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无边的袖子里面,其他的人族,只知道不住感叹圣母神通广大什么的,而轩辕肖华竟然在感叹着圣母女娲的体香。
在轩辕肖华的思维里,这个圣母虽然是自己名义上的母亲,可和自己半血缘关系都没有啊,有什么好顾忌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轩辕肖华被放了出来。
“这里是东海之滨,你们在这里好好生存、繁衍,不要轻易离开这里。”女娲完这些,就离开了。众多的人族集体拜倒在地,送别人族的圣母。
轩辕肖华也拜倒在地,但他只是单膝跪地,不过他跪在人群的最后边,所以众人都没有发现罢了。
轩辕肖华在女娲走后一直在沉默,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这个危机四伏的洪荒时代该怎么生存,自己在这里唯一的优势就是熟知历史,不过那些神话传也不一定的准,就向女娲人首蛇身这件事就十分的不准。其实女娲的本体真的是人首蛇身,只不过平时不会露出来。
轩辕肖华也看过一些后世的洪荒,可是那些作者杜撰的事,又怎么能作数呢。
相对于轩辕肖华的空想,他的那些族人可就实在多了,各自的找起了食物,不多时就有人抓到了一些动物,兔子啊,野鸡了什么的。
有一些人看到轩辕肖华在发愣,还好心的分给他一些生肉,让轩辕一阵感动。这些人族可不像后世那些勾心斗角的人,心地善良,勤恳能干,乐于助人。
在一些人的组织下,开始有序的捕猎,可是刚出生的人族实在太过弱,要不是女娲在离去时特意交代了东海龙王,人族早就被灭了几百遍了。
龙族虽然在第一量劫中死伤殆尽,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年的龙族族长那可是准圣巅峰的修为,虽然低调,可谁能不买龙族的面子呢。
轩辕想到,在洪荒这个时代,拳头大才是硬道理,可对于现在的轩辕来,活下去才是最硬的道理。
轩辕开始和人族一起去捕捉野兽,不过不知为何,轩辕的身子比之同族的人,差上好多好多,先天戊土和不周灵泉凝聚而成的身体,刚刚生来便有了堪比巫族的体魄,人人都可力举千斤巨石,杀一些没有修为的野兽,完全没有问题,可轩辕却完全不同,轩辕完全就是一个强化版的前世身体,百十来斤的气力,在捕猎中连收拾战利品都做不到,因为那些庞大的野兽尸体,完全不是轩辕能够搬得动的。
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前世的自己就是个宅男,是个废物,没想到自己再活一世,依旧如此,轩辕无不自嘲的呢喃道。
“轩辕大哥,给你果子!”一个孩子将一叶子果实递给了轩辕,这些孩子不是结婚生子而来,是女娲造人时直接造出来的,气力丝毫不比那些成年的差。这个孩子叫天佑,还是轩辕帮他取得的名字,人族初生,众多人族皆是没有名字的,只有轩辕是个另类,轩辕肖华取了自己的姓氏当了自己的名字,这在当时轩辕所在的区域还引起了轰动,当时肖华只是简单的介绍了自己,可是就在肖华出名字那一刻,天道竟然认可了肖华的名字,周围的人也一瞬间明白了这轩辕的意义,从此天地间的生灵皆有名有姓,不必拘泥于道号法号。
后来肖华赐予族人的名字都得到了天道的认可,这一事件瞬间轰动了整个人族,众多人族部落的人都来相见,直到后来各个部落的大酋也争相赶来,都争相让轩辕给赐予他们名字,后来所有人族都知道了,在轩辕部落有一轩辕氏,天生便有了名字,亦能赋予人们名字,而得到轩辕赐予的名字,便能得到老天的祝福。
直到了现在,人族都以能得到轩辕取的名字为荣,争相拜访,一时间风光无限,但这些依旧解不开轩辕的心结,哪个废物的心结。
天佑是和轩辕最为亲近的人了,还记得他们刚到达东海之滨,轩辕可是沉思了数个月,其间的食物和水,都是这子给肖华的,轩辕夜知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可自己这双手又能报答个什么呢,只能给他取了个名字,天佑意思是上天庇佑,为了这个名字那子可是高兴了十几天那!
因为肖华的闻名,他所在的部落也以轩辕命名下来,肖华在到达东海之滨后就一直在发呆,但在其他人族眼中却不是这样,人们认为他是一名智者,圣母派创造出来的智者,人们确信,他在冥想人族的未来,在为人族的发展思考,现在他想透了,上天便赋予了他名字,他叫轩辕。
有了这么一个智者,轩辕所在的部落立即名声显赫起来,到了后来肖华所在的部落大酋干脆将部落,以轩辕为名,使得轩辕部落更加名噪一时。
部落的众人虽然都想让肖华赐予名字,可是智者需要冥想,怎么能为了一己之私打扰了智者,智者可是在为整个人族冥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