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他弟弟吧,年龄摆那儿呢。叫他哥哥吧,不过是大她几个小时,这便宜实在是被占得不甘心。
叫他岑岑吧。
前几年,面馆捡了条流浪狗叫参参。
叫他岑岑,总感觉是嫁给了条狗。
小季,或者季季?
那跟小鸡和鸡鸡也没多大差别。
但叫她这会儿,再刻意去喊他一声老公,也是喊不出来了。
“没什么。”唐瑶耳尖微微泛起潮红:“你洗手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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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瑶这房子是一梯三户中面积最大的,约摸着应该有一百六十平方。
虞城的房价不低,她这地段也不错。
交通便利,商业发达。
如她所说,她的确有捡个一穷二白的小子回来过日子的资本。
她这房子装修得还算别致,餐厅是半开放式的,直接通连厨房。
刚才,她拉上门,季岑也没看到,她原来是在餐厅里精心布置了一番的。
这会儿,他从卫生间里洗完手出来,有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到。
屋子里的吊灯都熄灭了。
只餐桌上,摆了盏欧式五头烛台,在黑暗的环境里,燃着幽幽烛火。
暧昧的光,很像际日城办事处,漆黑的院子里,摇摇晃晃的那盏单线吊灯。
长桌长边点了盏香薰,散发着淡淡的愈伤草和金合欢的味道,短边摆着两块餐垫。
餐垫上叠着白色的瓷盘,盘子里装着煎好的牛排,撒着黑胡椒粉和海盐粒的芦笋。
长桌中间还放着盘蔬菜沙拉和她烤好的芝士焗小青龙,以及搭配主食的甜点和奶油蘑菇浓汤。
“你做的?”季岑靠在门框上,屈着条腿,长指搭着墙壁,敲弹两下,出声打断正背着他往大号高脚杯里倒白葡萄酒的唐瑶。
“当然啦。”唐瑶回眸,朝他粲然一笑:“我特意为你准备的。”
感谢他的旺妻命。
季岑走过去,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手握住刀叉,眼神有些晦暗不明:“你还是第一次给我做饭。”
“你看你,健忘呢。”唐瑶在烛光中摇晃酒杯,醒酒,唇角的弧度颇深:“明明是第二次。”
“第二次?”
“我离开际日城之前,不是给你做了顿晚饭吗?”白色烛光里,唐瑶嘟囔了句:“反正你也记不住。”
那是给他做的晚饭吗?
那不是给栗文俊做的早饭吗?
季岑眨了眨眼,似乎想明白了那天的经过。那天,他和唐瑶在县城里分开的时候,她心情还不错,也表示理解他的工作性质。
一个人高高兴兴地回了办事处。
大概是她以为他晚上会回办事处。
她甚至忍着对办事处艰苦条件的不适,给他做了顿蛮丰盛的晚饭,当做最后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