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抬起手准备打她头,秦嫣条件反射地把脸埋在南禹衡的膀子上,秦智手落到一半气得收了回去,端木翊心里不是味儿,打开啤酒喝了一大口。
秦嫣的小脸从南禹衡膀子上扭过头,见秦智又坐回去了,才直起身子,往碗里一看,那肥肥的蟹腿肉正躺在她的小碗里。
她满足地沾了沾醋送进口中。
他们吃完饭后,秦嫣脚疼就没有送他们,陆凡和小小走了,端木翊喝了不少,有些醉态,裴毓霖都上了车,他还在院子里和秦智胡扯,裴毓霖有些不耐烦地说:“走不走啊?不走我先走了。”
南禹衡拍了拍秦智便打算回家,端木翊忽然两个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南禹衡对裴毓霖说:“你等我一下。”
然后几步追上小径对着南禹衡吼道:“病秧子,你站住!”
南禹衡停下脚步回过头,端木翊气势汹汹地走过去拽着南禹衡的衣领就狠声道:“你给我离秦嫣远点!”
南禹衡立在原地,清风朗月,纹丝不动,声音清冷:“怎么远?”
他侧头看了眼南家的房子。
端木翊满是酒气地说:“我端木翊学习不行,也没有你们南家那么深的背景,但我告诉你,秦嫣我是不会让给你的。”
南禹衡低头看着他攥着自己衣领的手,眸底生出冷意抬手擒住他的手腕狠狠甩开:“你要追她是你的事,跟我无关,不过她心智还小,以后长大她要喜欢你,也是她的事。”
说完冷瞥了端木翊一眼,转身朝南家大门走去。
……
之后的几天,秦智每天把秦嫣送到班上,自从裴毓霖那天到秦嫣家吃过饭后,她和秦嫣她们的关系更加热络了一些,有时候秦嫣腿脚不方便,她也会帮她打水,或者去小卖部买东西帮她带。
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往往就是如此简单,没过几天,班上的同学都发现裴毓霖和秦嫣成了好朋友。
两个同样优秀的女生玩到一起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就连一向张扬的曹田也收敛了许多。
一周后的下午,裴毓霖要值日,让秦嫣等她,她家里晚上没人,想去秦嫣家写作业,于是秦嫣便先下楼买了两瓶水。
往回走的时候,正好路过车棚,她低头看着脚下的路,却忽然听见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随后不远处一颗金属小球向着她的脚边滚了过来,她蹲下身捡起那颗金属球,抬起头时,便看见穿着纯白色机车服靠在摩托车上的于桐,她带着顶大红色的字母鸭舌帽,一头紫色的卷发在夕阳的印染下泛着耀眼的光泽,那双琥珀色的眼睛让秦嫣想到了家里的洋娃娃。
她长腿交叠站着,嘴里叼着根棒棒糖有些懒散地朝秦嫣伸出手。
秦嫣看了看手中的金属小球,朝她走了几步,将球递给了她:“你的?”
于桐伸手接过小球在掌心抛了两下,金属小球表面光滑无比,反光照耀进秦嫣的瞳孔中,她有些好奇地问:“这个是什么?”
于桐含着棒棒糖漫不经心地开了口:“定位追踪器,能悄无声息地追踪目标人物,然后…boo!!!”
秦嫣愣了一瞬,下意识退后一步有些不可置信地盯着那个小东西,照这么说难道不是□□吗?
于桐见她小脸吓得惨白,不禁露出揶揄的笑意,随手一按,小球里面弹出一把钥匙,她身下的摩托车闪了两下,直到这一刻,秦嫣才忽然反应过来,她被面前的学姐耍了。
她憋红着脸转过身去准备离开,却听见身后响起一个声音:“脚好了?”
秦嫣十分诧异地回过头,她确定从来没有和于桐说过一句话,更不认识她,可她居然自然而然地询问她的脚伤。
正在秦嫣不明所以的时候,于桐将头上的红色字母鸭舌帽取了下来,往秦嫣头上一卡,对她斜唇一笑,跨上摩托车就骑远了。
夕阳落在她身后,晚风吹起她一头紫发,那个画面让秦嫣忽然想到了一种奇特的鸟儿,传说中有种鸟长满羽毛后就会一直往南飞,飞到南焰山,点燃自己的羽毛将火种带回楼兰古国,它们则在天空中化为灰烬,人们叫它火烈鸟。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想起那种鸟儿,只是她在于桐身上看见了那耀眼的光芒。
晚上,她和裴毓霖回到家中已经不早了,秦智才从柔道馆回来,大约有些热的缘故,进门就脱掉了t恤,只穿了条牛仔裤,极具线条感的腹肌透着年轻的野性。
秦嫣和裴毓霖进家时,他正拿着冰镇的矿泉水往嘴里灌,秦嫣倒是习惯她老哥在家偶尔赤着上半身,只不过裴毓霖见到后脸色微红,站在门边有些局促。
秦智听见声音朝门口掠了一眼,裴毓霖红着脸对他喊了声:“秦智哥。”
秦智将空矿泉水瓶往旁边一扔对她点了下头,扯过扔在旁边的t恤往身上一套刚准备上楼,忽而回过身盯着秦嫣手上的红色鸭舌帽微微眯了下眼睛:“帽子哪来的?”
秦嫣有些诧异地说:“刚才放学碰到高中的于桐。”
说完还看了看裴毓霖:“你和她提过我吗?她怎么知道我脚伤的?”
裴毓霖抿了下唇看了秦智一眼没说话,秦智微微抬了抬下巴,嘴角斜斜地勾了一下,转身上了楼。
……
在林岩身体稍微好了些后,秦家收到了一份邀请函,或者说,除了秦家,东海岸的每家每户都收到了一份同样带有羽毛图案的邀请函,是来自上山区的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