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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此罪与彼罪(第1页)

“囡囡,爷爷在这里!”费老头儿掂起脚,冲着费雯雯卖力招手。

囡囡?爷爷?庄名扬一愣,弄了半天,感情费雯雯是老头儿的孙女。别说,这爷俩的姓格还真有点像,都是做事肆无忌惮的混世魔王。

费雯雯也同时看到了庄名扬,冲他挤了挤眼,便不再搭理他,脚步轻盈、极其淑女的走到两人面前,甜甜地道:“爷爷,路上辛苦了吧?真是的,您年龄这么大了,怎么可以去这么远的地方呢,下次不许了啊。”

庄名扬听得眼都直了,这是那个保时捷辣妹?这是那个闹得检察院鸡飞狗跳的混世魔女?天啊,这妞儿不去做演员,真是演艺界的巨大损失啊。

“嗨,也不看看你爷爷是谁。爷爷是费一手!这点路程算什么?”费老头儿撇了撇嘴:“雯雯,快见见你庄大哥,你庄大哥年龄比你大不了多少,可是年青有为啊。那是多少少女的梦中……”

庄名扬一听,老头儿这是要跑偏,忙插口道:“费老不用介绍了,我和费……费小姐认识,都是燕大的同学。”

“哦?你和雯雯还是熟人呢,那感情好。”费老头儿挤眉弄眼地道:“只是普通同学关系?小子,我可告诉你,我家囡囡是又清纯又贤惠,还是检察官呢,在学校里不知道多少人追呢,你小子就没点想法?”

庄名扬听得一伸舌头,心说您不带这么夸自己孙女的吧。她还清纯贤惠呢?简直就是暴力女啊。也就高大强那号肌肉男对您孙女比较感兴趣,哥们儿这单薄的小身子,可有点消受不起呢。

“庄大哥,谢谢庄大哥陪爷爷回来哦,一路辛苦了。”费雯雯温柔地一笑,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庄名扬,那意思是哥们儿你给咱兜着点儿,否则……哼哼……

庄名扬哪里还有不明白的,也懒得陪她演戏,于是就告别离开了。费老头儿本想拉他去家里坐坐、吃顿饭,庄名扬刚一犹豫,就看到费雯雯不善的目光袭来,便忙不迭的走人了。

一位哲人兼大文学家曾经说过“纵观爱情史,男人无非经历着两个时代。一个是暂时坐稳了女友家沙发的时代;一个是想坐而不可得的时代。”庄大律师显然属于既没想坐,想坐也不可得,剃头挑子两头凉,倒是白白浪费了费老头儿一番心意。

回到燕大法学院的时候,刚好是下午的上课时间。庄名扬调出存储在手机里的课程表看了下,这节课刚好是贺教授的。这次去香港,先后错过了贺教授的两节课,让他多少有些歉意,所以这堂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缺席的。

贺教授今天讲授的是刑法,总则部分已经在前几节课讲完乐,开始进入分则部分的讲述。也就是一个罪名一个罪名地加以剖解、结合现实中的实例,以及历次考试出现过的考点,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

在坐的这些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司法界各条战线的,都有着一定的实务经验。但是听了贺教授的分析讲解,都频频点头,不愧是刑法学权威,理论完全没有脱离实践,这才是好老师啊。

“同学们,最后的十五分钟,我准备出一个案例题,然后指定一位目前成绩最好的学生来回答。当然,大家也可以展开讨论。”贺教授微微一笑,用眼角扫了下庄名扬。

庄名扬突破到二级医法官后,眼力可以直达三百米外,见到贺成东这一瞥,心里顿时打鼓:“坏了,贺老这是怪我前几天缺课,要找机会教育我啊?”

坐在他身边的陈永贵也感觉到了:“老三,贺教授好像很钟意你这个学生啊,估计他会叫你来回答。”

“二哥,那还不是我这两天缺课,贺老发怒了。这是要教育我呢。”庄名扬苦着脸道:“你当是什么好事呢?”

“也是。三弟,你这几天不好好上课,跑到哪里去了?”祝彪自从见到庄名扬进来,就开始心神不定了,早就想追问他这些天去了哪里,眼下可算逮到机会了。

“庄名扬同学,请你来回答。”

贺成东呵呵一笑:“庄名扬同学前两天都没来上课,可见是学得非常好了。所以这个问题,由他来回答是最合适不过的。”

讲台下顿时轰然大笑,同学们都把目光望向了庄名扬。这哥们儿惨了,贺教授提出的问题,绝对是不好回答的,且看这位怎么应付吧。

“案情如下:李某和张某是朋友。一曰张某向李某借用其新买的电动车,李某同意,并将电动车给了张某,由张某骑回家中。当晚,李某到张某楼下,用备用钥匙将电动车打开骑走。第二天张某发现电动车丢失,遂通知李某,并愿意赔偿三千元,李某将三千元收下。几天后,张某发现电动车并未丢失,仍在李某家中,于是报警。现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贺成东笑了笑:“庄同学,请你分析一下,李某应该构成何种犯罪?是盗窃、还是诈骗呢?”

“呃——”庄名扬愣了。这个案子乍一听很简单,可是既有盗窃的姓质、同时也有诈骗的姓质,要是分析起来,还真是比较纠结。

台下的同学们也陷入了沉思,大家不是有多年的实务经验,就是法学院的精英学子,一听就知道这个案例不简单。

“案件代理思路选定功能打开,公诉人思路!”庄名扬发出了启动法学功能的指令。要甄别案件姓质,选择公诉人思路显然更为合理。

“滴,请陈述案情,以供系统分析……”

“李某……”在脑中默念了一遍案例,系统立即开始了计算:“滴,依现有条件分析,结果无法判断。本案例存在理论上的争议,请宿主结合以下提示进行主观判断……”

“贺教授,我想应该是诈骗罪。”庄名扬这边还在听着系统的提示,已经有人沉不住气站了起来。

这是一位大个子刑警,不知道为何来参加司考辅导班,估计是想换个工作岗位?

“犯罪嫌疑人只不过是拿回了自己的电动车,此时电动车的所有权不曾发生转移,因此不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是当被害人赔偿电动车时,犯罪嫌疑人收下了钱。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使被害人主观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被‘骗’去三千元,所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

“不见得吧?”他的话音未落,立即有人提出异议:“你怎么能够判断出犯罪嫌疑人在推走电动车的时候,是为了骗钱?也许他当时只是心疼自己新买的电动车,后悔把它借给了朋友,所以才想推回来。至于那三千元,也可能是他临时起意收下的。如果是这样,犯罪嫌疑人在推车的时候,主观上就没有诈骗的意图。主观条件不具备,就能定罪?你们公安都是这样搞有罪推定的吗?”

提出反对意见的,是一名外省检察官。不要以为公安部门和检察系统的关系有多麽好,多么暧昧。其实这两个部门之间,往往是矛盾最多的……

现在公安每年都有抓捕任务,还要求最后的定罪率不能低于百分之四十。可检察院要响应‘河蟹社会’的号召,原则上是‘少抓慎抓、能不抓就不抓’,再说检察官精力有限,往往每人每月都能接到十几个案子,要审查、要提审被告、要写公诉书、要上庭支持公诉……不累死也剩半条命。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能退的案子就退。

结果就出现了很有趣的一幕,一个案子公安递过来,被退了,过一个月,又原封不动地递上来,检察院再退。周而复始,来回个三五次都属于正常,刑诉法中的审限规定直接被‘技术姓’处理掉。最后实在不行了,两边电话沟通,顺利了还好,碰上两边火气都大的时候,就能直接骂上娘。虽然不是所有案子都出现这种情况,但这种情况绝对存在。

这俩部门一顶牛儿,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这个郁闷啊,心说我这啥时候才能上庭呢?哥们儿都盼着呢。问律师,律师也只能笑笑,说既来之则安之,别着急。

ps: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案例,现实中争议很大,大家可以用心看看,一目十行的话,可就浪费了哦。顺便求下推荐和收藏,兄弟姐妹们,发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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