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我认为连续三代人都发生的杀人案之间必然存在着联系,尤其是最近这两起凶杀,朴恩顺和南珍熙的死必然存在因果联系。在排除了徐杜里和徐海利两个有高度嫌疑的人之后,我偶然得知教授的母亲李芬姬根本不是什么受害者,而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女人,于是我完全推翻了以前的判断。很抱歉,我只能说那个可怕的家族不是徐泰皇家族,而是南教授的家族。
&ldo;当时我最先得出结论的是徐恒日杀害朴恩顺的案件。考虑到徐恒日可能是南教授的儿子,这时再来重新审视南珍熙被杀的事件,我觉得南珍熙的死也有可能是徐恒日所为。我本来就怀疑是他杀害了朴恩顺,而且家人中只有他的不在场证据最不确切。那么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我最先接触这个案件是从南光子给我讲遗嘱的事开始,我当时就担心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南珍熙会有危险,结果杀人案果然发生了。那么动机会不会就是因为遗产呢?我又设定了这样一个前提。于是我开始想象,南教授原来的遗嘱会不会将徐家的某个人指定为第二继承人。徐家这个人只能是徐恒日。因为是徐恒日杀害了南珍熙。那么,教授为什么会愚蠢到把楼下人家的养子定为自己遗产的第二继承人呢?还有我们去询问此事的时候,教授为什么那么迅速地把第二继承人更正为首尔盲人福利会了呢?这会不会是为了驱使杀人武器徐恒日而使用的诱饵呢?当然,这种画面在当时只是我的一种假设,但在这种假设下展开调查时,我发现所有事件的因果联系都像齿轮般严丝合缝。&rdo;
在这个时候,柳贤却有些抵触的情绪。当初,对于南成龙在遗嘱中将徐恒日指定为第二继承人只不过是一种猜想,高振却为何如此确信呢?而听了高振下面的解释,柳贤那些小小的疑问也就消失不见了。
&ldo;所以我不得不认为南教授的遗嘱是有意图的3我刚才说过,南教授本人不相信南珍熙是自己的女儿。虽然动手杀害南珍熙的人是徐恒日,但幕后诱使杀害南珍熙的人是教授自己。
您抛给徐恒日这样的诱饵,让垂涎三尺的徐恒日以为只要南珍熙死了,所有的财产都会落人自己手里。我想一定是这样。那么在这里面,教授是怎么知道徐恒日会为遗嘱动容呢?您是怎么知道金钱的动机会让徐恒日非要杀人不可呢?在朴恩顺被杀的案件中很容易就能找到答案。我在那起案件里了解到徐恒日捏造了不在场证据的事实。他装作去欧洲背包旅行的样子,却偷偷回国杀害了养母朴恩顺。我猜想教授在案发当日很可能目击了杀人的过程,或者是通过其他途径得知了徐恒日的犯罪事实。这样,您发现只要有金钱方面的动机,徐恒日会毫不犹豫地杀死自己的母亲,他是一个如此心狠手辣的人,您也就很容易想到可以利用徐恒日的极具天赋的杀人本性杀死南珍熙。
&ldo;我对徐恒日是教授儿子的猜测也是因此得到确认。教授尽管知道了徐恒日杀害朴恩顺的事,却为他隐瞒了半年的时间。因为他是教授的儿子。就算您对徐恒日没有多么深的感情,但毕竟是您的骨肉,您有意要隐瞒这个事实。&rdo;
南成龙紧闭双眼,一边听一边连连点头。高振停了下来,看着南成龙的样子&ldo;扑昧&rdo;一声笑了。
&ldo;顺便说一句,教授尽管料到徐恒日会去杀南珍熙,但是至于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您还不得而知。所以您怕徐恒日杀害南珍熙的时间里自己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才忽然开始尽量多地参加各种学会的聚会,不是吗?用南光子的话说,自从立下遗嘱后,您对从来不感兴趣的聚会活动突然热心起来了。这对于身受癌症折磨的人来说难道不是有些反常吗?我说得对吗?&rdo;
终于,南成龙脸上露出了凄惨的笑容。
&ldo;你真是无所不知。我彻底输了,我承认。&rdo;
南成龙精神上的警戒已经完全解除,竟然在这种情况下还笑得出来。高振换了个姿势,坐直了身体,用恳切的语气问道:
&ldo;不过我还有几个问题没有搞清楚。&rdo;
&ldo;你还有不知道的事情吗?呵呵,你说吧!&rdo;
&ldo;首先,您是怎么让徐恒日知道遗嘱内容的呢?用什么样的方法让徐恒日以为是为了自己而杀死南珍熙的呢?&ot;
&ldo;哦,这个。我之所以采用录音遗嘱的方式,就是出于这种考虑。我把录好的遗嘱文件用电子邮件发送给律师时,故意装作发错,发到徐恒日的邮箱里。恒日打开邮件附件,听到遗嘱以后,以为是自己无意间得到了秘密的遗嘱,才会为了得到遗产继承权而杀死珍熙的。&rdo;
柳贤在一旁反复打量着南成龙。到底是个继承了无比邪恶血统的人,柳贤不觉在心里发出赞叹。高振也感叹地说:
&ldo;您果然很了不起。徐恒日以为是您把发给律师的邮件误发到自己这里,他哪里知道其实是教授故意发错的。&rdo;
&ldo;是的。&rdo;
&ldo;还有一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的是杀害徐恒日时教授的心理状态。在您得知自己误以为南珍熙不是亲生女儿而把她杀死的那一瞬间,那种极度的悔恨和自责简直难以言表。即使教授是幕后的指使者,也会对于直接行凶的人,也就是徐恒日产生极大的憎恨。人类本来就具有这种把自己的过错转嫁给他人并进行怪罪的心理特点。对于已经造成的结果,必然要有一个替罪羊。这些都只是我的想象,当然事后加人了关于教授的行为的解释。&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