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烟的长度转眼燃尽,霍思璇将烟蒂按灭在金属垃圾桶的盖子上,缓缓开口:
“想打男仔头的主意,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她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
“她是什么人,你是什么人?有些话,我想不必我多说。”
自然不必她多说,两个人之间的鸿沟天堑,他从来心知肚明。
哪怕如今他遮盖一身罪孽,衣冠楚楚尚算人模狗样,可那骨子里的污泥与手上的血腥洗都洗不掉,骗了别人却骗不过自己。
可她呢?
根正苗红,满门忠烈,眼无风月,不识烟火,未来光明坦途,前路一片大好。
这样天差地别的两个人本不该有交集。
但彼时他只觉得霍思璇多此一举,他对她并没有多余的想法。
既然霍思璇特意来提点,想必是对谭孤鸿很看重,他如今势单力薄一无所有,不想招惹麻烦。
于是他推掉了长城之约,翌日便返回香港。
那之后没多久,他就被安排独身一人去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读书。梁老向来注重教育,家里子孙都是名校毕业,这是外公给他的第一个考验,亦是一个十分艰难的挑战。毕竟,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怎么正经上过学,蓦然进到了世界名校高等学府中,每日上课仿佛听天书。
于是他开始投入到了前所未有的刻苦学习之中,摒弃了一切灯红酒绿社交活动,每日公寓教室图书馆三点一线,从最简单最基础的东西学起,拼命的恶补。
眼睛也是那个时候熬成近视的,短短一个学期下来,左眼一百,右眼一百五。
后来他做了矫正手术,因为不喜欢视线模糊不受掌控的感觉,但是却仍旧保持了戴眼镜的习惯,因为他发现人有先入为主的思想,这两块小小的镜片,真的可以掩藏住很多。
学校里社交圈子泾渭分明,白人、华裔、还有中国人,但他是其中三不沾的怪咖,眼镜一戴更是像个十足的书呆子。同公寓的俄罗斯室友张口闭口叫他“nerd”,常常和朋友对他大声嘲笑。
凡此种种,洛景明一律视若无睹。
直到后来有一次,他半夜从图书馆回来,发现公寓里他们在开party“溜冰”,他当场一言不发拉了电闸,掀了桌子。
室友暴怒,直接扑了过来要给他好看,却终是十秒钟没到,就被他摔在地上,捂着手臂,不停哀嚎。
他甩了甩手腕,抬头轻描淡写的问,谁来下一个?
众人眼睁睁看着一个熊一样壮实的男人,被这个“nerd”几招撂倒,不禁面面相觑,心惊胆战,作鸟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