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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野人吃痛地扭过身来,困惑地看向他。

「我已经饱了,你不用再去找吃的了。」说完,任鹏飞指着他身上的伤口又道,「你再不想办法止血,会出事的。」野人顺着他的视线一眼,顿时领悟,他傻兮兮地露出一口白牙,抬起头向任鹏飞示意,随后在伤口上舔了几下,暂时把血止住了。

任鹏飞却蹙眉看他:「这样怎么行,你的唾液又不是灵丹妙药。」说罢,在地上转了一圈,拿起他洗干净的小肥虫植物递给他,「你吃这个。」任鹏飞觉得这个东西也许有愈合伤口的疗效,上一次他吃过后,他下身‐‐呃,就是那地方的裂伤奇异地好得迅速。

野人望着被任鹏飞洗得干净圆润的植物,眼前一亮,立刻抓起一个美美地吃下去,吃完后又眨巴眨巴眼睛看着任鹏飞,任鹏飞索性把手里的全递到他面前,看他狼吞虎咽一口气吃个精光。

任鹏飞不承认自己关心这个野人,他只是认为,他如果就这样死了,对自己也很不利罢了。

不知是那些植物果真有奇效,还是这个野人体质异于常人,不过片刻,他全身上下的伤口竟已有逐渐愈合的迹象。任鹏飞暗自惊奇,坐在地上打量他忙上忙下。

只见他用磨得尖尖的石头在蟒蛇身上打出一个血洞,在血流出来后赶紧递到任鹏飞面前示意他喝,任鹏飞青着脸坚决拒绝,野人些许失望,不舍得浪费自己把蛇血全部吸入腹中,或许对他而言这算是一种美味,蛇血吸干后他还意犹未尽的舔手指,像极馋嘴偷吃的小童,但却一身血渍,看得不远处的任鹏飞一阵恶寒。

蛇血吸干,野人再次向任鹏飞展示自己一身令人难以置信的蛮力,两只手立掰开蛇嘴,凝气用力一撕,如同妇人在布上剪开一道口子再用力撕成两半那样把蛇身一分为二,任鹏飞惊愕至极,只不过他善于把表情掩于心中,外表看来仍然一脸平静。

蛇身分开,野人熟练地掏出鸡蛋大小的蛇胆宝贝地放置一处,再把蛇皮扒个干净,蛇肉圈成一团用糙结成的绳子捆好,吊在一处风干。处理完这条蛇,野人走到水潭边把沾血的脸头、发、胡须清洗干净,然后走回来,小心捧起放在一张叶子上的蛇胆,坐到任鹏飞身边,宝贝似地递给他,一脸的讨好。

看着眼前这个泛着青绿色泽的蛇胆,这次任鹏飞没再一脸嫌弃地拒绝,反而有些迟疑地静静凝视。世人皆知蛇胆是个养身聚气的宝贝,且道百年以上的蛇胆更比灵丹妙药管用,平常人吃下去可延年益寿,若习武之人吃了,虽说不能一下子增加数十年的功力,但对习武却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任鹏飞便是个习武之人,看着这么一个可以让自己省去不少气力和时间习武的宝贝送到眼前还犹豫,足够说明任大城主的定力不错。

任鹏飞对蛇不是很有研究,但被野人一分为二的那条蛇说是蟒蛇颜色似乎又艳丽了点,且头上多了道奇怪的图案,颜色鲜艳的蛇基本都身含剧毒,可这野蛮人一身被蛇咬还这么有力气实在不像中过毒,所以任鹏飞怀疑不是毒蛇,但不管是什么蛇,能长到碗口粗,三丈多长,就算没有成精,肯定也活上上百年的时间了。

对于这样一个养足百年的蛇胆,习武多年的任鹏飞说不动心是假的,所以他犹豫,他迟疑。而他之所以犹豫迟疑,最大的原因是,这蛇胆是生的。

对一个没有饕餮之欲的人而言,吃饭是为了活下去,吃美味的东西是为了尝试别的东西,而对任鹏飞这样一个没有饕餮之欲,从来没吃过生肉的人而言,就算再怎么希望得到在习武上事半功倍的效果,让他生吞蛇胆,还真是个难以抉择的难题。

因为任鹏飞这次不是坚决的拒绝,而是看起来相对平静地注视蛇胆,他身边的人眼前一亮,把手中的蛇胆捧得更近些,甚至能让盯着它看的人轻易嗅到上面的腥气,为此,任鹏飞微微蹙起眉。

可最后,任鹏飞倏地拿起蛇胆放入嘴中,蛇胆太大,他不得不咬破吞入,当胆汁溢入口腔瞬间,那能致人晕眩的苦味差点让任鹏飞把嘴里的东西全吐出来,好在迅速用手捂住嘴,硬是吞下所有东西。胆汁和胆囊吞入腹中不久,嘴里的苦味变淡,逐渐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难以诉说的香馥之气,不仅如此,胆汁流经每一处,身体内部都会微微发热。

极其类似运功让真气在身体中游走时的那种感觉,任鹏飞按住怦怦乱跳的心,压抑心中的喜悦。

之所以不顾一切吃下蛇胆,就是想恢复功力,只要恢复了功力就算在鬼婆婆那起不到什么作用,在与野人周旋时,至少能占上优势,若不然一直处于弱势,实在有损任大城主的信心。

野人体质虽是好的,却分明不会半点武功;而任鹏飞却是身经百战的一城之主,就算力气不及他,战术与技术上,统统能把他比下去。

但很快,任鹏飞陷入失望中,胆汁很快便消融在他体内再也散发不出半点热气,如同石沉大海般没有踪迹,试着去运气,身体还是空空如也,接近三十载的内力竟真这么没了?

任鹏飞些许无力地坐在地上,身边的野人坐到他背后把手揽上他的腰头枕上他的肩膀也不予理会,更不知道抱住他的人一直侧着脸痴痴望着他。

许是知道恢复内力无望,满腹的计策瞬间成无用功,任鹏飞消极不少,对如今的处境反而更看得开。

毕竟,强奸一次是强奸,强奸两次还是强奸,那还不如痛快的和jian享受享受如何?

当然,任大城主肯定不这么想,不过意思点到即成。总而言之,现在的任鹏飞不再身心抵制与野人的欢爱行为,心尽管还是毛躁抗拒的,但身体已经开始屈从,为了能在过程中好受一些,任鹏飞主动迎合,甚至教导这个行事粗鲁的野人不少这方面的技巧。

这人再一次展现他的聪明绝顶,一点即通并且举一反三,一两次之后,往往把任鹏飞折腾得只剩下仰头喘息的分。

每一次情事过后,任鹏飞都会看自己的右手臂,但每一次,他眼睛里的光彩都会黯淡不少。从进谷底的那一天起,任鹏飞就在石壁上刻下一条杠,不知不觉,条条杠杠已经写成五个正字,也就是说,他在谷底已经待了二十五日。

除却几乎每天都会有的情事之外,其实说来,在谷底的生活算是任鹏飞三岁以来,过得最悠闲的日子。不用识字习武,不用与各种各样的人周旋,不用处理永远没有尽头的事务。在这里,虽没有日月相伴,但抬头可见飘渺不散的雾,低头可览平静无波的清澈水潭,凉风徐徐,再时不时抓一个清甜慡口的果实来吃,既可裹腹又能当小嘴解馋,优哉游哉,所谓自在神仙也不过如此了罢。

当然,很多时候,都会突然冒出一个毛茸茸的人形宠物围他团团转百般讨好实在有够煞风景。

当人正努力遗忘世俗凡尘惬意享受自由自在时突地被打扰惊醒都是不愉快的,任鹏飞也不例外,总体上,任鹏飞不愉快的时候比心情好的时候多。

不愉快时,他会视这只人形宠物于无物,全当眼前出现一只碍事的苍蝇不断驱赶并强忍住一掌拍死这只苍蝇的念头,事实上,他也拍不死,顶多是在给人家挠痒痒。

而少许次的心情不错时,他会教这个野人说话。没错,是说话。任鹏飞曾无意中发现,野人其实并不是哑巴,他只是不会说话。当野人说出第一个字时,声音粗哑得让任鹏飞皱眉,但聪明的野人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声音,用低哑的声音说出任鹏飞教他的,也是他生平说出的第一句话:「我是笨蛋。」任鹏飞眉毛扬着,嘴巴抿着,好不容易才把笑意憋住,努力摆出一张赞赏的脸:「不错,多说几句就熟练了。」野人兴高采烈围着任鹏飞打转,「我是笨蛋我是笨蛋……」说个不停。任鹏飞盘坐在原处含笑望他,看似和爱仁厚,如同在看自家玩闹的小孩,实则早憋笑憋得肠子打结。

和这野人的相处之道,多是任鹏飞戏弄他居多,没办法,谁让任大城主不得不屈居人下,心里不痛快呢!自个儿不痛快自然也看不得别人痛快,偏偏这野人成天一副半点烦恼也无没心没肺的傻乐模样,活该遭任大城主欺负。

不过有一点任大城主不得不承认,许是这野人在谷中待的时间长,没有在世俗间摸爬打滚过,眼睛清澈得让任鹏飞心生神往,偶尔对上这对冰清得没有丝缕杂染的双眼,任鹏飞莫名就会产生一些愧疚。

任鹏飞不是傻子,虽不到一个月的相处,但这野人呵护他的态度全然一副情有独钟的模样。没有半点遮掩,想对他好,就全心全意,想和他欢好,就八爪鱼般缠缠黏黏。可任鹏飞不明白,这人到底看上他哪一点,难不成是在这谷中一个人待得太久,突然从天上掉下一个人来就欣喜若狂不管不顾死缠烂打?

但不管如何,这人对他真心实意的好,而他利用了这样的一个人,就这么的于心里结了个疙瘩,偶尔出来硌应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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