海风和紫外线弄得又黑又粗糙,头发不自然地翘着,仅仅在路上耽误两天就长出青色的胡渣,完全是一个年轻农民工的形象。而我身边的凌一尧,衣着细致,身材窈窕,化着几乎看不出来的裸妆,完全是一个漂亮得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都市女孩。不知道怎么的,她挽我胳膊时,我不自觉地往旁边避让,总是不习惯这样的亲昵。她很快感受到我的疏远,也不再勉强,打车时我们坐在后排,每人坐一边,互相不说话。她带我去买衣服,然后一起去宾馆开房,我洗澡时她帮我搓背,两人赤裸相对时我才告诉她,刚才我突然涌起一阵自卑感。凌一尧努力地搓我身上的尘垢,摸到我后背那条不慎被钢钎剌出来的狰狞伤疤,她用手指轻轻触碰着,许久都没有说话。&ldo;早知道是这样,死也不会让你去那里。&rdo;她说。我却非常希望她看到我的成就,我洋洋得意地告诉她,我已经和那个公司的领导处得很好,年后可能要被派去乌鲁木齐负责一个项目,年薪十五万。然后我自顾自地描述一个美好的未来,要考一级建造师,要赚更多的钱,要积累更多的经验和人脉,以后还要自己拉工程队单干。但凌一尧对此并不感兴趣,而她是我唯一在乎的听众。那天我们做爱了,我不记得久别重逢时的具体细节,只记得她突然狠狠地咬住我的肩膀,像被夺食的猫一样死死地咬住。我疼得连头皮都麻了,却没有反抗,我知道她心里堵着许多情绪不知如何表达。那两排细细的齿痕至今未消,一直烙在我的左肩,有时我怀疑它是一个诅咒,如影随行,一直延续到我彻底忘记她的那天。

不知道为什么,以往二十五六年,我一向是文艺小青年,但在海边呆了大半年以后,我突然怎么也变不回来了。即便我穿着体面的衣裳,做了好的发型,但几天以后衣裳皱巴巴了,发型也乱糟糟了。我觉得自己像一张被烫皱的透明糖纸,再也熨不平了。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回到正常的人类文明社会,我才发现自己的肤色与周围的同龄人明显区分开来。为了恢复原先的肤色,我买了各种牌子的美白护肤品,每天早晨中午和晚上都要用一遍,甚至在堂妹的指导下学习使用面膜。可是,海边滩涂的紫外线辐射比城市高出数倍,咸海风侵袭下的肌肤就像风腊肉一样,那些措施几乎不起一点作用。我之所以那么焦躁,是因为她的父母又在给她介绍对象,我年底必须去拜会一趟,让他们认可我这个女婿。当我把内心的忧虑告诉凌一尧,她毫不在乎地安慰道:&ldo;没事的呀,我就说你是为了养我才去闯的,他们不会为难你的。&rdo;她这样一说,我才稍微安心下来,但事实证明,我此生做的最失败的事情,就是将那么重要的拜会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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