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庸是濒县人,濒县和深城隔一条河,那河有个挺好听的名字‐‐甲零河。
他是顶替父亲工作来到深城的。
他到深城粮库工作那一年已经三十一岁,却一直没有讨到老婆。
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朱环。
两个人见了一面,互相都挺满意。
朱环丧偶。
她前夫叫欧利,死于一场车祸。两个人结婚三年,还没有孩子。
朱环有病,不能生育。看了很多大夫,都治不好。
就在李庸和朱环商量结婚的时候,朱环告诉了他一件事‐‐她曾经被人强奸过。
那是欧利去世前两三个月发生的事。
朱环没有隐瞒,把那个人告了。
那人被抓了起来,判了六年刑。
朱环没有说那个强奸犯姓甚名谁。
李庸也没有问。
朱环说,欧利是一个通达的人,他的态度取决于朱环。朱环无所谓,他就无所谓;朱环很愤怒,他就很愤怒……
这件事一点都没有影响她和欧利的感情。
她最受不了的是街坊们的眼神。
每次,她从邻居们面前走过去,都会感觉到他们在背后小声嘀咕什么,就像嚼一块口香糖。假如她回过头,他们就会蓦然住口。
她知道,他们在谈论她。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街坊们把这块口香糖嚼得实在没有味道了,终于扔掉了。
既然朱环对李庸讲了实情,既然她的前夫都没有因此嫌弃她,李庸当然更不会嫌弃她。况且,那都是过去的事。
婚后,李庸再没有提过这件事。
第一部分
搭伴过日子(2)
李庸中年娶妻,像爱女儿一样爱着朱环,对她的关心和呵护简直无微不至。
尽管生活一直很辛苦,但是,两个人很和睦。
他们的婚姻像小米一样平凡、琐碎、质朴。
李庸的爱好是抽烟,&ldo;羚羊&rdo;牌,多少年了从来没变过。这种烟的颜色像雪茄,很辣,四角钱一包。
他一天抽两包。
他从来不给别人发烟,也从来不抽别人的烟。
他总是低着头抽烟,烟雾慢腾腾升起,就像是他的形体动作。
说他像个老头子,还不仅仅是因为他老相,他的一举一动总是很缓慢。
朱环的喜好浪漫一些‐‐养鸟。
这似乎不太符合她的身份。养宠物的女人,一般都很富裕,很清闲。
朱环养的是一只鹦鹉。
那是一只颜色古怪的鹦鹉(实际上,鹦鹉的颜色都挺古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