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你为什么总是认不出我?因为你永远活在自己的天地里,自以为是的安排一切……
「很可惜,我想你错了,我不是濛濛,我甚至也许不是陈清秋,我是顾九,每一次回来,我都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我……
「也许我们都错了,我们从未给过彼此机会去接受岁月对我们的改变,你一直在找寻你当年的濛濛,而我一直在追随我当年的亦非!」
说完,我与他擦肩而过,把他留在了戈壁滩里,我曾经以为我无法留下他一个人,所以总是忍不住想要回头去寻找。
我曾经以为只要我放弃了,就会只剩下他一个人。
其实我错了,当他要决定出发的时候,就已经毫不犹豫地将我留在路旁,只有当他达到了目的,才会回望。
我才是被遗弃的那一个,而我一直在原地逗留,不肯承认这个事实。
我固执地以为亦非是与其他皇子皇孙不同的,其实他与他们当中任何一个都没有区别。
他昨天放弃了亦祥与安宁,就像他当年放弃了我。我不可能,也不会成为他最终的追求。
我漫无目的在盘口镇里走着,看见街边的馄饨摊子,又习惯地往摊上一坐,动作狠了,扯动了臀部的伤口,痛得握着废柴筷子弯着腰。
老板好心地问:「没事吧!」
我抬起头,咬着牙敲了敲筷子道:「没事,便秘!」
老板一脸尴尬,连问:「是,是,这位小哥要吃什么?」
我一咂嘴,皱眉道:「这还用问,按老规矩,一碗馄饨,要放辣,多多的辣!」
老板一脸古怪,连连点头,末未了似忍不住地问:「这位小哥,你那个……还吃辣?」
「改不了,就好这口!」我微笑地说,接过老板的碗,看着里面红红的汤。
坦白地讲,老板做的馄饨很差,肉少菜多,又混了一些野菜,还舍不得放油,非常塞牙,吃他的馄饨不能用嚼,最好用吞。
可是这样的馄饨我已经吃了八年,也许在另一个地方,也能找到做得这么糟的馄饨,可却不是这么个糟法。
糟的不是一个味道,而是一种感觉。
我结账的时候,随意地问了一声:「嗨,你老婆是不是又生了?」
老板大吃一惊,连声道:「是,是,这位小哥你是从哪里得知,我的婆娘要生了。」
「不是你……」
我张嘴刚想说,猛然省悟,是啊,我现在已经换了一副皮囊,他如何还能认得出我来呢。
我一笑,将身上的钱都拿出来给了他。
我回身刚走没几步,老板叫住我,吱唔道:「小哥,你……还差一文。」
我挠了挠头,叹道:「记顾九帐上吧!」
老板怒道:「你欠钱,怎么能记在顾九兄弟的帐上,你莫要以为盘口镇小,就可以随便欺负人!」
我叹了口气,将自己一双新发的王府奴才靴子放在摊上,道:「这也算一文,够了吧!」
老板红褐色的脸微有一些不好意思,道:「我倒也没有讹诈你的意思,这一双鞋至少值五钱银子,我只要一文钱,可也不要这么多!」
「我来替他付吧!」
只见有一人将一两银子丢在了摊上,我回头一见居然是我的那位走狗师兄,于是笑道:「当奴才果然不如当走狗有前途。」
老板喃喃地道:「太多了,实在太多了。」
师兄面无表情,干巴巴地道:「像你这么自由自在的奴才原本绝无仅有。」
我一笑,淡淡地道:「可是我偏偏就爱当一个自由自在的奴才,也不愿当你这种有前途的走狗。」
我说着,用手将他丢在摊上的那两银子捡起来丢回了师兄手中。
然后我转头微笑地对老板道:「一双靴子也太多了是么?」
老板连连点头。
我道了一声好,举起两只靴子比了比,将一只貌似较新的靴子留在摊上,然后将略旧的那只套回自己的脚上,笑道:「这样我们就两清了。」
无债一身轻,我付清了自己的帐,高高兴兴地走了。
师兄紧跟在我的身后,我转头调侃道:「你不回去给你的主子鞍前马后,却跑来跟着我,我可没骨头孝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