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采用前三种防御方式时,也就是说,当防御在战区边沿附近进行时,不进行决战就算是防御取得了成果。
但是在采用第四种防御方式时,情况却不是这样。
如果敌人围攻我们的要塞,那么,我们就必须适时为这些要塞解围,因此,以积极行动决定胜负,是由我们决定的。
如果敌人不围攻我们的任何要塞而尾随我们进入腹地,情况也是这样。在这种场合,虽然我们有较充裕的时间,可以等待到敌人极度削弱时才行动,但是,终于要转入行动这一前提始终是不变的。不错,敌人也许占领了作为他进攻目标的整个地方,但是,这只不过是借给他罢了,紧张状态仍在持续中,决战还在将来。只要防御者的力量日益增强,进攻者的力量日益削弱,拖延决战就对防御者有利。但是,只要必然会到来的顶点一出现(即使这个顶点只是由于防御者总的损失产生了最后影响才出现的),防御者就应该采取行动和进行决战,这时,等待的利益应该看作已利用殆尽了。当然,这个时刻并没有一定的标准,因为它取决于很多的情况和条件,但是我们必须指出,冬季的来临通常可以看作是自然的界限。如果我们不能阻止敌人在他占据的地方过冬,那么,通常就应该认为我们已经放弃这个地方。不过,只要想一想托里希‐佛德腊希这个例子就可以知道,这个规律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那么,一般说究竟什么是决战呢y我们在考察中一直把决战想象为会战的形式。当然决战并不一定采取会战形式,它可以是能导致剧变的一系列分兵进行的战斗行动,这些战斗行动所以能导致剧变,或者是因为真正进行了血战,或者是因为战斗的可能性所产生的效果迫使敌人不得不退却。
在战场上不可能以其他方式进行决战。根据我们对战争所确定的观点,得出这个结论是必然的。因为,即使敌人军队仅仅是因为缺乏粮食才退却的,这也是我们的武力限制了他们才造成的结果。假如我们的军队根本不存在,敌人军队就一定能设法解决粮食问题。
因此,即使敌人在进攻路程的终点已经被进攻中的种种困难弄得疲惫不堪,并且由于兵力分散、饥饿和疾病而受到了削弱和消耗,能促使他退却并放弃已得到的一切的,仍然永远只是对我们武力的畏惧。不过这样的决战同在战区边沿附近进行的决战当然有很大区别。
在战区边沿附近进行的决战中,只有以我们的武力对付敌人的武力,只有用我们的武力制服或者摧毁敌人的武力。但在进攻路程的终点,敌人的军队由于劳累消耗了一半,我们的武力在这时所起的作用就完全不同了。因此,我们的军队虽然是决定胜负的最终的因素,但对决定胜负来说已不再是唯一的因素了。敌人的军队在前进中的损失为决定胜负做了准备,这种损失可以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仅仅是我们有反攻的可能性就可以促使敌人退却,也就是说就可以引起剧变。在这种场合,决定胜负的真正的原因只能是敌人在前进中的劳累。当然,防御者的武力没有起作用的场合是没有的。但是在实际分析问题时,重要的是区别两个因素中哪一个起主要作用。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可以说,在防御中根据进攻者是被防御者的武力所消灭,还是由于自己的劳累而崩溃,存在着两种决定胜负的方式,也就是说,有两种对付进攻的方式。
不言而喻,第一种决定胜负的方式主要用于采取前三种防御方式的场合,第二种决定胜负的方式主要用于采取第四种防御方式的场合。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在向本国腹地作深远的退却时,才能通过第二种方式决定胜负;同时,正因为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决定胜负,人们才愿意进行这种牺牲重大的退却。
这样,我们就知道了两种不同的抵抗原则。在战史中有一些战例可以十分清楚地把这两个原则区别开,就象在实际生活中区别两方基本概念那样清楚。1745年,当腓特烈大帝在霍亨甫利得堡进攻奥地利军队时,奥军正好从西里西亚山区下来,这时奥军的兵力既不可能由于分散,也不可能由于劳累而受到显著的削弱。与上面的情况完全不同的战例是:威灵顿在托里希‐佛德腊希的筑垒阵地上,一直等待到马森纳的军队由于饥寒交迫而不得不自行退却。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削弱进攻者的并不是防御者的武力。而在另一些战例中这两种抵抗原则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但也可以肯定其中有一种原则是主要的。1812年的情况就是这样。在这一著名战局中尽管发生了那么多的流血战斗(如果在其他场合,发生这么多流血战斗也许就可以说是用武力彻底决定胜负了),仍然没有一个战例比这个战例更能清楚地说明,进攻者是怎样由于自己的劳累而遭到覆灭的。
三十万人编成的法国中央军团到达莫斯科时只剩下九万人左右,而派遣出去的却不过一万三千人左右,因而,法军一共损失了十九万七千人,其中战斗减员肯定不超过三分之一。
在以所谓拖延致胜著称的一切战局中,例如在有名的&ldo;拖延者&rdo;非比阿斯进行的那些战局中,主要是指望敌人通过自己的劳累而崩溃。
总之,在很多战局中这一抵抗原则起了主要的作用,可是人们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只有抛开历史著作家杜撰的原因,深入地研究事件本身,才能找到这个决定很多胜负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