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渊原本还在向后缩着脑袋,不让蒋羡祺的鼻子戳他的脸。此时听到蒋羡祺的话,不由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也不再躲,直接伸头在蒋羡祺的脸颊亲了一下。边亲边笑,好像蒋羡祺脸上的胡茬戳他到的嘴唇。他笑着把额头抵在他的脖子里,用热热的脸颊贴着他脖子上的皮肤,“亲过啦。”可以让我睡了吧。
蒋羡祺当然不可能让他这么混过去,他一手扣住余明渊的后脑勺,俯身压在余明渊的上方,结结实实给了余明渊一个绵长的吻。
等他放开余明渊的时候,怀里的人已经面红耳赤,气若游丝,整个人软软地靠在他的怀里。他低下头望着余明渊,余明渊的目光幽幽的,眼睛里像含着丝丝水光,脉脉地看着他,带着三分羞意又有七分信赖,让人不知道怎么宠他才好。
蒋羡祺不再捉弄他,车厢内虽然开着空调,到底空间狭小。他在余明渊的头发上亲了一下,余明渊抓着他的衣袖不让他走开,一副要在他身上睡倒的模样,蒋羡祺只好强硬地掰开他的手,在余明渊皱着眉要发飙的时候,又弯腰一遍一遍地亲他的嘴角,哄道:“宝宝,乖一点,我们马上回家好不好?”
亲了好多下,把余明渊的嘴唇亲得红红的,余明渊才别开脸靠在靠垫上,闭着眼不再理他。
等蒋羡祺坐在驾驶席上,把他的手捉到手里紧紧握着,余明渊才缓和脸色,扭过脸朝他笑。
就他们这个墨迹的劲头,那头张家峰已经动作迅速,把车到了予禾的租房下面了。
女孩子嘛,又是漂亮的年轻女孩,张家峰棘手啊。余明渊非暴力不合作,蒋羡祺二话不说,说抱就抱了。他可没这个胆量,只能在一边虚虚地扶着,嘴上不停劝道:“陈小姐,陈小姐?您的家到了,要我扶你下去吗?——哎,好好好,我不碰你,你自己走……”
他这边满头大汗地,终于把予禾送回家,已经是快四十多分钟后的事了。驱车回去的路上,张家峰先是绕过余明渊那处单间公寓,他抬头看了一眼,很好,室内漆黑一片,一副主人彻夜不归的模样。
他想,他明早得机灵一点,替余明渊准备好第二天要用到的衣服。等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张家峰又摇头笑了一下,他想那么多干嘛。这些事,哪轮到他殷勤?蒋先生自己就一手包办了。就是蒋先生自己想不到,他那栋宫殿一般的房子里,机灵的人还少吗。
想想余明渊那时候已经二十多了,身上穿得衣服还是蒋羡祺打理的,谁信?
可是事实就是那么让人不得不得信,论宠爱,余明渊是蒋羡祺身边的头一份。有时候张家峰看着蒋羡祺宠余明渊的劲头,都觉得特别古怪。
他挺同情余明渊的,清醒地被当成宠物一点一点养大,才是最痛苦的。
而蒋羡祺对他的宠爱,到底是占有欲、控制欲居多,还是单纯的怜惜,谁也不知道。
作者有话说:害,他们宝贝、宝宝其实是混这叫的,尤其那什么的时候,我就不加以赘述了。
第五十四章我不会再放过你了。
下车的时候,蒋羡祺半抱着余明渊,在车上小睡一会儿,醉意已经被压下去一点儿。他靠着蒋羡祺的肩膀,侧着脸看蒋家,这是他住过三四年的地方,一草一木甚是熟悉。这样的老宅有一个好处就是,即使住在这儿的人换了一代又一代,但是房子好像从来没变过。在这样的房子住上一年与住上十年,是没有区别的。
余明渊站随着蒋羡祺的步伐,走在花园的疏木小路间。月光落在一小片玫瑰花田上,小玫瑰夜晚沾了露水,花瓣鼓鼓的,不愿意张开脸,被月光整个浸了个透,翠绿的经脉连同玫红的花骨朵此时通体透明,那薄薄的露水更是晶莹剔透,看起来别有一番惹人怜爱的美。
“是英国小玫瑰。”蒋羡祺看他目光钉在玫瑰骨朵上,出声道。
余明渊点头,他问:“你种的?”
蒋羡祺觉得外头冷,把自己外套脱下来盖在他身上,扶着他的肩膀,让他移步主楼的方向:“你不喜欢吗?”
“为我?”余明渊又问,这一次仍然直接。
蒋羡祺摸了摸他的鬓发,“是。以前你就很喜欢这种玫瑰。”
余明渊不看他,目光从玫瑰上移到别处,他的脸也笼罩在月光里。月光清冷,照得余明渊的脸雪白,这种白不是那种死板的脂粉涂出来的白,而是象牙一样的、月光中泛着轻青的半透明玉色。
蒋羡祺垂目看着他,余明渊乌压压的睫毛颤了颤,目光向上,明亮的、水盈盈的眼睛与他对上。
“你还记得什么?”余明渊问他,声音很轻,手按着蒋羡祺的外套领口,不让冷风从衣服下摆钻进来。
天冷,吹得人的头脑不得不清醒。一清醒,就没法装疯卖傻,什么都想问清楚。
清醒的人,就这么惹人厌。
蒋羡祺不喜欢余明渊这么看他,伸出胳膊把他抱紧,说:“别着凉了,我们回去再说。”
余明渊得不到答案,只得被蒋羡祺催促地加快步伐,边自言自语:“今晚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和予禾恐怕要睡在大街上。”
突然就礼貌起来,语气听起来,像是要拒人千里。
“那位陈小姐和你关系很好?”蒋羡祺问。
余明渊笑了笑,嘴角漾起一个浅浅的梨涡:“嗯,她人很好的,一直很照顾我。我性格不好,人又冷淡,难得有人不嫌我,一直愿意带我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