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视线过于炙热,时轻语感受到了,冷冷地瞥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放肆,简稚又变成乖乖状。
时轻语说:“那就是另有隐情了。”
陶臻其他方面还好,一遇到感情的事就变得不理性,之前唐霜的事就是先例,她说:“那会是什么隐情?”
时轻语说:“这个当然要看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她叫陈漾,是酒吧调酒师。”陶臻想了想,往细里说,“她身材很好,a型血,比我小一岁,以前我和她有过一点点交集,但是仅仅是在酒吧里的。”
简稚狐疑地说:“连血型都记得这么清楚,你是喜欢上人家了?”
陶臻愣了愣,显然是想到以前自己做的蠢事,辩解道:“我又没有固定的伴,不能喜欢别人吗?”
简稚说:“能啊。”
只要不是继续死心眼地惦记着唐霜,简稚恨不得陶臻能寻到新欢,忘掉旧爱。
“那可能是家庭或者其他原因,如果你真喜欢她的话,就不要急着让她当你的床伴,而应该试着好好地了解她。”
有时候,时轻语不得不承认“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一事实,陶臻和简稚都在性生活方面十分开放。
陶臻有些赧然道:“放心吧,我没那么饥渴。”
好不容易把陶臻打发走,简稚笑眯眯地看着时轻语,说:“时老师,你怎么会这么懂?偷偷做过功课吗?”
“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时轻语板着脸说,“这种事情理性分析就可以,你也能分析清楚的,不一定非要有恋爱经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希望你自己也看清楚一些。”
“放心吧,我可是有伴的人,不会在外面拈花惹草。”简稚故意曲解时轻语的意思,把问题回到表明自己的立场上。
“……”最近简稚流行于表达自己的感情,时轻语已经基本习惯了,倒是觉得不足为奇。
那天遇见江凌的事就像是做梦一样,大家都没有再提,一直到时轻语的手基本恢复,可以去学校重新上课。
此时已经四月份,距离她们结婚竟然已经快一年了,时间总是在偷偷溜走。
陶臻最近忙得很,时不时和简稚汇报一下进展,都说忘记一段感情最快的方法是结识新欢,陶臻自认为自己很长情。
实际上她属于爱上一个人很容易,忘记却很难的类型,这次全身心地投入到追陈漾的过程中,顿时感觉对唐霜的执念也不是那么深了。
陶臻在酒吧里,看着吧台处把一杯杯酒耍得眼花缭乱的陈漾,目光不由得停在那双莹白有骨感的手上。
陈漾扎着简单的马尾,穿着裁剪得体的小西装,模样既帅气又御,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
陶臻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审美会从温柔知性大姐姐变到腹黑贴心小狼狗,看得有些着迷,她和简稚通着电话,说:“我是不是很渣?我不喜欢老板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