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彻底忘记它是我从料理学校偷回来的了。
是的‐‐我和先生在一起后,也没有改掉我那恶癖。
当然我已不再是个孩子,比以前也更有自制力了。我用意志力压制恶癖,自认为还是比较成功的。
但搬进这里和先生一起生活以后,我的手又开始像以前那样不甘寂寞了,前几天在料理学校就偷了这个杯子。
按以往的习惯,我会把偷到的东西马上扔掉。但因为那天和班里同学一起回家,就顺手放包里了。可它怎么会在厨房的垃圾箱里?
我觉得浑身的血一下子沸腾起来。
这根本就不用想,如果不是我扔的,那就一定是先生。他肯定是寻机借故把杯子从我包里拿出来扔掉的。
当时我无地自容的心情,实在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没顶的羞耻,让我忍不住想放声尖叫。
我想,我一定是个过不得幸福生活的人,是个不做坏事就无法活下去的人……很明显,在出卖身体的日子里,我一次都没有偷过,就算是唾手可得的东西,我也没有动手。既然如此,为什么我现在……我一定生来就是罪犯。是比谁都无耻、比什么都悲哀的存在。
这该死的手!
仔细想来,这双手从未给我带来过幸福。
先不说在那个家里继续生活算不算是一种幸福,为了这双手,为了这个恶癖,我牺牲了多少东西啊!
没有这双手,我才会幸福。
这一双手还不如没有!
现在想想,那真的是一种病态的冲动,就好像人会不自觉地用手按住自己的疼处一样。
我把左手放在料理的砧板上,从刀架上取出不锈钢的厚刃菜刀举了起来,照着手背中央刺了下去。刹那间的激痛让我眼冒金星,刀刃穿过单薄的手掌,将左手牢牢地钉在砧板上。
该死的手!该死的手!
一拔起菜刀,鲜血猛地溅了出来。我虽然没看过泉水喷涌,但觉得这和那也差不多了。
&ldo;r,你在干什么!&rdo;
再一次举起菜刀的时候,有人抓住了我的手臂。回头看去,是先生。
&ldo;正巧有时间回来看看。没想到……你这是在干什么啊。&rdo;
先生的工作时间并不像一般工薪族那样固定,经常刚过中午就回来。公寓大门是自动门锁,先生总是自己开门进来。这天他到玄关后好像按过门铃,但我脑子中一片混乱,一点都没有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