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兰是个生意人,而且是在当地小有名气的女企业家。她曾经还是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在发家致富之后,在家乡建了两座羽毛球场馆,不遗余力地培养下一代运动员。她家大业大,又热心慈善,身兼数职。所以,如果要介绍她的头衔,大概要一口气念个一分钟左右。
能力强,赚钱多,应酬也相应地多。吴海兰并不喜欢应酬,但是没办法。在钱茜茜小的时候,她就经常在外面待到半夜才回家,一身酒味让睡熟的钱茜茜从睡梦中醒来。现在女儿都上大学了,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她对各种红酒如数家珍,但是她可能在家里连瓶醋都找不出来。
她跟别人调侃,她活得还不如她家保姆舒坦。保姆住在她的豪宅里,每天打扫卫生。钱茜茜上大学之后,照顾一条年迈的拉布拉多就是保姆最重要的工作了。而她天天风尘仆仆,早出晚归,豪宅就跟旅店一样。
吴海兰已经五十多岁了,有时半夜归来,翻看朋友圈,她也会羡慕老同学的生活。人家差不多都退休了,可以四处溜达,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了。还有的修炼瑜伽,在朋友圈打卡读书,学习插花、茶道等等,一派岁月静好的景象。
吴海兰有什么呢?运动员生涯几乎毁了她的腰,她不能再做剧烈运动;她也没有时间学那些风雅的爱好;遇到困难时,也没有老公为她分担。甚至,在好姐妹苏子珊去世之后,她再也没有交过一个知心朋友。
想到这些,吴海兰就会有些落寞。但是又一想,她有花不完的钱,还有一个聪明漂亮的女儿,这些也就足够了。
那天晚上又有聚会,当地文联举办的。跟那群文绉绉的人在一起,吴海兰并不是很舒服。但谁让她人脉广呢?她推脱不掉,便去了。席间,几个中年男人喝得油光满面,兴致很高,可能把自己想成了李太白,举起酒杯吟起了诗。
吴海兰被他们吵吵得头疼,再加上生意上的事情太多,她被吵得头疼,便躲在角落里看起了手机。别人说什么,她就随便附和两声。以为这样就能撑到饭局结束了,没想到一个秃头大爷突然大叫一声:“吴海兰!”
像是上课溜号被当场抓住一般,吴海兰吓得浑身一激灵,差点儿就要喊“到”了。秃头大爷成功把她吓着了,因此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
吴海兰差点儿把眼前的一盆毛血旺泼他脸上,忍了又忍,便又礼节性地笑了笑:“老杨,你喝多啦?想冲我耍酒疯?”
秃头大爷握着一瓶酒,踉踉跄跄地转了一圈,大声嚷嚷道:“你们知不知道?吴海兰——诶,不对,要尊称一声吴总,吴总当年也写过诗!”
众人很给面子地起哄,吴海兰则尴尬地笑了笑:“淡定,淡定,我有爱写诗的朋友,但我本人并不会写,人家是真的风雅,我不过是附庸风雅。”
秃头大爷并不打算放过她,依旧嚷嚷道:“今天是我们‘鹤鸣诗社’成立周年的大好日子,我们吴总怎能不助兴呢?来,大家的掌声再热烈一点,请吴大美女为我们赋诗一首!”
要不是生意上还有往来,甚至还要在某种程度上倚仗这位秃头大爷,吴海兰早就往他头上泼毛血旺了。
她勉强抽动了嘴角两下,刚想推辞,但这一推辞,不知道又要被灌多少酒,吴海兰只得硬着头皮说道:“那就先请杨总给起个头吧!”
秃头大爷便装模作样地清清嗓子,摇头晃脑地说道:“花好月圆齐相聚。”
呸。
吴海兰差点没吐出来,这个秃头大爷还是诗社的社长呢,念出来的诗,比王熙凤那句“一夜北风紧”还差了一大截。
就算有再多不满意,她还是隐藏了起来,假意思考了一番,便接了下去:“地杰人灵长相守。”
一大堆人此起彼伏地叫好,吴海兰摆了摆手:“不行了,我真编不下去了,我压根就不是个写诗的人。”
她这样说着,但在座的人还是为她叫好,回家的车上,吴海兰脑海里面还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她忍不住开了一点窗,让自己清醒清醒。
但是在风中,仿佛依然有人在说——好诗啊好诗!吴总做的诗真是好诗啊!
“狗屁!”
吴海兰自言自语,司机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吴海兰用手支住额头,依旧自嘲般地说道:“我当年是最不会写诗的那一个。可那群人从来都不惯着我。”
回到家,卸了妆,她便疲倦地躺在了床上。别人的床头大都摆放着家人的合影,但是吴海兰床头只有她和女儿的各种合影,还有一张老照片,是她跟另一个女生的合影。吴海兰特意叮嘱保姆,每天都要把床头这几张照片擦一擦。
吴海兰本来睡意很浓,但是看到那张老照片,又忍不住拿过来,抚摸了一番。“子珊,今天我竟然被人夸了一番,说我写诗写得好。还真是滑稽,我居然会被人说写诗写得好!要是舒云开他们知道了,肯定要笑死了!唉,以前觉得那帮人太缺德,嘴巴太损。但是活到现在,居然连个取笑我的人都没有了,真想你们啊!”
“唉,要是你能留下点儿念想也行,可你们一家三口都走了,我这心里的窟窿啊,永远都填不上了。”
照片无言,四周寂静。
那些灿烂的岁月仿佛还在昨天,转眼已经二十多年了。吴海兰叹了口气,停止了伤感,把照片放回原位,正要睡觉,手机却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