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能动主义都可以被批评为与历史决定论不相容,而只有它的某种极端形式才是如此。纯粹的历史决定论者会争辩说,与自然主义方法相比,历史决定论是鼓励能动性的,因为它强调变化、过程和运动;然而,从科学的观点来看,它肯定不是盲目地把各种活动都视为合理而加以支持:许多可以开展的活动是不切实际的,它们的失败也是科学所能预知的。他会说,这就是为什么他和其他历史决定论者要对能够被他们视为有用的活动的范围给于限定之故,就是为什么要强调这些限定对于进行任何明确的历史决定论分析是必要之故。而且他会辩解说,这两段马克思的引语(在前一节)并非互相矛盾的,而是互为补充的;虽然第二段引话(年代更早的引语)本身也许有点过于&ldo;能动主义&rdo;,但第一段引语已对它给予适当的限制;并且如果第二段引语引起了过激的能动主义者的兴趣并使他们接受历史决定论的话,那末第一段引语就应该是把任何能动性的适当界限告知他们了,虽然这会失去他们的赞同。
由于这些理由,我认为我的论述并不是不公道的,而只是在能动主义这个问题上加以澄清。同样,我认为我在前一节中的其他评论也不能被视为对历史决定论的贬意评论。这些评论的大意是说历史决定论的乐观主义只能建立在信仰之上(因为否认理性具有实现一个较合理的世界的作用),对于本来是乐观主义者或理性主义者的那些人来说,它也许是贬意的批评。但是始终如一的历史决定论者将在这一分析中看到对通常的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以及理性主义的那种浪漫性和乌托邦性的有益告诫。他将坚持认为,真正科学的历史决定论必须不依赖于这些要素;认为我们必须服从实际存在的发展规律,正如我们必须服从引力定律一样。
历史决定论者甚至可以走得更远。他可能补充说,所采取的最合理的态度就是调整人们的价值体系以符合行将来临的变化。如果做到这一点,人们就会得到某种能看成是正当的乐观主义,因为按其价值体系来判断,任何变化必定都是好的。
某些历史决定论者实际上持这类观点,并发展为颇为连贯的(并且十分流行的)历史决定论的道德学说:道德上的善就是道德上的进步,这就是说,道德上的善是提前遵守将要到来的时期要采取的那类行为准则。
这种历史决定论的道德学说,可以描述为&ldo;道德现代主义&rdo;或&ldo;道德未来主义&rdo;(它与美学现代主义或美学未来主义相对应);它与历史决定论的反保守的态度颇为一致。它也可以被视为对某些价值问题的回答(参阅第6节,论&ldo;客观性和评价&rdo;)。尤其是,它可以被视为一个标志,表明历史决定论(本书只在其方法论方面作了认真的考察)可以扩大并发展为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或者换句话说,历史决定论方法也许本来是关于世界的一般哲学解释的一部分,这似乎并非不可能。因为从历史的而不是逻辑的观点来看,方法论通常是哲学观点的副产物,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我打算在别处考察这些历史决定论的哲学。在这里我只对上面介绍的历史决定论的方法论学说提出批评。
iii对反自然主义学说的批评
19.批评的实际意义
究竟科学探索的真正动机是否出于求知的欲望,即出于纯理论的或单纯的好奇心,或者我们是否应该把科学理解为解决人类生存斗争中的实际问题的工具,这是一个不必在这里解决的问题。可以认为,维护&ldo;纯粹的&rdo;或&ldo;基础的&rdo;研究权利的那些人应该获得一切支持去反对那种狭隘而不幸的时髦观点‐‐认为科学研究只有确属合理的投资才是对的。但即使是有点极端的观点(我本人有此倾向),即认为科学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它是人们所知道的最伟大的精神冒险之一,这种观点也可以同时又承认实际问题以及为了科学进步而进行的实践检验的重要性,而不论应用科学和纯粹科学;因为实践无论作为踢马刺还是作为马缰,对于科学思考都是非常宝贵的。我们不必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以赞赏康德如下的话:&ldo;允许我们出现各种好奇的怪念头,除了我们力所不及之外,不要让我们的探索热情受到任何约束,这就是不致于成为学究的那种精神追求。能够从所出现的无数问题中找出那些其解答将对人类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智慧&rdo;。
这个观点显然适用于生物科学甚至社会科学。巴斯德(pasteur)对生物科学的改革就是在非常实际的问题)其中有一部分是工业和农业问题)的启发下实现的。当今社会研究的现实迫切性甚至超过癌症的研究。正如哈那克(hayek)教授所说:&ldo;经济分析从来就不是探求社会现象何以如此的那种超脱的心智好奇心的产物,而是强烈要求改造令人极为不平的世界的结果,除经济学外,其他一些社会科学还没有采取这种看法,它们毫无成果,表明它们的思考何等迫切地需要实践的检验。
当我们深入考察科学研究的方法,特别是深入考察我们在这里要谈到的概括性或理论性的社会科学方法时,显然同样需要实际问题的刺激,对方法问题的有成果的论争总是由研究人员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引起的;凡是并非由实际问题引起的关于方法的论争,几乎都是无用的推敲,这种情况使实际的研究人员看不起方法论。然而,应当认识到,更为实际的方法论论争不仅有用而已必要。正如科学本身的发展和改进一样,在方法的发展和改进中,我们只能在反复试验中学习,我们需要别人的批评以发现我们的错误;由于新方法的引进意味着根本的和革命性的变革,因而这种批评就更加重要了。把数学方法引进经济学,把所谓&ldo;主观的&rdo;或&ldo;心理的&rdo;方法引进价值学说等等例子就是明证。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价值学说与统计方法(需求分析)相结合。方法上的这种新革命在某种程度上是长期和大量的批判性论争的结果;方法研究的辩护者肯定会从这个事实得到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