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白一生影响最大的女人,应该是公孙大娘。
虽然公孙家的门口挂有牌子说,文人与狗不得入内,但是实际上公孙大娘还是收了杜子美为徒,小白是靠小杜的引荐才认识的公孙临。
要说当时的长安,最有势力的除了李氏帝王家,就是公孙啦。大娘公孙临以下,二哥公孙兵,三哥公孙斗,再往下分别是者,皆,阵,列,在,前。号称长安公孙组九杰三人众……”
这时候胖子听得有点不安了,他的眼神无助地落在我背后墙上的海报上。我擦了擦嘴角的白沫回头一看,海报上是八神庵,背景上还有影影绰绰的高尼茨,克里斯,歇洛米,和七枷社。
说真话我是慌了一下子,转念想到“死无对证”这句话,又镇定下来,继续还历史以本来面目。
“本来李白是追唐婉的,可惜小唐喜欢的是小杜,她很明确地对小白说,小杜比较深沉,而你太轻浮了。小白辩解说我是双鱼座的,是浪漫一点,但是我的做爱技术很棒地。
小唐用她著名的红酥手扇了李白一个耳光。愤恨地说,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除了小杜。小白捂着脸,惊讶地说,难道小杜平时都不是用下半身?难道小杜都是用手……”
我看了看胖子已经快要崩溃的眼神,连忙说:“打住打住,一旦涉及到细节,历史看起来都象通俗小说。”
“最后,小白登上了蜀山,等待着天下第一的华山论剑。”
“慢着!”胖子说,“不是说在蜀山吗,怎么华山论剑?”
我喝了一口茶,用尖锐的眼光盯着他,直到他缩成一团,才继续道,“口误口误,是蜀山论剑。”
“那一次比武,实况非常惨烈。死了好几千人,鲜血不仅将山上的花花草草染红,连正午的阳光都透着令人窒息的暗红色,空气中弥漫着腥甜的气息。
李白从死人堆里爬起来,喘息地看着对面的剑手。
那个人曾经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现在也是。
他叫汪伦。也就是‘不及汪伦赠我情’的那个汪伦。
桃花山庄第十四代少庄主,不世出的击剑天才。
他五岁那年,就已杀人。
十六岁随叔父出道,略有薄名;
十八岁独力狙杀金山七条枪;
转瞬出塞北,灭天火刀高成望满门;
二十一岁刺胡国名将大刺何密于万军中。
现在他二十三岁,早已名动天下。
他年轻,彪悍,一条红色的长丝巾斜斜挽在脖子上,
风吹过,丝斤飘起,他的人却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