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落到他身边,说,你个混蛋。
今天是我的头七,我唯一能够再触碰到他的日子了。
但他一天什么都没干,睡觉去了。
我站在床边,指尖轻轻的抚了一下的侧脸。
我能碰触到。
我能感受到上面属于他温度。
刚好走过一阵风,白纱窗帘绘出来它留下的足迹。
谢宸旻望向风的方向,就像在望着我。
我眼眶湿润,心想,够了,这样就足够了。
还能让我再看一看这个傻子眼睛里的光,就已经足够了。
你瘦了啊傻子。
以后我要是不在你边上,你也得给自己做饭吃,不要总泡方便面。
你要是觉得寂寞了,去找一个比你的爱还要爱你的另一半吧。
我会不介意的,别有心里负担,再说我也看不到了哈哈。
我就想让你以后能开开心心的。
以后你远走高飞吧,什么都别管了,好好养养心。
对不起啊,我不负责地闯进去,又开玩笑似地强行离开。
除了出生为人的那一刻,我这辈子都没有像这样哭过。
以至于哽咽到泣不成声。
生一次为自己,死一次为他,这段命也算完整。
他听不见我的声音。
但他站了起来,望着窗外,我的方向,发了疯似的穿好衣服,门都没锁,跑下了楼。
他自言自语地说,初,你别走,你别,我去找你,等一会儿,就一会儿。
我的心猛地一颤。
那阵风走了很久,翻开了桌子上的书和日记,一页一页地走着,仿佛时间就在这页间流逝。
那阵风走过了群叶的身边,带着几片去流浪,或只是给他们留下颤心的波澜便再无其他。
那阵风走向了天边。
谢宸旻在楼梯的最后一阶突然止步。
他追不上了。
我看见他木立了很久,叫了一声,初。
他轻轻地,有点委屈地说,你等一下我啊,就一下,一下不行吗。
我眼前不知被什么遮住了,泪,或是不到半生却似半生的阴翳。
我知道的最后一个清晰的画面,是他走到了路中央。
人行道对面刺眼的红灯和划破天际的鸣笛。
……
那天我记得他发语音和我说,初,我把婚礼定在了你的生日那天。
我当时在公司,手指在键盘上停滞了一下。
我说,挺好的。
他的语气听起来像是期盼要出门旅游的孩子一般兴高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