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百合]《兰娟》作者:七小皇叔【完结】
一篇可能会让人不适的文,洁党慎入。
希望可以看得安静一些、慢一些,谢谢。
第1章序:我的日记
一九九零年七月十八日,晴。
兰娟是个荡妇。
这个词语不是很体面,我学不来李佳鹏的爸爸那样圆囵又清晰地骂她,这是大人的骂法。
兰娟又穿了那件荷叶边的白色短裙,抹了进囗囗红和香水,穿着红色的高跟鞋,从外边回来,给我带了一份烧腊。
但她完全忘记了我的生日。我真恨不得没有这个小姨,她让我害臊。
如果李佳鹏的妈妈是我小姨就好了,但是李佳鹏爱和我斗嘴,心眼也坏,如果我住到他家,我要吃得再壮一些才行,以防他打我。
如果我妈在就好了。
第2章(一)
“兰姨长相很洁净,是很高雅的美丽。”
李佳鹏这么说。
下一句是,我以后也想日她。
我总是想起这个“也”字,它令我的自尊心还没来得及发芽,就被碾了个稀烂。
兰娟的确很漂亮,脖子细长,皮肤雪白,鼻梁中央上有一粒小痣,笑得起来时候很显生动。我的痣在颧骨下方,总是显得木讷些。
她身材既丰满又纤薄,夏日里爱穿束腰的齐膝长裙,高跟鞋踏得轻而快,带起一阵不太腻的香风。
那天我写完日记后,门又响了起来,她仍旧带着热热的香风,一手拎着一个小蛋糕,喊我去吃。
吃蛋糕时,我总惦记我余下的半篇日记,思考应不应当去将它补完,我的手指有些蠢蠢欲动,其实兰娟偶然也不错,但不知为何,这句话怎样也说不出囗。
我大约五岁起便跟她一同生活,那时她也才约莫二十出头,初初同我在一处时,她有些别扭,不明白给我换衣裳时眼睛该往哪里放,也听不懂我说脚脖子酸时的暗示。
但没办法,谁叫我从那年起成了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