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玄的婚礼,一度是我家晚饭时间的中心话题。我当然是反对派,快递一份礼金就可以了,谁要参加这个劳什子婚礼?虽然索非亚外表殊为可爱,但她耐心而阴郁的表情,总让我联想到豺、豹这样一类耐心又警觉的肉食动物。缜密地步步为营,趁我大意失落,终于捕获了晋玄——这世间本已稀缺如此知性温和的男子,兼之他理性上进、落落大方,放哪里都是绝好的结婚对象——我尚没修炼到家,可以轻易放宽怀,并且泰山崩前不失色。
但是姐姐的想法也十分固执,说这么多年都亏了谭晋玄,没有爱情,还有亲情,在人家的人生大典上尤其不能失了礼数。况且这样躲避不见,反显得我们心虚,小家子气地上不了台面,弄不好连今后见面的余地都没有了。
我小声嘟囔着,“不见就不见,本来也没准备再见!”
姐姐张嘴欲说什么,只叹一口气走开。
我在睡衣外又裹了层毯子,独自走近窗前,深夜的风剧烈而寒冷,满天繁星低垂闪烁,一架飞机在天幕上缓慢航行,搀杂在星宿间,拖出一条美丽的轨迹。
直到突发消息传来,给索非亚做花童的小男孩摔坏了腿,只能求助于小剑。小剑是个善良的孩子,好奇心又重,自然一口答应下来,并缠着姐姐给他做小礼服——两票多于一票,我否决也是白否决。
我只能埋头苦笑:我真是一只作茧自缚的蜘蛛,从未有好心的芝草为我做后备,甚至佛祖也不来点化。但是我依然记得,有什么人许诺我,“湘裙,我对你的心意,一直没有改变过,我,总是等你的……”——然而这一切或许是幻觉,或者我记错了,是哪部小说上的情节——谁知道呢?就像我们曾熟知的一切,静悄悄发生,又静悄悄结束。
他们结婚那天,下着雨夹雪——为什么选在这么寒冷的天气举办婚礼?挑日子的人真是疯魔了。我暗暗抱怨着,将车内的热风调至最大,又紧了紧领子,仍然觉得身心俱冷。
快到教堂的时候,小剑合理地要求,“妈妈,我就不陪你去停车场了,这双漆皮鞋很怕水——我想给众宾客留个好印象。”
姐姐和我都被逗笑,我于是转向姐姐,“你就带小剑在门口直接下吧,我自己去找停车位——如果稍晚一些,不必特意等我。”
姐姐点头应承。
停车场的地势低,许多地方都积了水,我的车底盘本不高,只好来来回回寻找相对干燥的空地。
正在这时有人轻敲我的车窗,“麻烦问一下——”
是中国人!我急忙摇下车窗——这一带是高尚区,我不担心有暴力事件,而且车外那个女人看起来很是端庄端淑,于是我问,“有什么可以帮忙?”
“我想知道威斯敏斯特教堂怎么走?”她的英语不好,有浓重的乡下口音,可是在澳洲或者新西兰那边学的。
“我刚好也去那里,放心的话就请上我的车。”我平时不是这么随性,但对那女人,我天然有一种熟悉感。
那女人依旧踟躇,象不放心什么——在明亮的雨光下,她的湿发贴至额角,像一朵光洁的栀子花。
我瞥她一眼,笑起来,“要是担忧的话,就请跟车步行,我将速度减至最低——只是外面雨太大,你又没带伞!”
“不不不,”那女人急忙分辨,“我不是疑忌——我浑身都湿漉漉的,怕弄脏你的车。”
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那女人身上浅紫色的开司米大衣——一定日本货,全世界只有日本人才会做紫色的开司米;同色的骆绒蓓蕾帽显示了她良好的经济环境,乳白羊皮手套上有朵不易察觉的、小小的、浅紫的花。奇怪,这样一个女人怎会独自徘徊在下雨的街头、苦苦寻找一座从未到过的教堂?
“上来吧!”我指指副座,“大家都是中国人,何必计较那么多。”
她略一犹豫,还是上了车,“谢谢!”
“不用客气!”四周雾气湮湮,我只好用纸巾擦擦后视镜,但我用力过猛,镜子的角度有些倾斜——落入我视线的,是那个女人的膝盖以下:她穿一双淡紫色的长靴,样式非常奇怪,象wesood或者三宅一生的货色,无跟软边,鞋头圆圆地翘起,靴帮上密密麻麻地缠绕着深紫色绸缎——乍一看根本不像靴子,更像一双穿出户外的芭蕾舞鞋。这双鞋的样式使我不禁从记忆里勾勒出一个久远的身型,可是有些隐约迷离,我不由抬高后视镜观察那人的容貌——突然间我愣住了,仿佛低沉的西藏号角自远处飘来,带着草原海子般的纯净——我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只是怔怔地盯着她,那样放肆又失礼,好像要将这张脸重新收进心里——“翩翩——”我低呼——我认出了她,不需要任何理由。
“你是——”她抬头凝望着我,眼睛突然亮起来,像浸泡在泉水中的雨花石,“湘裙湘裙,怎么会是你?”
生命真是一场无声的宁静,走到时光背后的人,以为此后的日月只会深深珍藏,却不曾想,在这样的不经意中,却还是一次次遭遇重逢!
我们注视着彼此,千言万语涌在喉间,不知选哪一句先说,半晌我才说,“我们分别后,你都做了些什么?”
翩翩笑着说:“做了好多好多事情,之后见到了你。”
我说:“这个之后真是太久了。”
翩翩说:“是啊。大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