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再给哪个不幸活下来的仇人还是不长眼睛的地痞流氓撞见,然後一招下去了为民除害,我在远方有知一定额手称庆,大呼痛快。
普通人就是这样,像我。
不是亲身体验就可以麻木不人到可怕的程度,只要不是亲力亲为遇到处刑的公投也会毫不犹豫投下赞成票,看到勇者屠杀恶兽甚至会大感痛快,於是等到亲手拿起凶器却比谁都还抖。
所谓感同身受都是骗人的。
复仇需要勇气,我却连勇气也没有。
於是我把蜘蛛老大扛在背上,任由两条蜘蛛脚在雨地里拖行。
等拖回家时我浑身从里面湿到外面,门口穿衣镜中的我脸色惨白、浑身湿透,衣服上都是暗暗稠稠的液体,绑起来的头发散乱纠结在一起,体表雨汗混杂。比起背上的人,看起来似乎是我更像刚被乱砍过一阵。
先不管自己气喘如牛的样子实在很有违一篇同人小说女主角的优雅形象,不过活到现在只要搭上要角我都离『优雅』跟『安全』这两个词有两个次元这麽远,反正搭上这个作者我认了。
拔郎欸细命,系空金搁包银~
言下之意就是告诉我们不认也得认,得罪了方丈还想走?
22
老板娘分给我住的地方是间简朴的小套房。
卧室和客厅连在一起没有隔间,从外到内的顺序大概就是:窗户、单人床、梳妆台、沙发、玄关,然後有一个小小的浴室,没有厨房。
横越过客厅後我毫不犹豫就把他摔到床上。
一则他没写要小心轻放请勿折叠重压,二则我也没那个多馀的体力,光把他扛过来就费尽我九牛二虎之力,一切都是力不从心。
听说人在痛苦到极致的时候,大脑会自动切断与痛觉的连结。
床垫很硬,他大概真的是完全晕死了才一点反应也没有。但不管他是反应不能还是不能反应,总之我还是要先帮他处理伤口。
拿剪刀帮他剪开衣服时才发现他的血不知道哪时早快止得差不多了,流出来的血根本一股脑都沾在我身上。
听说野生动物舔舔伤口就会好,现在看起来蜘蛛也是。
剪到裤子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反正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在之前就全都看过了,现在再看一遍也不会怎样。所以也就心安理得的继续剪下去,直到此尸体全身上下只剩一件内裤为止。
都说要发生什麽不道德的事情都要在灯光好气氛佳才好进行,我跟库洛洛自然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当年什麽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时灯光太暗忙著配合我没空看清楚,现在虎落平阳倒是多了很多閒情逸致。
原来团长穿的是四角裤,竟然还是白的。
我还以为为他热爱裸上半身从而表现出对自己的身材信心程度跟视觉系皮裤一定会穿个弹头系列之类的,没想到竟然这麽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