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被告走后多久,你听见七点报时?”
“刚离开。”
两个证人的证词时间上有出入。
前一个证人女生提供的证词,无法提供准确的时间,女佣只对被告离开时的时间大致确定,所以,两人证词时间上的误差,警察断案的合理范围之内。
接下来警方法医出庭,又出示化验结果,说;“可以确定死者乃死于氰化钾中毒,死者喝水的杯子里有残留的氰化钾,杯盖留有凶手指纹,经过比对,指纹乃是被告孙敏芝的指纹。
法医话音刚落,被告席上突然传来孙敏芝激动地大喊,“有人陷害我,我没有投毒。”
审判长严肃地警告道;“被告注意你的情绪。”
孙敏芝的律师安抚地示意,“被告孙敏芝,冷静,你回答我几个问题。”
孙敏芝渐渐安静下来,律师问:“你回宿舍取东西,碰过宿舍里别的东西了吗?”
孙敏芝摇摇头,“没有,我到自己的床铺,拿东西就走了。”
“你恨死者吗?”
法庭内外鸦雀无声,孙敏芝低头,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她,等待听她的回答。
半天,她抬起头,恢复平静,说;“她诬陷我偷同学钢笔,我恨过她,可我从没有害过人,毕竟是一条人命。”
宋凤宁听孙敏芝说这番话,她是相信的。
可是所有人证物证,对孙敏芝极其不利。
最后结案陈词,孙敏芝的辩护律师总结发言,“被告是个单纯的学生,被告的人品街坊邻居可以作证,仅仅凭着水杯的指纹判定被告就是凶手,证据不足。”
又提出几点质疑,“第一,被告投毒的氰化钾是从何处取得?事后警察搜查被告的东西,没有发现有氰化钾,第二,如果是被告下毒,被告早有预谋,有充足的时间把留下的指纹清除掉,不会把指纹留在水杯上。”
律师提出的确实是本案的疑点。
警察局探长罗平回答:“我们查了所有药铺,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被告跟死者早就不合,预谋杀人也可能很久了,药铺只能查近期的,至于被告没有消除作案时留下的痕迹,可能突发什么状况,着急脱身。”
探长罗平只是把调查结果公布于众。
到此,案件重审全部过程已经完毕。
审判长和审判员合议。
等待结果。
顾聿清一直认真地听,最后决定被告生死的环节,顾聿清感到身旁宋凤宁的紧张,她双手抓住裙子。
心想,这个场合真不适合小姑娘来。
法庭审判员最终达成一致,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被告孙敏芝死刑。
审判长宣布案件重审的结果,话音刚落,法庭上突然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敏芝,你们冤枉我女儿,我女儿没有杀人……”
孙敏芝被狱警押走时,回头哭喊声,“爹、娘……”
“敏芝……”
“妹妹……”
孙敏芝的哥哥像疯了一样,孙家人冲向被狱警押送的孙敏芝,孙敏芝的哥哥被法庭狱警扭住,拼命大喊:“我妹妹没有罪,没有杀人,你们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