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眠紧跟着宋知念,他们找了家面馆,景眠还是第一次坐在塑料凳上,不太熟连地用着一次性筷子,小口小口地吃面。
吃完晚饭,宋知念带着景眠去市场买了菜,又去隔壁买了一些日用品。
景眠才四岁,走累了,步伐也开始变慢。
尤其是回家的路上,妈妈遇到了街道社区的管理员大妈,停下脚步聊起来的时候。
这种楼房没有物业,街角尽头有个社区,停水停电或是厕所堵塞时才会偶尔管理。
景眠坐在新买的小凳子上,手里拎着一条鱼。
鱼是死的,有股腥味,所以很快让景眠偏移了注意力。
趁宋知念说话时,景眠慢慢站起身,被不远处推着车的大爷吸引了注意,因为他闻到烤红薯的香气。
于是,景眠抱着鱼,小跑着跟了过去。
跟着跟着,他忽然听到了一声玻璃破碎的声响,夹杂着女人的喊骂声,于是不禁停下脚步。
顺着声音望过去,景眠什么也没看到,声音来源似乎位于巷子拐角的深处。
奇怪的是,这声音不小,虽然让这边的人成功一停,但也仅是几秒。
人们又恢复平时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景眠正发愣着,忽然听到旁边馄饨铺的老板叹了口气,道:“啧啧,又是那家。”
“那家女人又发疯了。”
“是啊。”
“苦了她家的孩子,才十岁。”
“别管了别管了,小心人家疯到你头上。”
……
景眠眨了眨眼睛。
小孩的注意力总是容易被新的事物吸引,尤其是这种未见其人只闻其声的情况。
景眠拎着鱼,朝着那条巷角走过去,因为有点害怕,纯是靠好奇心驱使,所以等到声音的来源寂静许久,他才真正走到了转角。
视线不受阻拦后,景眠看清了眼前的场景。
视线堪堪顿住。
这条巷角通着一处破旧的楼栋,离自己家并不远,女人似乎已经走了,玻璃碎片还在,混杂打湿的尘土,一片狼藉。
靠在墙边,景眠看到了一个不认识的男孩。
比自己高很多,令人瞩目的是,那个少年正垂眸,擦着鼻梁滴下的血,如果仔细看,眼角和唇角也带着淤青。
似乎听到自己停住的脚步,那人抬起眼。
“……”
视线相碰了。
景眠喉咙轻轻动了下,这是他短暂的人生里,第一次有了“好看”的概念。
温柔清俊,唇红齿白,漂亮到令人惊艳的程度。
在这种地方出现这样的人,简直格格不入。
但同时,景眠也感受到了对方眼里的冷意。
一直盯着陌生人看很不礼貌,景眠听妈妈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