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不过是个弹石子的玩意儿,为啥还要起名字啊?要不叫弹石指?”
山居士笑骂道,
“就算师父没教过你那些我觉得没用的诗词歌赋,你也不至于起一个这么土气的名字吧,你不嫌害臊,我还嫌丢人呢!”
瞪了弟子一眼之后,山居士继续说道,
“你觉得是弹石子的玩意儿,等你下了山可能就是一门惊世骇俗的武学了。既然你用来打过鸟,那就叫惊雀指吧。”
元夕一听,赶紧向师父道谢,
“惊雀指,惊雀指,师父随口一说果然比我刚刚费劲心思想过的打鸟,射兔之名强太多了。真是好名字,谢谢师父!我去做饭啦!”
山居士点点头。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身居深山十三载,是该出山了。看着不远处忙碌的元夕,山居士轻捻棋子放回罐中。
一指弹出雀飞起,雏鹰离巢鸣惊人。
木炭火红。
元夕翻转着穿着野兔山雀的树枝。猎物被烤得滋滋作响,油脂不断滴到火炭上,滋的一声,然后腾起一条条白烟。
佐料已经撒好,是磨得细碎的盐粒和一些混合着辣椒面的香料。
眼见烤得差不多了,元夕轻轻拨动火炭,将火分散一些,以免将架子上的食物烤焦。
从小木屋里拎出一张小方桌,两个方凳,摆在院中。元夕再从屋内锅中端出用热水保温的熊掌摆在桌上。
当元夕招呼师父吃饭了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摆好了食物。
两只蒸熊掌,一盘被撕扯开的烤野兔,一盘烤山雀。两副碗筷,一坛酒。
师徒二人对坐,元夕拍开酒坛封泥,给师父碗中倒满,然后又给自己倒上。山居士先夹了口蒸熊掌放入口中。
点头之后,山居士用筷子示意自己的弟子赶紧吃,然后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元夕看师父吃得高兴,自是欢喜,看到师父示意,他刚要举筷也尝一尝,便见师父又端起酒碗。
元夕赶忙端起酒碗,陪师父一饮而尽。
山居士已试过熊掌,元夕又忙让师父尝一尝自己烤的野兔山雀,自己也大吃特吃起来。
关于吃饭一事,师父于他说过,小小方桌之上,最显规矩,最看教养。
与自家人吃饭,一桌人尽兴就好,各家有各家吃饭的习惯,一地有一地的风俗。莫笑他乡人粗鄙,莫叹自家无礼。
但是要记住一点,入乡随俗。想要融入一个地方,首先就是要接受那里。
吃饭如此,做人做事,亦如此。
师徒二人吃饭的规矩并不多,但元夕从小时候的自己先抢好吃的变成师父先动筷,便是他从师父给自己讲的书里学来的。
尊师重道。
今日不算小酌,一坛酒喝光,山居士又叫元夕拿了一坛出来。
这顿,算是元夕的送行酒了。师徒二人朝夕相处十三载,要分别,如山居士这般高人,心中亦有些失落。不过他知道,将来师徒二人必有相见之时。
看着同样有些醉意的元夕,山居士似乎看到了年少时候的自己。
端碗一饮而尽,
“少年握槊,气凭陵、酒圣诗豪余事。”
然后看着元夕,
“少年有少年的志气与朝气,只管去吧,别辱没了师父的名号,记住,为师叫霍弃疾。”
山居士从来没有告诉过元夕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