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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罗通,你这个狗杂种!你就这样走了,你他妈的还算个人吗?!

如果说我的喊叫像手枪子弹一样击中了父亲的后背,那母亲的詈骂就像一梭子机枪子弹,把父亲的后背扫she得千疮百孔。我看到父亲的肩头瑟瑟地颤抖起来,那个一直在他的怀抱里、用黑黑的毛眼睛偷看着我的小妹妹娇娇,突然将脑袋缩了下

去。

检票员扬起钳子,在父亲的车票上,夸张地打了一个洞,然后用同样夸张的动作,将车票递到父亲的手里。站台上,到站的乘客正在屎壳螂滚蛋般地下车,上车的旅客把在车门两边,焦急地等待着。检票员歪着嘴巴,脸上洋溢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看我的母亲,看看我,看看我的父亲。只有她能看到我父亲的脸。

父亲往前艰难地挪动着,肩膀上那个拴着搪瓷缸子的帆布挎包滑下来,使他不得不歪头弯臂去拉挎包的带子。母亲抓紧时间,用她的嘴巴和手指,发she着致命的子弹:

你走吧,走吧,你他妈的算个什么东西!你要是有志气,就该堂堂正正地走,何必像狗一样,跟着那个臭娘们私奔?你要是有志气,这次何必还要回来?回来了何必还要向老娘赔礼道歉?说你两句你就受不了了?你不想想,这些年来,俺娘儿两个过的是什么日子?俺娘儿两个遭了多少不是人遭的罪你知道吗?罗通,你是个狼心狗肺的畜生,什么样子的女人落到你的手里,都是一样的下场……

不要说了!父亲猛地将身体转了过来,脸如一块灰色的、背阴处的瓦片,杂乱的胡须,仿佛瓦片上结着的霜花。但他转身时振奋起来的身体马上就困顿地萎靡下去,软弱的、抖颤的声音从他的喉咙深处挤出来,不要说了……

站台上响起了哨声,检票员仿佛猛醒了似的喊叫着:

开车了,马上要开车了!还走不走了?你这个人,干什么呀!

父亲艰难地转过身,脚步踉跄地往前冲去,他肩上的挎包再次滑落,但他不再去管它,就让它像一个装满了腐糙的牛肚子一样拖拉在脚边。检票员宽宏大量地督促着他:

快跑!

慢走!母亲大叫着,办了离婚手续再走,我不能再为你守活寡了。母亲用轻蔑的口气说,车票钱算我的。

母亲拉着我的手,昂扬地朝大门走去。我知道母亲哭了,因为我听到了她的喉咙里发出了呼噜呼噜的声音。在母亲松开拉着我的手去拉开那扇沉重的大门时,我回头看到,父亲的身体倚靠着铁的栏杆滑下去,在他的面前,检票员嘟噜着脸,气哼哼地拉上了栅栏门。从栅栏的fèng隙里我还看到,开往东北的火车缓慢地移动起来。在铿铿锵锵的车轮声里,在低垂漫卷的煤烟里,泪水涌出了我的眼眶。

我擦擦眼睛,手背上沾着两颗亮晶晶的泪珠。我被自己的叙述深深感动,但大和尚的嘴角,却浮现着几丝分明是嘲讽的笑纹。他妈的我无法使你感动,我暗暗地骂着,他妈的我一定要使你感动,我出家不出家已经无所谓,但我一定要用我的故事打动你的心,用我的故事的尖锐棱角戳破包着你心的那层坚硬的冰壳。院子里的阳光更加强烈了,从树的倒影,我知道了太阳的位置,它已经在东南方向,距离地平线,用我们家乡的人习惯的说法,已经两杆子高了。那道阻碍着我们视线的、原本就有十几个豁口、被大雨淋透、泡涨的院墙,昨天夜里坍塌了半截,剩下的半截摇摇晃晃,似乎一阵稍微狂一点的风,就会把它吹倒。那两只平日里很少离开大树的猫,在墙头上相跟着散步。从西往东走时母猫在前,公猫在后;从东往西走时,公猫在前,母猫在后。还有一匹身材健美,皮毛光滑如缎的枣红色小公马,在墙边磨磨蹭蹭。本来就想躺倒正找不到理由的院墙,趁机躺在地上。墙倒下,死了。死墙的大部分歪倒在水沟里,积水飞溅出去,在地面三尺上,展开了一道明亮的瀑布。那两只猫,只有母猫满身泥水地从沟里爬上来,公猫却不见了踪影。母猫悲伤地鸣叫着,在水沟旁边走来走去。那匹小马,却撒着欢跑了。尽管公猫凶多吉少,但倒塌总是让人兴奋,越是高大雄伟的东西倒塌了越是让人兴奋。现在,大道一览无余地展示在我们面前了。我看到,在大道对面那片空旷的糙地上,堆起来一个高高的土台子,台子周围插满了彩旗,台前悬挂着宽大的横幅标语。一辆杏黄色的发电车正在发电,机声隆隆。一辆蓝白相间的电视转播车停在糙地边缘,十几个穿黄衫的小人儿,牵拉着黑色的电线,在糙地上奔跑。十辆摩托车,排成三角形,从太阳升起的方向,用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速度,威武地压了过来。摩托队好威风啊!,这句话是我在一部电影里听到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与这句话建立了亲密的关系,每逢高兴的时候,或是沮丧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喊叫出来:摩托队好威风啊!我的同父异母的妹妹问我:哥哥呀,摩托队好威风是什么意思啊?我回答她,摩托队好威风就是摩托队好威风的意思。如果我的那个可爱的小妹妹今天在我的身边,我就会指着大道上的摩托车阵对她说:娇娇,摩托队好威风就是这个意思。但我的妹妹已经死去,她永远也不可能理解摩托队好威风的意思了,啊,我心伤悲,谁又能知!

摩托车保持着严整的队形,仿佛有看不见的钢管把它们焊接在一起。车手们都戴着洁白的头盔,穿着洁白的制服,腰间扎着宽大的皮带,皮带上挂着黑色的武器。在车队的后边,大约三十米的光景,有两台黑色的轿车,车顶上安装着巨大的警灯,红蓝交叉的灯光旋转不止,警笛发出尖锐的啸叫。警车的后边,是三辆更黑的轿车。大和尚,这是奥迪,是高级干部坐的。大和尚的眼睛睁开了一条fèng,一缕紫色的光线,she到那些轿车上,接着就收回来。奥迪的后边,还有两辆警车,它们竟然没有鸣笛。我目送着这个不可一世的车队,兴奋地很想大声喊叫,但大和尚泥土般的冷静压制了我的热情,我只好低声说:一定是个大人物,一个很大的人物。大和尚不理我。我自言自语地说:今天这样的日子,不逢年,不逢节,大人物来干什么呢?啊呀我想起来了。瞧我这记性啊,坏透了。我说,大和尚,今天是肉食节啊,是一个由我们屠宰村发明的节日。十年前我们‐‐主要是我,把这个节日发明了出来,然后就被镇上霸占了去。镇上搞了一届,又被市里抢夺了去。大和尚,尽管我炮轰老兰之后,为了避祸远走他乡,但有关家乡的消息和有关我的传说,还是源源不断地传进我的耳朵。大和尚,你到我的家乡去,在大街上随便拉住一个人问:你知道罗小通吗?这个人马上就会告诉你许多关于我的传奇故事。我承认,经过众口流传,许多故事已经被大大夸张,甚至许多不属于我的故事,也算到了我的头上,但无论如何,我罗小通或者说那个十年前的罗小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却是不容置疑的。当然,还有一个名声与我同样大的人物,不是老兰,是老兰的三叔,这个一天之内和四十一个女人交合的奇人,创造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这是老兰那个杂种说的,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大和尚,我对家乡的一切了如指掌。肉食节要延续三天,在这三天里,各种肉食,琳琅满目;各种屠宰机器和肉类加工机械的生产厂家,在市中心的广场上摆开了装饰华丽的展台;各种关于牲畜饲养、肉类加工、肉类营养的讨论会,在城市的各大饭店召开;同时,各种把人类食肉的想像力发展到极限的肉食大宴,也在全城的大小饭店排开。这三天真的是肉山肉林,你放开肚皮吃吧,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还有在七月广场上举行的吃肉大赛,吸引了五湖四海的食肉高手。冠军获得者,可以得到三百六十张代肉券,每张代肉券,都可以让你在本城的任何一家饭馆,放开肚皮吃一顿肉。当然,你也可以用这三百六十张代肉券,一次换取三千六百斤肉。在肉食节期间,吃肉比赛是一大景,但最热闹的还是谢肉大游行。就像任何节日的节目都是慢慢地丰富多彩起来一样,我们的肉食节也不例外。被这条大道连接起来的两个小城,是一个城市的两个部分,道路与城,形状如一只哑铃。肉食节的盛大游行队伍,将从这条大道上通过。东城的队伍往西城去,西城的队伍往东城来,在大道中部的某个地方会合,然后擦肩而过。毫无疑问,大和尚,我预感到,今天,这两支队伍,将在这座小庙前面、大道对面那片宽阔的空地上会合,院墙的坍塌,就是为了让我们的视线一览无余做的准备。大和尚,我知道您法力通天,这一切都是您安排好了的……我正唠叨得兴起,就看到一辆银灰色卡迪拉克牌轿车,在两辆沃尔沃轿车的前后护卫下,从西城的方向疾驰而来。虽然没有摩托车队和警车开道,但别有一种大大咧咧的、满不在乎的隐秘威严。车到了小庙前,猛地拐下大道,停在庙前的空场上。都是紧急刹车,勇猛而稳重,尤其是那辆在车的前头焊着一对金光闪闪大牛角的卡迪拉克,就像一匹猎豹,在狂奔中猛地停止了脚步。这样的车和这样的急刹车都让我惊心动魄。我低声呼叫着:大和尚啊,您睁开眼睛看看吧,真正的大人物出现了。大和尚端坐着,比他身后的马通神还要安详。我真怕他老人家就这样坐化了,那谁来听我诉说?但我舍不得在大和尚身上浪费目光,外边的情景太精彩。先是从那两辆同样是银灰色的沃尔沃轿车里钻出来四个大汉,黑色风衣、黑色墨镜,黑色的短发如同刺猬毛一样支棱着,宛如四块人形的焦炭。过了片刻,从卡迪拉克前面车门下来一个人,同样是一身黑衣,如同焦炭。这人匆忙转到车的后边,拉开车门,一只手掌护住车门上框,让一个黑色的人,动作轻快但不失庄严地钻了出来。这个人个头比其余的人都高出一个头顶,那两扇巨大的招风耳朵,宛如用红色水晶雕琢而成。这人也是一身墨黑,但与众不同的是他的脖子上围着一条洁白的绸巾,嘴巴里叼着一支像广味香肠一样粗的雪茄。这样的绸巾轻如鸿毛,一口气就能吹上天‐‐我坚信‐‐这样的雪茄一定是从古巴进口的,如果不是从古巴进口的那也是从菲律宾进口的。青蓝色的烟雾从那人的嘴巴和鼻孔里喷出来,在阳光下变幻着美丽的图案。过了片刻,从东城的方向,开来三辆美国制造的吉普,车顶上蒙着糙绿色的伪装网,网上插着生满阔大叶片的树枝。从车上跳下四个身穿洁白西装的男子,簇拥着一个身穿洁白短裙的女郎。她的裙子短得徒有裙子之名,稍一活动,就露出来缀着蕾丝花边的短裤。两条修长得宛如玉柱的大腿,呈现着粉红的颜色。两只高跟高的白色小羊皮靴子,直装到膝盖下。她的脖子上围着一条小小的红色绸巾,宛如一束活泼的火苗。她的脸精致小巧,戴着一副大墨镜,下巴有点尖,左边嘴角上有一颗豌豆粒大小的黑痣,一头蓬松的微黄的头发,披挂到肩头。这个女子,落落大方地走到高大男子面前三尺处‐‐四个白衣男子在她身后五尺处护卫着‐‐摘下墨镜,露出两只忧伤的眼睛,凄楚地一笑,说:兰老大,我是沈公道的女儿沈瑶瑶。我知道,如果我的父亲今天来了,必死无疑,我在他的酒里放了安眠药。我是替父受死来了。兰大哥,你可以杀了我,但我求你放我父亲一马。那个男子,定定地立着,因为墨镜遮掩,看不到他的眼睛,因此也就无从判断他的神情。但我猜到了他进退两难。那个白衣的女子沈瑶瑶,安然地站在他的面前,高高挺起的胸脯,时刻准备着承受灼热的子弹。兰老大将手中的雪茄,似乎是漫不经心地投向那三辆美式吉普中的一辆,然后就走向他的卡迪拉克。他的司机,抢先一步,拉开了车门。卡迪拉克飞快地倒退,调好了方向,哞地一声就上了大道。那四条黑衣大汉,把黑色的风衣一揭就出了枪。一阵爆豆般的枪声,三辆吉普千疮百孔。那两辆沃尔沃冲上大道,追随着卡迪拉克,绝尘而去。呛鼻子扎肺的硝烟,强硬地扑进庙堂。我大声咳嗽着,心中满是惊悚。这简直就是一个经典的电影片断,竟然在我的眼前真实上演。这不是梦,漏油瘪胎的三辆吉普车可以作证,那四个呆若木鸡的白衣男人可以作证。那个风度非凡的白衣少女可以作证。我看到,两行眼泪,从她的眼睛里流下来。她戴上墨镜,把眼睛遮住了。让我更加兴奋的事情紧接着发生了:她对着庙堂的门口走过来。她走得真是好看。有的女人很漂亮,但走路不好看;有的女人走路很好看,但不漂亮。这个女人身段优美、容貌秀丽,走路的姿势十分好看,真是难得的尤物。所以连冷酷如沾霜生铁的兰老大也不忍心对她开枪。从走路的姿势上,根本看不出几分钟前她经历过惊心动魄的事情。我看清了,她的大腿上,其实是套着透明丝袜的,而套着透明丝袜的大腿比裸露的大腿更让我心猿意马。她的高小羊皮靴子的外侧,缀着两缕羊皮条儿扎成的穗头。我缺乏扬起头来看她上身的胆量,我只能看她屁股之下的部分。她一步跨进了门槛,淡淡的香气,使我的心里,产生了伤感的情绪。这样的高级情绪在我这种下三滥的心中,从来就没有产生过,但是今天产生了。我看到她的玲珑的膝盖,嘴唇馋得要命。我多么想伏上去亲亲她的膝盖,但是我没有这样的勇气。大和尚,我罗小通曾经是个天不怕地也不怕的小流氓,皇帝老婆的奶子,只要能够得着,我也是敢摸的,但是今天我胆怯了。年轻女子的一只手,摸了摸大和尚的脑袋。我的天啊,古怪啊,荒唐啊,幸福啊,大和尚的头啊。但是她没有摸我的头。当我眼泪汪汪地、斗胆抬起头来,期望着她也能摸摸我时,我看到的只是她耀眼的背影。大和尚,你还能听我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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