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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从小到大也不缺人喜欢,在初中时就有男生用害羞又暧昧的小眼睛偷看我,可惜我爸是学校老师,没一个男生敢对我怎样。

高中时我倒是喜欢过一个男生,他也是沉静有些特立独行,只对知识有兴趣。谁都没有对谁表白,我们只是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食堂。不过他成绩更好,条件也不错,高考后,他父母就把他送去了国外。记得临走时还请我吃了一顿饭,问我希不希望他走,我觉得他挺好笑,学校早已联系好,机票也是后天上午,我希不希望还有关系吗?

难到男人做好了决定后,都喜欢女人哭着他求他不要离开,不要丢下自己?他会改变吗?

不会的。他也不见得有多需要我,我看得出来,他只是想看见一个半理智半幼稚的女生为他泫然泪下。他渴望的是自己被需要的那一种快感,他要证明自己的魄力,犹如上战场一般,那种狠心,绝情的痛快。

越长大我就越明白,在这个追求权势的世界,战场更能令一个男人专注澎湃,热血沸腾。女人只是权势的附属品,她能令男人柔软,也能令他强大,却不能令他放弃。

我们断了联系是必然。

到大学之后几乎以为自己缺少,或是丧失了爱的能力。篮球场上的男生似乎个个荷尔蒙过剩,除了真正热爱的,有些人进几个三分球就以为得到全校女生的追逐。他们有大把的精力时间追求女生,这个追不上再换一个,甚至无聊到把窃听器偷放到女生包里。

还有一种自尊心强的,故作清高的男生,指望天降女神,发掘他那颗特独,别具一格,有内涵的灵魂。没看出来他们哪里有内涵,倒是真谈起恋爱了,闹了别扭反而还让女生哄他。

好不容易有几个富二代,却是个个不肯浪费自己的资源,男生们追不上的女神,他们追一个甩一个,女朋友换得像时装表演。

后来大家都有了男朋友,只剩我一个孤家寡人,于是我也因为感动和好奇与一个追了我两年的家伙在一起了。那个男生长像不错,成绩不错,家世也不错,我却并没有多么喜欢他,只是佩服他的坚持与痴心。

很可惜,两个月后就分手了,他总是说我不爱他,不在意他,我却觉得他无理取闹。

在那个昏暗的路灯下,对着他幼稚的脸,我突然有些厌烦,冷冷地说了句&lso;分手吧!&rso;。

他愣在原地,好像有些不可思议,本就等着我先低头示好,没想到我却说了一句这样的话。结果可想可知,他转身离开,从此与我形同陌路。

我知道像他这样的男生多少还是有些骄傲的,追了我两年,这样的毅力已实属难得。可惜,我对他最多只有好感,实在谈不上爱情。

因为这些事,我一度以为自己是个冷血动物,不会爱上任何人。直到遇见林章,才明白,爱竟然是那么简单的事,无取感动,无需追求,甚至无取付出,突然就爱上了。可是这份爱却是错的。

年少时和同学一起发的誓,还有那些壮志凌云的狂言,仿若泡沫,时光一过就蒸发了。所谓一生一代一双人,真的就只是一句狂言,一个梦想。

时光任苒,我们几个毕业后都散落各地,走向了努力工作、持续相亲的日子。曾经有男朋友大都也因为差异分手了,坚持走到现在的没有几对。

而我,更是堕落到迷恋一位有妇之夫。什么时候开始,我是这么肮脏丑陋了呢?

我虽说着放下,却从未真正放下他。总是臆想他会不会看我?会不会错过了他的目光?总是找各类理由安慰自己。

好像是陷在泥滩里挣扎的人,是挣扎着等人同情?还是挣扎着拔腿出来?我还搞不明白。

新的一周,地铁内仍旧挤的让人喘不过气来。人与人之间的都像照片似得缩着,各种埋怨与嫌弃都甩在彼此脸上,却也只能暗自忍受。

出了地铁,外面的空气格外的好。深深地呼一口气,催眠自己,要心如死水。

可是,世事总是这般,当你不想遇见什么时,就能看见什么。我到了电梯口,老远就看见了林总,他身边还站着白琳娜,两人似乎在谈论什么,白琳娜不时露出迷人的笑容。

我又退后了几步,躲入人群,看着他们俩先进入电梯,木然等待下一部。

当初我也是这样遇见林章,后来疯狂到偷偷记录他到公司的时间,测平均值,故意装成偶然的相遇。

老天一定很睥睨我这类人,当我特意做一件事时,从未成功过。如今过去了那么久,没有刻意,没有约定,终于再次遇见,他身边已经有了一位热情大胆的女孩。

我是多么天真啊!以为偶然的相遇就是缘份,其实,同一栋楼,同一层办公室,每个人都可能与他相遇,我却犹如老天厚待,上天恩赐。擦着桌面安慰自己:现在醒悟也不算太晚。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周一例会,林总照例参加。负着手,如同一位老师,在教室踱了一圈又一圈。我怕他以为我又打瞌睡,全程端正坐姿,认真记录,笔记本上除了领导交待的事情,决对没有什么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毕竟有韩晓晓这个前车之鉴,谁也不敢在这种人面前犯错。

会议结束,大家收拾笔记都走了出去,我跟在最后面,听见好学的白同学正在向林老师请教问题,我暗暗地瞥了她一眼,突然发现那一双眼睛正凝视着我,幽深清亮,似有暗流涌动,我慌然低头,快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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