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风领口处黑红色丝线绣出的狮子纹章象征着少年身为骑士长的身份。
他还没走出训练场,一只手突然从旁边走出来,一把拍在他的肩上。
“哟呵,诺维大人,真是气势十足啊。”
一名稍大一些的高个儿少年笑嘻嘻地揽着他的肩说。
黑瘦的一个大个子,但是肤色的黑明显是风吹日晒导致的。
“你看那群小屁孩眼珠子盯着你身上的徽章盯得都动不了。”
蓝眸冷冷地瞥了自己这位总是嬉皮笑脸的同伴一眼,诺维抬手,熟练地挥掉了对方的手。
他淡漠地说:“半年多前,你也是你口中的‘小屁孩’中的一员。”
被打开手的黑瘦少年随意地耸了下肩。
这家伙还是老样子,一点都不懂得所谓的幽默。
他如此腹诽着。
不过,他也没有反驳,侧头扫了一眼前方熟悉的训练场地,还有在烈日之下挥汗如雨地磨练着武技的孩子们。
说是孩子,其实也就比他和诺维小那么三到六岁而已。
半年前,他和诺维还有其他的同伴一起从这里走出来,成功地通过考核,成为亚伦兰狄斯军中的一员。
他们前往西境的前线,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在战场上褪去青涩,蜕变为真正的亚伦兰狄斯战士。
直到诺维凭借累累战功成为骑士长之后,他们这群人才知道,这个和他们一起从最低级的士兵在战场拼杀出来的少年,竟然是那位闻名天下的烈日骑士的弟子。
他们心里都明白。
诺维虽然战功累累,但是能以十五岁之龄成为将领层次的骑士长,未尝没有烈日骑士特意提携的原因。
他虽然羡慕,但并不嫉妒,其他同伴亦是如此。
因为他们看得清清楚楚,诺维的战功都是自己拿命拼出来的。
这家伙只要一上战场,平日的冷漠全部被凶狠取代,红着眼疯狂地与加斯达德人拼死搏杀,似乎是与加斯达德人有深仇大恨。
一开始因为年纪偏小,人又长得清秀,不少老兵看不上他,嘲讽地叫诺维小疯狗。
后来等诺维杀了上百个加斯达德人,打出威名后,那些士兵都敬畏地称呼其为,疯狼。
诺维那种豁出性命的狠劲和疯劲,让他们这帮同伴都看得心惊胆战。
更何况,在战场上,诺维不止一次救过他以及其他同伴的性命。
所以,他们心甘情愿跟随在诺维麾下。
“你现在可是这些小家伙们的奋斗目标啊。”
黑瘦年轻人哈哈笑着说。
进入军队半年,立下偌大战功,一跃从低等士兵成为将领阶级的骑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