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不自觉分开一条道路,一个容貌与身体皆残缺得不成人样的老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笛笛心头一热,喃喃道:“金伯……”氵包氵末
金伯开口道:“我姓金,有个外号叫金锅铲,你们当中上点年纪的人,大概听过。”
这话一落地,不少人纷纷点头。
金锅铲曾是云川城最好的大厨,当年武将军出征,他自愿投奔军营,给武将军当了伙夫长。
“十年前,武将军中了北狄人的埋伏,那一场大战直杀了三天三夜,就连我们伙夫营的都抄起家伙去杀敌了。可是敌人太多了,我们的人越来越少,最后,所有人都倒下来了。”
金伯的声音沙哑沧桑,将所有人带回那场悲惨而壮烈的战争,“我不知道自己被砍了多少刀,我以为自己死了,谁知道却从死人堆里醒了过来……我浑身没有一寸地方不在流血,没有一寸地方不疼,我发现自己少了一只胳膊,少了一条腿,周围隐隐约约好像有呻吟和呼救声,那是和我一样逃过一死只留了一口气的士兵。
就在那个时候,我听到了马蹄声,然后看到一支十来人的骑兵队伍,穿的正是大央的军服。
有人来救我们了。我当时心里想。我周围的呼救声顿时高了不少,那是所有受伤的兵员都在竭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发出声音,好让自己被人发现。
我也想叫,可是我的喉咙受伤了,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我很着急,很怕他们发现不了我。
果然,他们翻身下马,朝有声音的地方走去。
我起初什么也看不到,只是发觉声音越来越少了,可能是已经被救起来了吧。
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个人和我一样无法出声,但他比我好,他的手还能动,于是他一直努力地扬起他的手。
很快,一只脚踏过我的面前,有人走过我的面前,蹲在那人身边,然后,拔出刀,割断了他的喉咙。”
这一幕是金伯生命中永远的梦魇,反反复复出现在这十年来每一个噩梦中,每一个细节都像是刻进了骨头里,永远也忘不掉。
这就是全军覆灭、无人生还的真相。
“没有一个人活着离开那片战场,不是因为北狄人有多骁勇,是因为我们被自己人的灭了口!”金伯凄厉地大喊,“杨天广!我看得清清楚楚,那个领头的人就是你!”
他的面容本就可怖,此时当真是像极了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杨天广下意识想后退,背后的刀尖抵住了他。
笛笛的泪水流下来,“金伯,你以前为什么不早说?!”
“我不敢,小姐。”金伯的眼泪也含着泪,“我要是说出来,你一定会找他报仇,那岂不是把你往死路上推?”
“金锅铲,你……你一定是看错了……”杨天广总算找回了心神,“大军覆灭后,我正在虎跳岬阻击,哪里有空去杀人灭口?”
“我呸!你是什么货色?那可是北狄王!武将军尚且视他为劲敌,你凭那点兵力怎么可能挡得住?!”金伯怒道,“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武将军自己跟战士们吃一样的东西,却总是嘱咐我多做一个菜给你,说你人生之中没别的,就好个吃吃喝喝和女人,女人给不了,吃总能给上。可你却害死了他!你不单要了他的性命,还害他身败名裂,害他家破人亡!杨天广,你是个畜牲!”
笛笛一把夺过身边天虎山士兵手里的刀,咬牙道:“我要给我爹报仇!”
“笛笛。”姜雍容唤住她,“他是朝廷命官,我们私自处刑,就当真是形同叛乱了。”
笛笛道:“他害死了那么多人,难道还能让他活着?!”
“他犯了国法,理由由国法裁处。”姜雍容道,“我们先将他关押起来,等战事了结再作打算。”
当年的真相大白,姜夫子也安然无恙,百姓们都松了一口气,姜雍容让百姓们散去。于是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像是赶了一场集似的,或议论纷纷,或兴高采烈,要么回家,要么做活去。
杨天广被五花大绑带了下去。
经过姜雍容身边的时候,他咒骂:“贱人!你发过誓的,你等着,你要被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姜雍容淡淡道:“我只不过是随便说说,你也信?”
杨天广的眼睛里仿佛要沁出血来,“贱人,你别以为你赢了,告诉你,风长天要完了哈哈哈哈!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找到了要他性命的法子,他死定了!我不在,北狄人会直接南下,云川城挡不住他们,京城也挡不住他们!你们才是叛国,是你们毁了大央!”
“你真是蠢。”姜雍容道,“你以为北狄人一直不南下,是因为顾忌和你的一纸契书?誓言不能当真,契书也一样。他们没有南下,只是因为当年和武将军一战耗空了实力,若是当时你们能一鼓作气杀进他的王廷,此时早没有了北狄了。”
可你们偏偏不。
你们只顾争权夺利,把胜利与疆土,拱手让给敌人。
“笛笛,”姜雍容最后交代,“他的命要留给朝廷,所以不能死,知道么?”
“知道了!”笛笛眼睛一亮。
所以不死就行了!
姜雍容站在城墙下,手里牵着马,身后跟着天虎山最后所剩的人马。
人人全副铠甲,整装待发,但姜雍容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