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收到认可会不高兴呢?虽然是性吸引力上的认可。
他不是穿定制西装的富豪,但身上的西装也是裁剪得体,恰到好处能包裹大腿的布料,贸然伸了一只手进去,不论是视觉上还是触觉上,都很明显。
隔着裤子描摹衬衫夹的指尖,现在正直接在他皮肤上描摹他的腿肉,狡猾的手指一直游走在衬衫夹的边缘,若即若离的点燃他的皮肤。
他抓着程焕的衣袖,程焕吻在他的耳周,他就知道,程焕才不会只是“摸一摸”。
他知道,但他默许了。
他这边还有精力感慨,程焕却是要被这一点甜头溺毙了,他的思考能力已经被陆云商皮肤的温度烧成灰烬。
人们总怕失去理智,总怕感性占上风,程焕也不例外。
但在陆云商身上,他很享受这种冲昏脑袋的东西,或许从见到陆云商的第一眼起,他积攒的爱都是留给陆云商的。
他可以忍受无名无分,忍受陆云商忘不了前任,忍受陆云商把自己当过渡也好、当工具也罢。哪怕陆云商对他呼来喝去毫不珍惜,他都能接受良好。
一股脑送出全部的人,还有什么理智。
可惜了,这种极限的感觉没能让他体会个过瘾,他的人生总是被泼冷水。
一如他回国后发现陆云商挑了个垃圾当男朋友,他从车子后反镜里看到了那个垃圾也来到了停车场。
然后,他和那个垃圾对上了眼神。
第68章“程焕,我们接过吻吗?”
程焕这个昏了头的人都能看见辛腾,更遑论坐得端正的陆云商了。
陆云商偏头看了程焕一眼。
他视线里的程焕呼吸粗重,手里的动作也被迫停下,眼瞳包裹的欲望里,也多了几分抱歉和胆怯。
这份眼神投来的含义,他懂的,刚才他连连拒绝的原因就是怕被路人看见,而程焕信誓旦旦说不会有人经过,一直拉扯着他的理智和欲望。
现在真的有人经过了,还是熟人,程焕自然感到抱歉。
至于胆怯,不是胆怯被辛腾看见,而是怕他生气。
有时候他感觉程焕真的很像一只小狗,任性调皮,但你总会觉得他可爱无害,因而无限地包容他小小的错误和过界。
因为他是你的小狗,他只是想让你关注他,想让你因为他而高兴,绝不是想惹你生气。
而且,现在陆云商也并没有生气,反而轻声问道:“程焕,我们接过吻吗?”
在他的印象里是没有的。
亲吻是种很亲密的行为,甚至比做爱要亲密,单纯的接吻无法提供快感,但可以传达好感。
这么想想他还真是过分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