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犯第五十八条的人并没有全被叫出去。只是到了后来,人们对许多熟人的情况作了比较之后,才明白留在普通劳改营里和普通犯们呆在一起的是些什么人;这些都是按第五十八条第10分条判刑的人,即犯有一般反苏宣传罪的人,也就是没有对任何他人讲过、没有共犯的,在犯罪时处于忘我状态的单个犯人(尽管无法设想会有这样的&ldo;煽动者&rdo;,但确实有几百万人正是根据这条罪状被判刑、被立案的。现在这些人留在古拉格群岛的老劳改营里)。只要煽动者是两个人或三个人在一起的,只要他们曾经有过哪怕一点点互相倾听、呼应或唱和的倾向,那么,对他们就有&ldo;添秤&rdo;,即可以对他们适用刑法第五十八条第11分条的&ldo;集团条款&rdo;,因而他们如今也就得作为反苏组织的发酵剂而被送往特种劳改营去了。至于那些背叛祖国的人们(适用第五十八条第1分条之甲、乙两项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和分立主义分子(适用第五十八条第2分条的),世界资产阶级代理人(第五十八条第4分条)、间谍(适用五十八条一6)、破坏分子(五十八一月、恐怖分子(五十八一8)、暗害分子(三十八一9)以及经济方面的怠一二者(五十八一14)等,当然都被送走了。他们中间还很方便地夹杂进了一些德国人俘虏(敏营的)和日本人俘虏(奥泽尔营的),那是打算在一九四八年之后继续把这些人留下来的。
同时,知情不报者(适用第五十八条第12分条的)和敌人的帮凶(适用五十八一3)都留在普通劳改营里了。相反,被控通敌的政治苦役犯则全部同其他人一起押送到特种营去。
这种区分还具有比我们所描述的更深刻的含义。根据某些至今还不清楚的特征,把某些判刑二十五年的女叛国犯(例如在翁日营里)也留在了普通劳改营里。有些地方的劳改营关押的全是犯第五十八条的囚犯,包括弗拉索夫分子和伪警察,但却又不叫做特种劳改营,那里的囚犯们也不佩带号码,但是管理制度却异常严峻(例如:伏尔加河的萨马尔河湾处的红色格林卡;哈卡斯自治州希林区的土依姆营;南库页岛营等)。这些营里的管理极其严厉,生活一点也不比特种劳改营里轻松。
这是一次对古拉格群岛进行的伟大分割。为了避免将来再把它混杂起来,还特别规定:从一九四九年起,每一个新炮制出来的&ldo;群岛&rdo;居民,除了法庭的判决书之外还必需拿到一张被关押的&ldo;决定&rdo;(国家安全委员会州分局和检察机关的联合决定),上面要注明该把这只小羊关在什么样的劳改营里。
这样,就像为了长出新芽而正在死去的种子一样,斯大林播下的苦役刑的种子就在特种劳改营里露出了新芽。
红色囚犯列车沿着祖国和&ldo;群岛&rdo;之间的斜线把一批批新人员带走了。
而在英塔河上,人们想出的办法却更简便:只要把这个畜群从一些大门赶进另一些大门就行了。
契诃夫曾经抱怨过,说我们国家没有给&ldo;什么是苦役刑以及它为什么是必需的&rdo;这个问题下过定义。
可那是文明的十九世纪的事呀!在我们这穴居的二十世纪中叶,我们根本就不想去理解什么又苦役刑,也不需要什么定义。既然老爷子已经这样决定‐‐这也就是全部&ldo;定义&rdo;了。
于是我们就都得心领神会地不住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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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革命的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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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开始服刑的时候,那望不到尽头的漫长刑期压倒了我,同古拉格群岛世界的初步接触把我摧毁了。因而我绝对不曾相信有朝一日我的心灵还会逐渐地振作起来,会随着岁月的流逝不知不觉地,像登上夏威夷的洛阿火山一样,登上那看不见的&ldo;群岛&rdo;的高峰,并且会站在那山巅上镇定自若地纵目四顾整个&ldo;群岛&rdo;,甚至还会被这难以置信的海洋的万顷波涛的光辉所吸引。
刑期的中间一部分,我是在一个黄金般美好的小岛上度过的,那里给囚犯吃得饱,给水喝,囚室里也温暖、清洁。为了换取到这一切,要求于我们的并不多:只须在书桌旁边坐十二小时,满足首长的愿望。
可是,我却忽然失掉了享受这种清福的兴趣!……因为我已经摸索到f监狱生活的某种新的意义。回顾过去,如今我觉得莫斯科的红色普列斯尼亚监狱的&ldo;专用犯人&rdo;对我们的劝告‐一&ldo;不管付出多大代价都得争取不落到一般劳动里去!&rdo;‐‐实在是太可怜了。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简直无法与所得到的东西相比。
监狱启发了我的写作愿望。如今我把全部时间都投到这一爱好中去,对于公家的工作厚着脸皮能拖就拖。我要直起腰来,这对我来说比黄金岛上的黄油和白糖显得更加珍贵了。
于是,我们几个人便被人家给&ldo;弄直了腰&rdo;‐‐决定把我们押往特种劳改营。
押往特种劳改营的过程是漫长的,花了整整三个月(十九世纪骑马也比这快得多)。路上我们走得那么缓慢,甚至这段路就像是生活中的整整一个阶段,它长得似乎连我的性格和观点都在这期间改变了。
但旅途中一直是兴致勃勃的、愉快的、这旅行颇有意义。迎面吹来的微风清新而令人振奋,那是苦役刑的风,也是自由的风。四面八方凑近来的人和事都向我们表明:真理在我们这边!在我们这边!绝不在审判和监禁我们的人们那边。
到达熟悉的布蒂尔卡监狱,欢迎我们的是小窗户里进发出的女人的尖叫声,那大概是些单身监禁的囚犯在叫:&ldo;救人呀!打死人啦!打死人啦!&rdo;喊叫声随即就在看守的巴掌中被憋回去了。
在布蒂尔卡的&ldo;转运站&rdo;里,把我们和一些一九四九年判刑的新犯人混编在一起。他们这些人的刑期都很可笑,不是一般的&ldo;十元券&rdo;(即十年),而是&ldo;四分之一&rdo;(世纪)(即刑期二十五年)。每当他们在无数次的点名中报告自己的满刑日期时,听来简直像是在故意捉弄人:&ldo;一九七四年十月!&rdo;&ldo;一九七五年二月!&rdo;
坐这么长时间的牢!简直不可想象。必须搞到一把老虎钳,把铁丝网剪断才行。
这种二十五年的刑期本身就会给囚犯们造成一种新的品质。政权当局已经朝着我们使出了所能使出的一切招数。现在轮到我们,囚犯们,说话了。我们要说出自由的语言‐‐说出那些不可能再受约束和威胁的话,说出我们一生中未曾说过的、而对于明确态度、团结战斗又是必不可少的话。
我们是在喀山火车站上,在&ldo;斯托雷平囚车&rdo;中,从车站的广播喇叭里听到朝鲜战争爆发的消息的。战争的第一天上午北朝鲜人就穿过南朝鲜人的坚固防线前进了十公里,而后,北朝鲜人却硬要使世界相信是他们先受到攻击的。任何一个上过前线的甚至最傻的战士都可以判断出:首先发起进攻的正是在第一天就大步前进十公里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