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雷德轻轻翻开王耀的手心,想象着那里有一根看不见的丝线连接着自己的心脏,过了今天,只要他轻轻一拉,自己连带着自己的未来就将轻易崩塌。据他所知,只有天上的神才有这般无法抗拒的能力。——而我的神,此刻就躺在我的怀里,酣睡得像个孩子。临近八点,王耀早早把餐盘都收起来,坐在客厅里紧张地等待,而阿尔弗雷德就躺在他的腿上休憩。忽然,王耀听到门口有刹车声,一下子心脏跳得厉害,果不其然,没等几秒门铃响了起来。王耀深呼一口气,让男友从自己腿上起来,然后攥着拳头,走到玄关处,一咬牙打开了大门。“早上好,耀。”站在门口的正是亚瑟。只见他一手捧着一束鲜艳的玫瑰,白色的西装笔挺,脖颈系着暗红色的领带,还如往常一样向他微笑着打招呼。但站在门口的王耀却望着他愣住了神——王耀不是第一天知道亚瑟是个从骨相到皮相都生得完美无瑕的冰美人,但今天他好像对“美”这个抽象的概念又有了更具体的认识:今天的亚瑟除了换上一身剪裁合贴的白色西服和暗红领带之外,外表上与以往没有任何变化,但他想今天任谁见了都会察觉到亚瑟的气质与以往大不相同,即便被笼罩在一片阴沉沉的大雾中,仍然遮挡不住他眉眼间的神采奕奕与浑身上下的光彩照人——他就像春日露水浇灌冒出的嫩芽,仿若焕发了新生。“我今天好看吗?”见王耀望着自己发呆,亚瑟的嘴角不由多了几分暗喜。“好看,真好看。”王耀发自肺腑地回答,不论是人还是衣服,真是人间哪得几回见。“那就好,你喜欢就好。”亚瑟不禁高兴地低下头,被喜欢的人夸奖了竟然还会有些不好意思,“哦对了,这是给你的花。”说着,他将手里的玫瑰花束递了过去。在英国登门拜访带着花束是一种礼貌,所以王耀也没有多想,接过花说了声谢谢。而此时,从客厅踱步到王耀身后的阿尔弗雷德,上下打量了一眼自己那个为了迎合王耀而穿得骚包的老哥,那张脸笑得就差没在每根眉毛都纹上“高兴”两个字了,不禁在心里翻了个白眼,然后酸溜溜地问:“你们不去结婚了?”王耀如梦惊醒:“哦对,那,那我们现在出发吧?这个花,阿尔你帮我抱着,阳台有空着的花瓶,你放点水先把花插进去,我回来再打理它。”说完,王耀把花束塞到阿尔弗雷德的手里,然后跟着亚瑟离开了家门。“你不一起去?”临上车前,亚瑟站在车门边问台阶上的阿尔弗雷德。阿尔弗雷德扯动嘴角笑了一下,转过身用握着花束的手朝他招招手,随后砰一声关上了家门。关上门之后,那束玫瑰花的命运当然不是被插进玻璃花瓶里,而是插进了垃圾桶里,后来阿尔弗雷德坐在沙发上又嫌那抹鲜红碍眼,于是连着垃圾桶一起扔出了门外。等晚上王耀回来问,他就说是被野猫叼走了——毕竟世界上哪里都有不安分的野猫。今天天气阴沉沉的,视线并不好,所以亚瑟没有开得很快,顺手还放了edsheeran的那首“英国国歌”——perfect。伴随着舒缓的音乐,两个人虽然谁也没有开口,但车里的气氛却非常舒适和谐。其实在亚瑟来之前,王耀还想着他们昨天开走了他的车,今早是不是要委屈大老板打车或者坐公交过来了,但没想到在富人的思维里,如果自己的宾利被别人借走了,那就再开一辆保时捷过来……壕,属实是壕。王耀只能在心里咂舌羡慕,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什么时候才能成为有房有车一族。“你面前有个金属片,你用手擦一下,里面有我们的结婚戒,你看看满不满意?”王耀依言照做,手指在白金色的金属片上一滑,翻板立刻打开,露出一个黑色丝绒系着银色丝带的精致的小盒子。他打开小盒子,一枚香槟色的戒指夹在黑丝绒布中间展现在他眼前。戒指的形状酷似古希腊的桂冠,香槟色藤蔓镶着大大小小的整齐的钻石,顶部嵌着的两颗耀眼的绿宝石,让人不由联想起亚瑟的一双绿眼睛。戒指内侧还刻着两个字——“爱恋”。然而越是盯着这两个字,王耀心里就越觉得不舒服,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把这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又塞回了黑丝绒布里。不是他不喜欢这枚戒指,而是这枚戒指的制作得过于精美,怎么都不像是临时准备的。他不愿胡乱猜测亚瑟的一番好意,但是心里打定主意,绝对不能接受这份贵重的礼物,等到协议期限到了,必须原璧归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