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冲仙尊和至胜仙尊眼在慕韶清的控制下,已经没有还手的余地,甚至连还手都不能,身体一直保持着之前在这个时间段内的作动,哪怕要祭法宝对抗都不做不到,两人还轻易不敢使用超过域内极限的法术,没办法把眼一闭,竟然硬生生挨了慕韶清这一剑。
若是其他修士中了慕韶清这一剑,哪怕是大乘修士,只要不渡天劫,都会受到损伤。
可是至冲仙尊和至胜仙尊不同,两人都是渡飞升的真神,两没有真正的身体,只是两道元神,可以幻化万千,慕韶清境界再高,没修成元神也伤不到他们,密集的剑影从两人身上穿过,却没能真正伤到两人。
这一点有些出乎慕韶清的意料,一剑之后稍微愣了一下。
就是她这微微一愣,法术出现破绽,至冲仙尊和至胜仙尊身影一闪,便消失在剑影之中。
这次两人没再继续对慕韶清有所动作,而是退回到沂岚宗的队伍那边。
慕韶清看得清楚,也没再继续使用空间逆转让两人回来,收回光明正大虹光剑景,提剑站在山峰顶上,想着这两人若是再上来,到底要怎样对付才比较有效。
易辰真人见师父和师叔竟然被慕韶清逼回来,他简直不敢相信,不管反慕韶清进步多快,在他心底,还是隐藏着对慕韶清的轻视,觉得她所有成就都是投机取巧,自己拿她没办法,可是师父和师叔总能对付得了,结果这两人上去,只看着闪来闪去,被慕韶清劈了一剑之后,便闪回到自己身边,这算怎么回事?
“师父,师叔,这、这妖女也太猖狂了,你们要想法把她他除去啊!”
至冲仙尊和至胜仙尊没回答,两人都在那里琢磨,他们也没想到慕韶清晋级之后会强成样。
似乎把“出窍、分神”两个境界都囊括在内了,不然不可能这么大威力,同晋升三级,难怪劫雷那么凶,算起她的进境,这点劫雷要本不算什么。
两人这里还没反应过来,却突然感觉到觅云山主峰那边传来一辽异样气息,转头看去,却见主峰那边的半面天空,全都是金以羽翼,重重扫在主峰结界上,又是一阵山摇地动,觅云主峰的结界一阵颤抖,好像要被破开。
“不好,千翼冥凰又来了!”
至冲仙尊和至胜仙尊大叫一声,闪身瞬移回去,易辰真人更惊,带着崇钦真人等人也向宗门那边飞,生怕宗内门人沉不住气到结界外面,被千翼冥凰拍死。
慕韶清看着那边金光闪烁,心头又是一阵发紧,凌轲啊凌轲,你这是在给我帮忙么?明明说恨我,却在这时候又出手,分明是放不下我。
她看着那边摇了摇头,却没有过去,站在那仅能容下一人的尖尖山顶向下方看,想到刚才狂暴的劫雷心有余悸,山都劈成这样,自己却没死,真是万幸。
后怕之余,她意念一转,再次空间逆转,山峰周围时间倒流,塌下去的山体又飞回到原位,再次变成之前完好的模样。
毕竟这里留下过自己和烛奚子的记忆,她不想有朝一日烛奚子复生,看到这山峰埋怨自己。至于这样做算是被沂岚宗捡便宜的事她却不在乎,没什么便宜不便宜的,没准以后整个沂岚宗都被自己占了呢,那岂不是给以后的自己行方便了。
修复九霄峰之后,她飞身向虚劫山方向飞去。
至于为什么要去虚劫山,她也说不清,大概是觉得那里清静,没有别人打扰,也或许因为那里也曾经是自己和烛奚子去过的地方,总之是过去了。
从前飞起来很远的路程,现在也没用多久便到。
落在虚劫山破碎的残骸之中,随意找个地方停下,然后便进到空间里。
她从九霄殿里收出来的沂岚宗圣祖精魂全都让紫岺帮忙保管,紫岺已经把这些精魂全都摆放在那一片真言组成的院落之中,慕韶清进来便一眼看到。
她没找紫岺出来和说话,便直接到琉璃结界,找琉璃城主把烛奚子的本源精灵拿回,然后来到那院落之内。
她又一次晋级,已经可再把真言墙壁恢复一处或几处了,但是现在她没这个心情,此时在她心里,最重要的是让烛奚子复活,他都已经离开自己这么久了,从之前自责愧疚和急躁,到现在的顺其自然,她虽然已经习惯,却还是想让烛奚子早一点出现在面前,毕竟这是她这一世惟一的男人。
面对这一大片的精魂,她有些发懵,不太确定自己要怎么做,想了半天,觉得总应该先找到与烛奚子魂印相契合的那个精魂才行,而这件事她要做也是不容易,因为毕竟不是控制自己的精魂,烛奚子剩下的魂印也十分微弱,她能不能找得到还真不一定。
坐进这些精魂之中,她把烛奚子的本源精灵用神识托出,送到第一个精魂上方。
现在她也能知到,烛奚子的本源精灵之内,存着很少很少一点灵魂印记,而且是活动的,并不是死的,这也就是说明,他的魂魄确实没有完全消失。
她的神识这边感应烛奚子的魂印,那边感应着圣祖精魂坦克的魂印能量,把两方往一直比对,看到底有没有关系。
很久之后,她才比对完第一个,微微摇了摇头,确定这个肯定不是,再去比对下一个。
就这样她小心翼翼一个又一个地比对,坐在那里一刻不停。
由于她在过仔细、太过认真,每个用的时间都比较长,过了五六天,也才比对到一多半。
这么久都没发现与烛奚子魂魄相似的精魂,慕韶清有由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猜错了,烛奚子的另一部分魂印不在这里,不然怎么这么久都没找到。
不过都已经找这么久了,也不差最后的几十个,当然还是要全都确定了才好下结论,万一就那么巧,在最后一个呢,所以根本没有放弃的道理。
于是她静下心来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