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句话都没有被消音,说明这条路走得通。胡曼曼不知不觉说地更多,更快了:“申城三大银行,沈家手上就抓着其中两家的股份,而杨金龙不过是替沈家做事的一条狗。”
梦中,杨金龙将她转手送到沈家前,就对她说了这么一番话。
“进了沈家,会有更大的好处。杨金龙的那点消息,又算是什么?”
快到五点了,胡曼曼有些着急:“大姐,只要我能进沈家,就一定替你打听库券的消息。”
她只差赌咒发誓了。
胡盈盈有些心动,她也不是没想过,可沈家在申城是什么样的人家?沈元龙出身行伍,从血海和死人堆里爬出来,自己的脑袋别在腰上,才占了全国最繁华的两江省,把小妹送去那样的人家,稍有不慎,岂不就……
看出了胡盈盈的犹豫,胡曼曼继续道:“大姐,我读过书,一定会小心谨慎,不会行差踏错的。大姐……”
是啊,小妹好歹是读过书的,说起来也是知书达理,送去沈家,只要好生经营,正经攀上个高枝儿,岂不比跟着杨金龙这样的老男人强得多?胡盈盈的双眸在小妹身上转着,小妹只不过稍稍打扮,便已是惊人之姿,若再养养……沈家少帅正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人,真要送到沈少帅的边上,哪儿有猫不偷腥的呢?
思及此,胡盈盈便放下了杯子,理了理裙上的褶儿:“愣着做什么,先回家。”
再不回去,杨金龙那色中饿鬼来了见到小妹,可就没什么好事了。
得了大姐的这一句话,胡曼曼如同跑了几里地,明明心上没事了,胸口还是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待到站起来时,一背心的汗,热风拂过,又潮又粘。
回了家,胡盈盈在外面和爹妈说些胡话,胡曼曼一句也不愿再听,便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取出了那本书。
线装的书本,不算很精致,封面上写着几个大字。
《蜀山剑侠传》。
她细细地读了起来。一读,便读到了深夜。
周水仙敲门:“曼曼,不是姆妈不叫你读书,是这煤油灯费眼睛。”
胡曼曼这才吹了灯睡了。
黑暗中,她回味着这个蜀山世界里的故事,诚然,就像那两个青年说的那样,邪教的人,总是下场很惨。可其中也有一类人,比如这个李宁父女,明明也平平无奇,却因为扒住了正派主角不放,后面也平步青云,实力大增,最后竟也成了一代剑侠。
抱大腿,她脑中忽然闪过这么一个词。
白日里发生的事,也确实印证了她的想法。蜀山剑侠的世界和她这个世界,没什么不同,他们可以抱主角大腿,那么她也可以。
所以她才提议跳过杨金龙,直接去沈家。没想到竟然成了事。
至于女主角,读了一遍《蜀山》之后,她也有所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