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江承嗣,筱筱的男朋友。”司屿山此时还认为江承嗣不符合他择婿的标准,却还是把他介绍给了自己骨干下属。
两个孩子感情稳定,司屿山自然是想扶他上去的。
不过他的这些下属面面相觑,心里却泛起了嘀咕:
“不是说先生不太喜欢四爷?居然要亲自带着他?”
“主要是介绍给我们认识,这就等于变相得告诉我们,他是真心要扶四爷上位的,让我们帮忙。”
“他和小姐都没订婚,先生就让他跟着自己,参与大事决策,总觉得不太稳妥。”
“我看啊,这件事是八九不离十了,最起码说明,现在他和小姐感情很稳定。”
……
外界对司屿山带着江承嗣的事,议论很多,大部分都是觉得很不妥,毕竟他们还不是一家人,就算司清筱嫁给了他,这女婿霸占公司,挤走老丈人的事也屡见不鲜。
都觉得司屿山此举太过冒险。
就连江承嗣都问过他,“您就不怕我出卖公司机密?”
司屿山反问:“你会吗?”
江承嗣摇头。
“首先,我肯带着你,自然是相信你,你的基础已经打得很不错了,缺的就是实践,况且我既然肯把一些事透露给你,自然也不怕你泄露什么出去。”司屿山语气有些轻狂。
浸淫商场多年,凡事都会给自己留个后手。
生意场上,波云诡谲,又岂是江承嗣一个小菜鸟,就能轻易搅动风云的。
司屿山教他做生意,除却是信任他,也是对自己足够自信。
这段时间,江承嗣整天跟着司屿山屁股后面转,京圈都说,江承嗣是要讨好司家,去他们家入赘,做上门女婿的。
好似是讥嘲,私底下不知多少人羡慕他有这样的机会。
所有人都以为江承嗣跟着司屿山,肯定是吃香的喝辣的,就连祁则衍都和他说:
“苟富贵啊……勿相忘啊,兄弟!”
“我不求跟着你一起吃肉,给我喝口肉汤总行吧,我可是要结婚,养媳妇儿赚奶粉钱的。”
谁知道,江承嗣刚跟着司屿山的时候,每天几乎只能睡两三个小时,别说吃肉了,连每天吃饭都是挤时间的,就更加没空陪司清筱了。
司清筱偶尔也会给他送爱心午饭,司屿山自然也有一份。
原本还想趁着午休这点时间,跟自己女朋友亲近一下,结果司屿山就坐在两人对面,一边吃东西,还一边看着他们:
“现在是休息时间,你们不用理我,该干嘛就干嘛。”
司清筱悻悻一笑,而江承嗣则尴尬到脚趾抠地,您这尊大佛坐在那里,他们能干什么啊。
好不容易吃了饭,江承嗣准备借着送她离开,和她独处一会儿,司屿山却直接说:
“公司里到处都有监控,没有死角,你们注意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