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也挺无奈地看向黄飞虹。
“抱歉,虽然苟圣是我哥,但我跟他真不熟!”
“就连他是gay这件事,也是因为你,我才知道的。”
我现在想起苟圣是gay,就觉得有些好笑。
他天天混社会,一副混蛋样,居然喜欢男人?
怪不得留一头风骚的长发。
就在我跟黄飞虹说话期间。
没有注意到店里悄然走进来一个男人。
“在分钱啊?”
我吓得猛地用衣服盖住桌子上的现金。
财不外露!
侧头看去,竟然看见了一个我想都想不到的人。
沈临风!
快9月的天气,他穿着一身白衬衫,腿上套着西装裤,领带还打得死死的,站在我们的店里,热得直冒汗。
沈临风指了指桌上的那堆钱,又瞅了瞅我们这寒酸的店面。
竟然感叹了起来。
“你们还真有头脑,这么一家小小的店,竟然能赚这么多钱!”
我对沈临风,还抱有警惕。
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他怎么来了?
“苟旦,你还真有生意头脑。”
“能从这种贫民窟一路杀出来,我蛮佩服你的。”
沈临风朝我笑了笑,眼神之中,带着为数不多的人情味。
“你来这里干嘛?”
我朝沈临风反问道。
沈临风淡淡地笑了笑,表情里,带着几分无奈。
“我来找我儿子。”
我听后,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你儿子不就在你面前吗?”
我知道他说的是沈念。
但我还是想借着这个机会跟他拉近点关系。
既然他能来,就说明对我不是那么反感了。
沈临风朝我尴尬地笑了笑,似乎不想接我这个玩笑。
“沈念失踪一个月了,他妈妈为了找他累得生了病,现在在医院,我也。。。。。。”
沈念失踪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甚至有点幸灾乐祸。
“那你来找我干嘛?”
“我可不能代替沈念。”
沈临风瞧了瞧我,面无表情地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