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位审稿人的意见也差不多:“讨论部分的逻辑可能需要再重新梳理一下,但总体来说还是值得发表。”
前面两位审稿人给出的意见都属于是过稿,那问题就出在了第三个审稿人。
布伦南微微眯起眼睛,他倒要看看第三个审稿人到底给出了什么样的意见,能让期刊编辑直接跳过前面两位审稿人的意见。
想到这里,布伦南打开了第三个审稿人的意见。
然而,当他看到第三个审稿人的意见时,布伦南的呼吸不由一滞。
对方没有给出像是什么研究方向有问题,研究内容不够深入之类含糊其辞的意见,
对方就做了一件事情,挑毛病!
而且对方眼光毒辣,挑毛病挑的都是一针见血,哪怕布伦南都一时间无话可说。
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布伦南沉默了。
这第三位审稿人,该不会是哪位大牛吧?
布伦南心中不由有些打鼓。
一方面是对方的眼光太毒辣了,如果没有沉浸在学术圈多年,是不可能有这种老辣的眼光。
另一方面是因为,对方明知道这篇文章的通讯作者是他,依旧毫不留情的这么做了。
这只能说明,对方根本不害怕他。
布伦南很清楚,他在学术圈的地位虽然不低,但并不代表没有比他厉害的人物。
而通过这两点,布伦南心中基本可以肯定,对方肯定比他更厉害的大人物!
面对这样的人,布伦南可不敢得罪。
想到这里,布伦南打开了回复函,这个回复函就是作者用来给审稿人回复的。
如果作者对审稿人的审稿有意见,就可以通过这个回复函跟审稿人辩证。
但一般没多少人会这么做。
而布伦南也不敢争辩,而是老老实实的写了一封感谢信回复了过去。
“感谢您指出上述问题,我们习惯于使用powerpoint对实验图片进行预组合。
由于涉及的试验组数量众多且数据量过大,因此在图片移动或分组时出现错误,我们感到十分抱歉,我们会立刻修改这类错误。”
隔天,陆良收到了季鸿转发过来的邮件,那正是布伦南的回复函。
陆良扫了一眼感谢函的内容,然后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
自己这么挑毛病,布伦南不但不敢发火,而且还得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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