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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第1页)

那只名叫绘梨衣的小怪兽

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会让很多钟爱绘梨衣的读者失望,在我想来,路明非对她只是喜欢,而不是对诺诺那样更为固执的感情。

所以在东京陷入危机,绘梨衣在le上呼唤他的时候,他拒绝了绘梨衣,不让她来找自己。无论在物理距离上怎么接近,他心里一直都觉得绘梨衣和自己处在不同的世界,作为黑道公主绘梨衣就该乘着私人飞机逃走,而他就该躲在酒窖深处麻醉自己。他们是身处两个不同迷宫的怪兽,只在很短暂的七天中,他们各自走出了自己的迷宫,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然后就回到了各自的迷宫中去。这就算不得爱情了,爱情是那种就算拆掉迷宫的墙壁我也要跟你远走高飞的炽烈感情,当然路明非和诺诺的感情也没到这步。

但绘梨衣对路明非确实是爱情,即使这种爱情很可能是盲目的,是一场误会。

误会的开端是她在深海中遇见路明非,路明非误把她当做诺诺,不顾一切地迎着刀锋游向她,想要拥抱她。她原本是那么冷淡那么肃杀的性格,却在那一刻被路明非那奋不顾身的热情融化,她给了路明非鸭子和自己的潜水头盔,这是错误爱情的开端。

设想在她漫长的人生里,身边的男性要么是橘政宗那种心机极深的老人,要么是源稚生那种自我表达很困难的象龟,几曾有人把她当作女孩拥抱呢?她一下子就沦陷了,这个道理就好比多年后和小学时暗恋的男生重逢,发现他不像记忆里那么美好,可你当年觉得可以跟他跳上火车去世界的任何角落。就像王家卫在《东邪西毒》里说的,&ldo;一约既定,万山无阻。&rdo;

最强烈也最纯粹的爱情总在青春少年的时候,那时候你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可你对它满怀期待,那时候你才会不顾一切地爱上一个人。将来你经过了很多人很多事,拥有了很多东西,心却渐渐地蒙尘发木,好像很久都不跳动一下。

所以当路明非第二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跟着路明非翘家了。

书中有个细节,说绘梨衣多次翘家,可从来没能跑远,最远的一次跑到了家附近的红绿灯下,在十字路口不知所措。然后她就在那里蹲下了,默默地流着眼泪,直到源稚生找到她把她领回家。这是发生在一个朋友身上的真实故事,那年她十六岁。

我真喜欢写她和路明非相处的那七天。当了那么多年作者,我都很难得去写那种爱情渐渐萌发的过程,不,不是渐渐萌发,而是随着阳光雨露的到来,嫩芽顶破种子的外壁,盛大地生长。写着写着心里好像就有个小人欢呼雀跃,觉得世上的人都跟自己一样是快乐的傻逼,听见音乐就会唱歌跳舞。

为了帮绘梨衣找身合适的衣服我可是搜了很多时装网站,最后基本还是确定了洋装风格,配合她黑道公主的身份。目前正在筹备新版的《龙族》画集,我会跟画家一起设法绘制一版洋装小御姐的绘梨衣。

在那七天里他们去过的地方也是反复挑选过的,还特为这个研究了东京迪斯尼有什么游乐项目……

他们驾车在东京城里躲避追踪的线路也是研究过的,如果有读者去东京自驾游可以体验一下,我还试图过查询时间表,以确认搭乘火车几个小时能够从四国返回东京,但没能找到火车时刻表。

我是下定了决心要把那七天写的绚丽温柔,绘梨衣那句&ldo;世界很温柔&rdo;在我心里藏了很久,我要穷尽笔力把它表达出来。

但就像酒德麻衣讲的那个剧作家的故事,后来那么悲伤,只是因为相遇的时候那么美,如果悲剧不能逆转,那么你在故事开头所体会到的欢乐,最后都要用双倍的悲伤来偿还。

尽管最后他们没能彻底摆脱那个坚硬的、铁灰色的世界,还是被命运追上了,可我真的很满意于我把那七天写得很美,我把绘梨衣写得很可爱,把路明非写得很帅,落日下的拥抱和月台分别的一幕是我自己写过的所有作品中最顶尖的场景之一。

还是回到高仓健和田中裕子的那部电影《夜叉》,最终男女主角并没有在一起,可看过的人回想起田中裕子穿着红色的棉纱,站在冰天雪地中眺望远方,那一刻美得让人黯然销魂。

尾声中绘梨衣给路明非送花票的那一节,其实最初的设想是发生在故事中间的。

绘梨衣回到蛇岐八家之后,路明非继续苦逼地在牛郎店打工,那天晚上他的新人秀不得不登场了,可他唱歌跑了调,卖萌卖成了蠢,无论恺撒和楚子航怎么帮他们找补都补不回来,最后买花票支持他的只有那位温柔的设计师早苗。

就在他黯然神伤想着这下子牛郎店也呆不住,唯有去外面流浪的时候,穿着洋装的少女穿越人群,在最前方那张摆着&ldo;reserve&rdo;牌子的桌边坐下,唰唰唰地写了一亿日元的支票给侍者。她买了十万张花票要挽留路明非,十万响鞭炮炸得歌舞伎町都震动,路明非隔着白烟和女孩默默相对。

但女孩起身就走,因为这只警觉的小怪兽发现楚子航已经跳下了舞台,向她逼近了。

她惶恐地逃到外面,漫天大雨,她在红绿灯下左右彷徨的时候,一柄黑伞打在她的头顶,满脸冰封的楚子航以标准的侍者动作招停了出租车,拉门送她上车,用不流利的日文说,&ldo;别再来了。&rdo;

而故事的结尾路明非唱完了他本该在新人秀中唱的那首《friends》,他的歌已经练得蛮好了,赢得满场掌声,可他茫然地四顾,再也没有洋装少女穿过人群,和他凝视,不必说一个字而千言万语。

可我想想这个结局太伤心了,就没敢这么写。

那只名叫叔叔的拉风男子

某位同事跟我说过两句话,都对我的创作很有帮助。

第一句是建议我无论如何要给《龙族》写个温暖的结尾,他说如果这是一部单部就能结束的小说,那让人黯然神伤的结局不是不能接受,可这部书会伴随很多人几年的时光,那如果结局是悲剧,是不是太让人难过了呢?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不如意的事情很多很多,但我们落笔写下的东西总要怀有期待。我很认可这句话,并认为这句话洗脱了我对悲剧的某种执念。

第二句是,&ldo;人长大了,总是要跟这个世界和解的。&rdo;

如果说第一本和第二本《龙族》中的路明非还是个孤独寂寞的小孩,在《龙族iii》中他长大了很多。首先他勇敢起来了,在暴走族用枪指着他的时候他也不犯怂,因为几分钟前他亲眼看着真死了,也目睹了恺撒和楚子航的奋战,他认可自己是这个团队的一员,所以他不能犯怂,死都不能犯怂;其次他变得有分辨力和有担当了,虽然他很畏惧回去面对恺撒和楚子航,但他还是放走了绘梨衣,他站在月台上跟女孩道别,很男人的模样;最后就是他选择了跟叔叔婶婶和解,他长大了,懂得了体谅别人,也懂得了原谅别人,婶婶当然不是完美的婶婶,叔叔虽然拉风,却也未必是个完美的叔叔,但他们不是什么生来恶人,他们只是普通的小市民。

他们做过一些对路明非来说不那么够意思的事,尤其是婶婶,当然这也是因为她在乔薇尼阴影中难受地过了那么多年,自尊心受了伤害。这时候如果路明非执意不原谅他们,那么他就会失去了一整个曾跟他共同生活了六年的家庭。人生中有几个人能和你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六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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