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中所定的日期已经过去了,但炮击暂时还没有发生。
北朝鲜方面采取了必要措施,以防对工厂的炮击。
关于南朝鲜方面企图夺占位于三八线以北的部分瓮津半岛一事,现在只有南方投诚者的口供。
从8月15日起,三八线上没有发生重大事件。只发生了一些零星对射和偶尔炮击瓮津半岛的北朝鲜地区,以及擅越三八线等事件。
南朝鲜方面正在三八线上加紧构筑防御工事。
请指示。
顿金
1949年9月3日
АВПpФ,ф059a,oп5a,п11,д4,лл136-138
sd02919
苏联国家银行关于贷款结算程序提交北朝鲜总行的建议
(1949年9月9日)
苏联国家银行致北朝鲜总银行:
关于根据1949年3月17日的协议实行结算的程序问题
按照苏联政府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1949年3月17日协议第6条的规定,使用苏联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供的贷款支付向朝鲜供应的设备及其他货物,我们建议根据本协议确定结算的程序如下:
一、苏联国家银行在自己账簿中以卢布单位名称开设下列户头:
(一)&ldo;根据1949年3月17日协议苏联政府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供贷款的专门账户&rdo;,账号为№0400029;
(二)&ldo;根据1949年3月17日协议使用贷款的专门账户&rdo;,账号为№0430029;
(三)&ldo;根据1949年3月17日协议偿还贷款的专门账户&rdo;,账号为№0430129;
(四)&ldo;根据1949年3月17日协议贷款利息的专门账户&rdo;,账号为№0431129。
二、使用贷款的结算建议采用承付方式用电报通知,方式如下:
苏联国家银行将向贵行发出苏联供货单位向朝鲜供应的商品账单一式4份,附有提货单或中国铁路运单收据,并附有商品质量证明书。与此同时,账单上必须注明&ldo;根据1949年3月17日协议的№0430029债务人专门账户&rdo;,并写明使用贷款的数额和起息日期,及计算利息的资料。
贵行在收到上述文件时将其转交给买方。
买方在收到贵行账单5天之内应该以背书表示同意承付,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